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品分級 業者告急 法令12.1實施 界定模糊難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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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當描述犯罪行為的漫畫將被列入限制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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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漫畫涉及性愛情節,也得貼限制級標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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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芙遊記」強調女性對身體自主的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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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遊戲」全面回收下架 |
出版品分級辦法即將於12月1日開始實施,影響所及不僅經營羅曼史、成人閱讀市場的出版社感到挫敗和困擾,絕大多數的出版業者對於模糊、籠統的分級辦法也只能以「無所適從」形容。
出版品講分級、講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出版業者多認為是有必要的,但針對實施辦法,卻很難不起爭議,大辣出版總編黃健和說:「辦了公聽會,找來一堆立委又如何?出版界的聲音還是沒有被聽見,讓我們這些想正經、審慎為熟齡讀者做書的人,感到挫敗和羞辱。」
大辣「性喜劇」系列漫畫,包括「狎客行」、「格烈芙遊記」等,本來就打上限制級標示並封上膠套,但暢銷如「西藏慾經」、「搞定男人」、「搞定女人」等與性教育有關的書籍,若依分級辦法,是否也會因「描繪性行為」而視為限制級書?黃健和說:「如果這樣算限制級,那『詩經』也該列入吧!」台灣既是個政治人物可以大聲說LP的社會,是否出版社也可以要求立個「成人福利法」保障成人閱讀權利?
皇冠出版副社長平雲以國外出版界強調自律為例,認為在國外業者、讀者和公部門都很清楚文學、情色讀物不會混淆,但在台灣他沒這個信心,擔心分級辦法最後會無限上崗變成出版界的尚方寶劍。那麼是不是所有出現死亡、血腥的推理小說都對孩子不好?是不是連「哈利波特」也太過黑暗?平雲擔心台灣出版品將秩序大亂。
近來緊急列出書單、補限制級貼紙的羅曼史出版業者「狗屋」,主編呂秋惠表示,辦法公布以來未見政府相關單位行文或宣導、說明,直至本月中旬才被租書業者告知,出版社既錯愕又對籠統的規定感到無所適從,她說:「描寫性愛也可以很唯美,如果這樣都不行,難道羅曼史都只能以『一夜過後』或『…』帶過?」
□ 漫迷:胖虎打人 哆啦A夢18禁?!
「哆啦A夢」改列18禁?!定義模糊,出版品分級引起漫迷恐慌!全國連線的BBS漫畫版有網友質疑,難道大雄偷看靜香洗澡、胖虎打人也構成色情、暴力要件,要使得「哆啦A夢」成為禁書?青文出版社第一編輯長張鈞智否認傳聞,卻坦承漫迷的問號層出不窮。
租書店內有讀者隨手翻了漫畫「上班族金太郎」,指著已經馬賽克、只見「4條腿」的性愛圖片問到,這也算是限制級嗎?!不少人納悶界線在哪?許多漫迷更不禁提到,到底18禁是指誰認定的18禁?條文不清的地方造成漫迷吶喊:有什麼漫畫可以看?
出版品分級,那麼「綜藝天王吃女星豆腐」是否也該禁?漫畫版網友質疑沒漫畫可看的同時,更強調政府是否也該管管電視媒體的不當影像?還有人感嘆,18歲以上法律管不著,那麼誰能想像沒書的世界、是否就能保護年輕的一代?
□ 出版社:政府矯枉過正 限制級漫畫青文全銷毀
圖書分級12月1日正式施行,「真.女神轉生」、「喵王」等限制級漫畫,青文出版社決定全部銷毀!青文第一編輯部總編輯長張鈞智感嘆「政府做法,矯枉過正」。東立、尖端、長鴻等出版社儘管各有難言之處,也只能依法配合。
以兒童、青少年讀物為大宗的青文出版社,在出版品分級辦法通過後,決定銷毀少數代理的18禁漫畫。張鈞智指出,法律有模糊地帶,哪些作品屬於「有害身心」成為自由心證,政府做法有點矯枉過正。
根據出版品分級辦法,過當描述犯罪行為須被列為限制級,就連「名偵探柯南」也難逃貼上限制級?張鈞智表示,青文本身不這麼認為,但難保其他讀者不這麼想;「其他漫畫像是『神奇寶貝』也有打鬥畫面,該怎麼認定?」張鈞智點出條文的盲點。
被認為受波及最大的東立出版社,在條文通過後展開「大回收」動作。東立企畫部專員李峰名表示,許多早期出版的18禁作品,面臨回收、拆封膠、人工貼標章等龐大支出,深怕賣店不清楚,還在自家網站「東立Online」公告限制級書單,出版社如臨大敵。
長鴻出版社將上百部原本是普通級的漫畫貼上限制級標籤,公關陳德立說:「沒辦法,查到1本罰10萬,不嚴都不行。」長鴻重新審查每一本漫畫的尺度,有做愛場面,一律限制級,「很多少女漫畫只有1、2頁性愛情節,照樣標18禁。」從「妹妹戀人」到描繪確實大膽的「霸王愛人」,一律標限。陳德立表示:「分級法立意雖好,但罰得太重、訂得太嚴,出版社不敢估算為此要付出多少成本。」
尖端出版社最頭痛的是BL(男男)漫畫,有性愛畫面一律標限,但沒有畫面、只有「意識」,該不該列限?目前還在研究。尖端表示,過去「頭文字D」因政令宣導反飆車,而被列為限制級,讀者覺得莫名其妙,現在分級法又讓合法的業者頭疼,盜版業者則無關痛癢。「尖端也只有自行高標準把關,有性愛、露2點的漫畫一律限制級。」
□ 生存遊戲 又下架了暴力內容引爭議 長鴻決定不發行
內容備受爭議的漫畫「生存遊戲」將全面回收下架,長鴻出版社表示,這部出到第10集的漫畫,在新的分級辦法之下,將不再出版。長鴻認為「沒有必要為了一部漫畫弄成這樣。」
「生存遊戲」描述中學生相互殘殺的過程,在日本、台灣都引爆爭議,長鴻一度暫停出版,之後在書迷的迴響下又繼續推出。據了解,「生存遊戲」有1集父女亂倫的描繪屢遭點名,被評議單位視為「逾越限制級」,出版品分級辦法實行後,出版類似書籍的業者還可能因此觸犯刑法。
□ 分級辦法看這裡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節錄自新聞局網站)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
出版品將分為普遍級、限制級。發行出版品者,發行前應自行分級。
出版品之內容有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或描述自殺過程,或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或是以語言、文字、圖畫等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裸露人體性器官者,皆列為限制級。
限制級出版品封面應標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字樣,不得小於封面50分之一。租售限制級出版品業者應設置專區、專櫃或加封套陳列。禁止兒童及少年接觸,並限制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購閱。違反規定者,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可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分。
如內容逾越限制級,即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仍為檢警機關查察取締的範圍,並不因標示「限制級」而得阻卻違法。
□ 租書設專區 違者開罰
出版品分級辦法,對租書店、經銷通路商的影響也很大。旗下有700家十大書坊、十大花蝶館的網祿科技,行銷經理黃弘傑表示,公司早在辦法公布前就已獲知消息,「因為這個辦法帶來的衝擊真的很大,業者都願意配合,只是困難不少。」
花蝶online目前有35萬名會員,進書量大,更是羅曼史、言情小說的主要通路,但目前羅曼史小說多半有性愛描繪,萬一被貼上「限制級」,未成年讀者是不得、也不能接觸,「這部分最難,因為羅曼史小說多、內容又雜,很難一下子畫分誰該被移往限制級專區。」
即使是出版社未標示限制級,但卻被執法單位認定為限制級的漫畫,租書業者照樣要罰。所以每家租書店都不能只依賴出版社,自己也要看過所有的出租品,過濾、貼標籤;如果10本漫畫,只有1、2本是限制級,或許不需整套移往專區,但也得在書背貼上標示,同時還要注意租書人的年齡,只是在租書店「接觸」、翻閱的人,業者也要注意他是否已經成年,這對業者來說確實頗為麻煩。
□ 遊戲雜誌業:標準在哪裡?
新的出版分級法,雜誌也受影響!遊戲雜誌業者認為該法立意良善,只是對於暴力色情的認定上有點模糊,沒有1個明確的準則,可能會出現業者與執法單位定義上的不同。
出版分級法中規定,如果出版內容有暴力、血腥及色情的畫面必須列為限制級,但「電腦玩家」社長徐人強表示,在色情的認定上應該沒有問題,電玩雜誌在介紹遊戲時可以不用色情畫面,但暴力血腥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主觀認定,哪些畫面是屬於暴力血腥?
雖然電玩軟體不在出版分級法管理範圍內,但遊戲雜誌常需要大量的篇幅來介紹遊戲,尺度拿捏也得小心。業者就提到,什麼才是暴力血腥?有許多動作遊戲都有殺敵人、砍怪物的畫面,這算不算暴力?而有些射擊遊戲為求逼真,倒地死亡的敵人怪物會流出一灘血,這算不算血腥?如果是以暴力血腥程度來認定,那麼底限在哪裡?
□ 評議會:努力7年終有成
協助新聞局推動分級法宣導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表示:「對我來說,從12月1日正式施行開始,推動7年的出版品分級就告一段落,基金會協助推動的任務已經完成。」
許文彬說,任何法令施行之初業者難免會抱怨、不適應,但業者不需太過恐慌,「希望執法單位多一點勸導,少一點開罰。」他認為分級辦法並不會過重,「這完全是反映民意,多年來有很多家長、婦女團體奔走推動,保護未成年人,現在終於要開始執行了。」
在推動期間,言情小說出版業者的反彈聲音最大,「他們有很多12~18歲的未成年讀者群,擔心貼上限制級後,就沒市場了。」許文彬認為業者最終還是要配合法令。【2004-11-25/星報/B1版/電玩龍捲風】
□ 台北書展跟禁業者賣什麼?
明年初的台北國際書展,將成為國際間唯一規定「禁止限制級出版品於書展現場展示及銷售」的書展!承辦單位台北書展基金會執行長林佳蓉表示,身為承辦單位,只能依約照新聞局行文的指示和規定來辦理,目前已在網站向各出版社公告。
對於限制級書籍無法進駐明年的台北國際書展,出版業者高聲質疑「到底憑哪一條規定,限制級書不能展?」對此新聞局書展業務承辦人員表示,這是書展政策,每個活動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並不需要有所依據,而這項規則源於局長接受立委質詢時作出的承諾與回應。
有出版業者表示,新的分級法將造就大量的限制級書,但這些書無論好看與否,全都進不了書展,屆時業者還能賣什麼?如此將大大影響參展意願。【2004-11-25/星報/陳芝宇、李怡芸、曹明正、黃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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