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章義】
名詞的界定和資料的抉擇
屠殺是指像屠宰牲畜一樣的殘殺人類,特別是指大量殘殺缺乏抵抗力的平民。
談到屠殺,大家會想到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中國近代史的例子則以日本人在南京的大屠殺令人矚目。至於乙未割台(1895.05)之後,日本人在台灣的屠殺,則未見有人審慎估計。
戰爭時期,軍人有功過撫卹等問題,傷亡統計相對精確,對於平民的傷亡人數則較難估計;另一方面,由於要誇張戰果,也多半隱藏己方傷亡人數而增列敵方傷亡人數。以南京大屠殺為例,由於中外各方評估數量不一,若干日本政客和學者,就據此而全面否定南京大屠殺的事實,此即所謂「南京大屠殺抹殺論」。
本文無意引起不必要的爭論,因而盡可能地引述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的檔案資料、和日本權威人士的紀錄或官方出版品,希望就此得出效度較高的估計。
日本人燒光殺光策略的起源──牡丹社事件
日本是十九世紀後期新興的軍國主義帝國,台灣就是日本擴張主義最初的實驗場。
1874年5月(清同治十三、日明治七)日本還沒有具備近代戰爭大集團作戰的參謀作業能力和大規模運輸的能力,就在美國人的指導和支援之下,藉口三年前琉球人在台灣南部被原住民牡丹社人殺害的「牡丹社事件」,出兵台灣。大隈重信擔任「台灣蕃地事務局」局長,西鄉從道擔任「台灣蕃地事務都督」實際掌理軍事行動。
台灣蕃地事務局檔案《處蕃提要》卷四第六號檔案〈西鄉都督進攻石門、竹社、風港三地陳報書〉云:「兵分三路……一舉將之殲滅。」附件一福島九成〈進攻竹社口之概略〉云:「奪賊四營,放火燒之。」附件二佐久間左馬太〈進攻石門口始末概略〉云:「二分隊將三、四十間民宅放火燒毀……一分隊進入南方溪中民宅……四處搜索並放火將民宅燒成灰燼。」附件三樺山資紀〈進攻風港口之概略〉云:「出四重溪……放火焚燒爾乃社所有民宅。」
前書卷三第19∼14號文件載:「松泉少尉率領分隊前進,放火燒屋……再次率兵前進,再放火燒屋」。
「放火燒屋、一舉殲滅」在牡丹社事件中,是日軍的戰術、戰略和戰爭的基本邏輯。21年之後,樺山資紀成為進占台灣的第一任「台灣總督兼軍務司令官」,燒光殺光仍然是日軍的戰術和戰略以及戰爭的基本邏輯。
日本人屠殺台灣人的幾則數量紀錄
日本人到底屠殺了多少無辜的台灣人?在不同的階段和時間,出現不同的估算:
首先,關於進占台灣的戰爭死亡人數,井出季和太編纂的《台灣治績誌》樺山總督〈靖台事略〉云:
明治二十八年五月中,我征清大總督府推算,敵軍約三萬三千餘人,死亡人數不詳,各戰場遺留的屍體在七、八千人以上。(頁226)
1898年1月,兒玉源太郎被任命為第四任台灣總督,台政實際上交給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掌控。後藤鑑於台灣義民抗日活動頻繁,便把乃木希典總督試行的「土匪招降策」在全台各地推行,最狠毒的是1902年(明治三十五)4月25日,在斗六、林圯埔、崁頭厝、西螺、他里霧、內林等「歸順式場」中,將被誘降而來的「歸順匪徒」全部當場屠殺。在儀式會場上「臨機處置」或其他方式「斷然處置」的台灣人,據後藤新平在所著的《日本殖民政策一斑》中自承,屠殺的「叛徒多達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人」。(頁64)
再者,日人入侵台灣,台灣原住民也竭力抵抗,直到1906年,台北烏來內山的大豹等社,還高張「大谷王」的義旗,出兵攻打台北。因此,1898年2月,兒玉總督向「殖產協議會」演說時宣示:「棲息蕃界之蕃人,頑蠢難馭,野性等於禽獸」,掀起一場腥風血雨。1906年,曾經參加過牡丹社大屠殺的佐久間左馬太擔任第五任台灣總督,實施「膺懲」的五年討伐計畫,1915年安東貞美上任,又實施一次五年膺懲討伐計畫,原住民死傷慘重。日本人以理蕃成功自豪,不料1930年10月末,竟然爆發了「霧社事件」,原住民一舉殺了134個日本人,只誤殺了兩個穿著和服的漢人。日本人出動飛機、大砲、毒氣,原住民被屠殺600餘人。東京拓務省派管理局長生駒高常到台灣來調查,在《霧社蕃騷擾事件調查復命書》中附錄了一份〈前進討伐膺懲表〉,表列自明治二十九至大正九年(1896∼1920)共138次討伐的紀錄,但未列傷亡人數。根據《台灣治績誌》的說法,其間死亡7080人,傷者4123人,沒收的槍支2萬9358挺。(頁194)
根據《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歷年高山族戶口表〉,1906年原住民11萬3000餘人,1930年14萬500餘人,死傷率在7.7%∼9.9%之間,死亡率在5%∼6%之間。而1905年漢人311萬,1895年約160萬,則漢人死亡數在13萬至19萬之間。
以上所舉各方的數字,所涉及的是1895年6月至同年11月入侵的日軍和防守的清軍戰爭期間的死亡數字;後藤新平在台灣誘降而臨機處置加以屠殺的數字;以及日本軍警膺懲原住民而予以屠殺的數字。相關事跡,本文不再細述。∼未完,詳見下一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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