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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7 第4076期  訂閱/退訂看歷史報份直接訂閱

今日文選 當我們討論文學獎時,我們在討論什麼
人文薈萃 討論文學/神話不再
討論文學/關於胡蘿蔔,關於燈

  今日文選

當我們討論文學獎時,我們在討論什麼
馮傑(河南)/聯合報

討論文學/一場文學的鬥鵪鶉

憂鬱圍牆外面攀附著那麼多的微小的黑色素,滋養著一個個失落、惡意及對所有的慾求不滿後的小情懷。但,誰人沒有那些黑色素?……

這個題目是我偷懶套用而來。如法炮製。

關於文學獎,我們能討論什麼?在一個沒有「文學」的年代,我們只有來討論一下「文學獎」。

小時候我在北中原鄉下,進行過許多合理的遊戲,譬如抓鬮,鬥鵪鶉,鬥打雞,鬥蟋蟀,羊羝頭。介入者首先要樹立一種遊戲規則。

後來,大家聰明了,有了暗箱操作,有了三十六計。再後來我參加過文學獎,更多是看到遊戲,沒有看到遊戲規則。

關於文學獎,有的獎評的是文,有的獎側重是人,有的人文結合,有的乾脆只是人和文以外的事情。連著名諾貝爾文學獎也招惹非議。可見文學獎標準不好拿捏。有時獲獎的並非字字珠璣,落選的也非人老珠黃。我一度認為文學獎更多是固有的底氣加運氣耳,如果那天評委剛好踩到一泡狗屎,評判時肯定會對一篇〈動物記〉扣分。

文學本身和自然科學很大不同,標準難以統一,且多受個人因素和意識形態影響,這是諾貝爾老傢伙點響炸藥就不管之後的麻煩之一,恰恰也是文學獎出乎意料的魅力所在,才使得歷年諾貝爾文學獎出籠前竟與彩票掛鉤,大家把一匹匹作家趕得像槽裡的賽馬,心驚肉跳。諾獎自開設以來,飽受討伐,美國人批評此獎是歐洲中心主義,中國作家吃不到葡萄,說是西方人關門自己玩的遊戲。

我想起小時候的鬥鵪鶉,最合理的是加入競技專案。加項或加賽,要不改為文學搖獎。

撇開布克文學獎、龔固爾文學獎、塞萬提斯文學獎(這些我都不熟悉不了解),且把距離拉近來看。

海峽兩岸文學獎多如牛毛,相比之下,台灣的文學獎歷來內容豐富,可謂五花八門,據說,每年多達百項。有一天,我正在做俯臥撐,友人發來資料,還建議我參加一個癲癇文學獎。

台灣文學獎評獎的通透方式值得大陸借鑑。大陸文學獎多是只有結果,沒有過程,受當局和人為左右,由於不公開過程,故觀者不明細裡,像我們鄉村集會上袖裡捏碼買牲口,幾成魔幻現實主義創作。

近年略有改觀,拿來借鑑。譬如大陸以往茅盾文學獎由於官方因素,多有濫竽充數豆腐渣之作,文壇非議,近一屆茅盾文學獎嘗試,首次在《文藝報》上登出評委人員、票數。自認是改革。台灣文學獎結束之後會發表一個評獎紀實,我印象如聯合報文學獎、中國時報文學獎、梁實秋文學獎等。亦復如是。

這相當於一個獎項公示貼,裡面有評委立場,有作品優劣。角逐情節或層層遞進,過關斬將,或起死回生,峰迴路轉,有的作品開始春風得意,眼看折桂,最後馬失前蹄,鎩羽而歸。如果細細來看,煞是有趣得緊。有動感,這也是我喜歡參加這類文學獎的理由所在,一招一式,能看到鵪鶉的招數。獲獎和落榜,公開,透明,讓你心裡明白,這一嘴不該叨毛應該咬腿。儘管作者原意和評委標準相左和誤讀,或含本土傾向。總的看,一場遊戲仍不失操守規則。鵪鶉鬥敗了,就得褪毛下鍋。

世上文學獎多如過江之鯽,你不妨作為一種遊戲態度來參加對待,不要賦予過多,它起碼會短期內讓你得以下三種好處:

一是有獎金,增加文學麻痹性,讓你太太一時誤認為寫作也可以養家。

二是作品能有機會爬上賽場,見見世面,看看如今鬥文學的都是哪一類鵪鶉。

三是滿足虛榮心,萬一金榜題名,可以外加一件文學外衣,只要沒有哪個多嘴的孩子說破,你就可以一直披著,披著,錦衣不夜行,當作皇帝那一件新衣來用。

當這些好感覺都享受之後,就需要醍醐灌頂了,你內心一定要明白:

文學獎是過客,文學才是主人。

任何一場文學獎都是一次人間遊戲。文學獎是一件好看時尚的風衣,文學比的則是裡面的肌肉和骨頭,還有暗處的力量。

一個作家的文學價值,不在於他獲得多少次文學獎,只在於他在文學裡是否持有一種精神,最少要有以下之一:有道德指向,有世道擔當,有悲憫和優雅和有趣,還要有自由的靈魂。

這些已經夠為難人了。難度早已高於鄉村一場盛大的鬥鵪鶉。


  人文薈萃

討論文學/神話不再
鍾怡雯(桃園)/聯合報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

兩年前的事,不吐不快。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這件事可以分成兩個層次談。散文可以虛構嗎?似乎是90年代末,小說家以小說參加散文得獎了幾次,因此引發討論和爭議。這問題太長篇大論,先略過。第二個問題比較值得關注。參賽者的道德問題。得獎人顯然預設了散文應該「寫實」,也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本來在台灣這會是個沒人知道的祕密,沒料到剛好同鄉在。同鄉我當下很錯愕,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那麼小,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然而跟這位參賽者素未謀面,沒有查證,也就不好說什麼。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投票給這篇散文,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最要命的是,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文中把發明雞尾酒療法的何大一寫成何大安。在這篇散文裡,這要命的筆誤可是關鍵性錯誤。何大安老師應該很高興,他比何大一有名。

回歸到文學獎的基本問題。文學獎是寫作的競技場,寫手的競爭,得獎各憑本事和運氣。然而「文學」獎事關文學,我們總是對它有多一點美好的想像,跟得獎同樣重要的,譬如,反省和自覺,譬如,誠實。虛構的散文得獎我沒意見,投票嘛,一翻兩瞪眼,少數服從多數。

上述例子只是文學獎的冰山一角,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這位作者消費了愛滋病,也消費同志,同時也利用了讀者或評審的同情心。我最有意見的地方在這裡。文學獎是創作,不是算計。占文學獎最大宗的親情散文如今也有消費之嫌,一而再消費自己的父母親,或者祖父母,或者兒子。同樣的主題寫了又寫,再感人再真實的生命經歷,也要彈性疲乏了吧?我很難想像一位作者翻來覆去都在寫同樣的人物,鉅細靡遺,裡裡外外,為求效果不惜下重手或重口味的也有。他不煩,讀者也煩了吧?評審讓這樣的作品一再出線,評審也應該反省。我在《一百年散文選》序文提過的觀點,這裡再引一次:

台灣的文學獎實在太多了,多到氾濫。地方性、財團法人、宗教或者什麼性質令人眼花撩亂,名堂記不起來的文學獎。平面媒體的發表空間有限,文學獎本來是新人練筆或出頭的管道,它絕對具有正面而積極的意義。然而這幾年來文學獎已經氾濫到了應該檢討的地步。按常理推論,文學獎的蓬勃應該代表文學創作能量的勃發,實驗的前衛的推陳出新的,被主編們埋沒掉超越時代眼光的佳作,應該在這些百花齊放的文學獎裡出現。我應該掘得到寶,不論是寶石或璞玉。

事實不然,而且比率非常低。文學獎只是假象。散文獎項生產三到六篇散文,我很懷疑,真的有那麼多寫作人口嗎?文學獎究竟是把餅做大抑或稀釋文學?又或者,這是全民寫作的年代?然而文學從來不會是什麼全民運動(除了寫作,全民有很多比寫作這件事能夠做也做得更好更值得鼓勵的),除非我們把文學規範打散,從頭再來。更何況全民寫作是非自發性,被動的寫作狀態之下產生,有點命題作文的意味,跟地方文學獎一樣,背後太多跟寫作無關的政治或商業思考,以為這可以讓文學大興,無疑把文學過於簡單化。文學的生產過程非常複雜,絕非單一外力可以速成。真要鼓勵創作,不如辦幾份雜誌報紙,增加發表園地來得實在。地方文學獎多的是面貌模糊,聲口一致的親情散文。地方政府、參賽者,乃至於評審全都應該反省。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文學獎不再是晉身文壇的通行證。對重要的文學獎得主一點印象都沒有。沒人要讀文學獎得獎作品。當這些負面評價越來越多,我們該好好反省文學獎。

我還是比較懷念我們那時代,還戴著光環的文學獎。只怕神話不再。


討論文學/關於胡蘿蔔,關於燈
黎紫書(吉隆坡)/聯合報

文學獎一直以來便是懸吊在棚頂下的燈盞,作用是給農作物照明,「偽裝」日光使植物不知晨昏,只有日以繼夜地生長而已……

兩年一屆的馬華文學節,今年已連續辦了十二屆。馬華文化界對外提起這個,總難免一臉自矜,十分自豪。文學過節,確實在中文世界裡難得一見,而地處邊緣的小小馬國居然敢以文學之名過節,而且二十餘年來參與「節慶」的華社團體不斷增加,這些社團各自認領和舉辦不同的文學獎,在文學節要臨尾聲時各自揭曉成績與舉行頒獎,呈現百花齊放,一片豐收的景象。

文學成節慶,沒歌舞,沒拜拜,也沒特殊的應節食物,華團能想到的應和方式,無非文學獎而已。說起來,那像拐著彎給「辛苦耕耘」的馬華文人和寫手們一點犒賞,畢竟在這裡以中文寫作,注定走的是一條難行的泥濘小徑,少有接駁到高速公路和光明大道上去的。這兒的文人長年鼓譟著那些事──發表的園地那麼少,付給的稿酬那麼低,報紙的讀者人數上升,文學的讀者人數卻多年不見增長,以致本來嚴肅的文學創作幾乎成了自娛的小玩意。要是沒有文學獎,沒有這些文人專用的舞台以及文學獎本身所提示的允諾,那麼馬華文壇如此荒瘠,文人們如斯寂寞孤苦,豈能長保收成,時有花開,常有成果?

我難以想像這要是一個沒有文學獎的世界,馬華文學今天會是怎樣的景況?可以肯定的是,此刻的我必然不會坐在這兒寫這篇文章了。其他好些如今較為人知的馬華作家,想來他們的名字也未必能有浮起來的機會。我甚至沒有辦法想像,要是過去許多年裡沒有文學獎如一根胡蘿蔔在驢子眼前晃晃蕩蕩,我最終還會不會選擇在寫作這條路上尋找自己,實現自己?

但我知道,要是沒有文學獎,馬華文學史有好多篇章必然得改寫。

在馬華這麼個土壤欠缺,創作條件「先天不足」的社會,華文文學唯有被小心翼翼地種植在大棚底下而已。而文學獎一直以來便是懸吊在棚頂下的燈盞,作用是給農作物照明,「偽裝」日光使植物不知晨昏,只有日以繼夜地生長而已。可換一個角度來看,在某種意義上,文學獎已成馬華文壇「驗收成果」的一個重要的準則,同時也是文壇發現新苗與探知他們的能力的必然方式。

如此,我們可以把文學獎看作鼓勵,可以視為利誘,也可以把它看成犒勞或慰勉。而無論我們怎樣看待,文學獎之於馬華文學,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續命靈丹(儘管它很可能只是一劑嗎啡),它給馬華文壇以創作的動力。每年海內外文學獎徵稿期間,大概也是這裡的年輕文人企圖心最強,創作力最旺盛的時候。其中不少人累積的經驗多了,便對各獎的細則與運作熟門熟路,連何時創作、何時結集出版,都能有所密謀和規畫,務求盡可能地增加自己得獎的機會。於是,即使海外不少傳統文學獎已經式微,其影響力與重要性均已滑落,但在馬華,文學獎依然是最有力的興奮劑,也仍然持續地刺激著文學的生長,或導引著許多年輕文人的創作方向。

對於文學獎,我自然是不好說歹話的。我是那麼一個戴著許多文學獎光環的寫手,倘若真要追究,也許我自己就是一個指引其他馬華作者蜂擁著趕乘「文學獎號」列車的「榜樣」。我知道對於馬華作者而言,文學獎不僅將作為「戰績」,它也將被兌換成「文學成就」,以及文學創作者的個人價值。競逐文學獎,那是馬華寫作人目所能及的,能獲得注意與認可的唯一途徑。

這現象當然不可喜,但實在說也並不可悲。在剛於吉隆坡舉辦過的亞細安文藝營中,我聽到東南亞各國作協代表在匯報中說著許多年來的老困境──青黃不接,文壇老化,欲振乏力云云。相比起這些亞細安鄰居,馬華在困乏的文學生態中能找到最適用也最有效的興奮劑,長久以來用它激勵一代一代的年輕新秀以文學織夢,其實已屬大幸。我以為真正熱愛文學的創作者,必當有一天能有足夠的智慧和自信去擺脫自己的「得獎癮」,讓寫作回歸純然。而我相信只有那樣的寫作人,才有可能為馬華文學寫出真正的佳作,甚至是能傳世的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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