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海歸女碩士因感情糾紛心生怨恨,利用專業知識算出精確致死量後,網購有毒物質放進可樂,讓其愛慕男子飲用,致其兩度被下達病危通知書。近日,這名女碩士因故意殺人罪,在北京一中院二審獲刑八年。
新京報報導,31歲的被告史麗莎,26歲時考入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環境工程專業,獲得碩士學位後回國。2013年5月,在海淀一家程序培訓學院訓練營認識了同班同學,即本案被害人喬姓男子。
據喬男回憶,案發當晚,他和史麗莎出門散步,史拿著一瓶擰開蓋的可樂給他,他剛喝第一口,就覺得是苦的,又喝一口,還是苦,直接吐在了地上。當晚回到宿舍,喬男出現嘔吐、腹瀉不止等情況而送醫。
接診醫生稱,期間喬男兩度被下達病危通知,並一直強調喝過的可樂味道不對,喬男女朋友聽到可樂是史所買後,稱肯定是史麗莎下的毒。有同學稱,兩人關係曖昧,喬男想「斷了關係」,但史麗莎不同意。
「覺得被喬男玩弄了感情,所以才想給他下毒。」據法院審理查明,史麗莎對喬心生怨恨,在2013年8月初萌生投毒想法後,就開始搜索何種物質無色無味。
報導稱,史麗莎發現「秋水仙鹼」本身毒性很小,但在人體可以代謝成另一種劇毒物質。去年8月,她先後兩次透過淘寶店家購買秋水仙鹼,第一次買了100毫克試試味道、顏色沒問題後,隔幾日又買了1克。
據她供述,因為買的是600毫升的可樂,如果把1克秋水仙鹼都倒進去,那麼濃度約為每毫升1.5毫克,應該「足夠致死」。
2014年9月,海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認為史麗莎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但屬於犯罪未遂,最終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史麗莎堅持自己只是想教訓一下喬男,沒想要殺死他,遂上訴至一中院。
二審法院認為,史麗莎在偵查階段多次供述自己想毒死被害人,其身為重點大學環境工程專業畢業的研究生,案發前查出秋水仙鹼會成為劇毒物質,還計算致死量,且在獲知被害人中毒後也沒有積極救治,確實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近日,北京一中院對此案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最終這起投毒案,還是造成了喬男出現藥物性肺損傷、肝功能異常等終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