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同意大幅放寬職災保險規定,明年元旦起,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勞工,即使再就業從事自營作業 (如計程車、攤販、SOHO族)或無一定雇主(如營造工、房屋仲介),也可投保職災,發生事故時可領職災給付。另已領公保、軍保等銀髮族若年滿65歲以上再就業,都可投保職災保險。
現行法令規定,已領取老年給付勞工,必須受僱於一般公司行號,才可加保職災保險;若勞工退休後轉行當早餐店老闆、開計程車,屬於「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就無法保職災保險。
勞動部表示,很多勞工因為經濟壓力,早早就領退休金,但領完老年給付,再就業比例非常高。依規定領完退休金不能再投勞保,但二度就業勞工仍可能發生職災,民國87年勞動部放寬解釋,若二度就業受僱於公司行號,可以單獨投保職災保險;但若沒有特定雇主,禁止單獨投職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