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赤嶺守】
日本外務省在清末琉球對中國交涉的外交文書《琉球所屬問題》之卷首〈球島一案始末〉中,對有關1879年統合琉球一事做了以下的敘述:
在維新改革的實施下廢封建制而立郡縣制,政令歸中央,內政外交做一元化的統轄。於此並令琉球將與外國通交事務交由政府管理,禁止進貢之事……新制度的實施,由於琉球乃是邊陬之島嶼,故施行順序照理應屬最後。
然而,事實上對琉球新制度的實施順序排居最後,並非單僅所謂的「邊陬島嶼」之地理因素,而是當時日本政府之郡縣制的導入,一方面又意味著琉球王國的解體。除了琉球對此必有強烈的反抗之外,日本與擁有琉球宗主權之中國之間的外交問題亦有待處理,此乃施行延滯之最大因素。
琉球於1372(洪武5)年受明太祖洪武帝派遣之楊載的詔諭,中山王察度派其弟泰期為進貢使節入貢中國,1404(永樂2)年其子武寧受中國冊封,琉球於是以中國為宗主國而被編入其進貢冊封體制之中。但琉球於1609(萬曆37)年因遭日本薩摩藩之侵略,經歷代德川將軍對薩摩藩所謂「領地判物」的授與之下,琉球成為薩摩藩的附庸國。琉球國王尚寧經島津家久授與「知行目錄」,尚寧被封為「知行取(領主)」,島津氏定琉球米穀收成的總額為89,086石,而後其總額在數次的增加之下,琉球對薩摩藩有繳納貢租的義務,其貢租稱為「仕上世」,薩人當時在琉球並設有薩摩藩官員之在駐機關,是所謂的「在番奉行所」。1657年薩摩藩給予尚寧對法司官以下官員之俸祿給予權、裁判權及祭祀權,讓琉球在內政上享有某種程度的「自立」。
琉球在日本幕藩體制國家中被編為異國「薩摩的附庸國」,又在以中國為宗主國之東南亞社會的進貢冊封體制下為中國的屬國,於是琉球便以兩屬的形態維持其王國體制。蔣廷黻將琉球這種中日兩屬的關係比喻為:「好像一個女人許嫁兩個男子,幸而這兩個男子曾未遇面,所以這種奇特現象倒安靜的存在了二百七十餘年。」
明治維新與琉球王國
1867年10月,在德川慶喜將軍之「大政奉還」下,政權歸還朝廷,也為歷時260餘年之久的封建幕藩體制劃上了休止符。1869年1月,因薩摩、長州、土佐、肥前等四藩主為「版籍奉還」而連署上表,朝廷藉此下令未上表之藩亦須盡數歸還版籍,最後將全國274藩之領土及其人民都收歸中央管轄。藩主以知藩事的身分列於華族,由於知藩事依舊享有租稅徵收權及藩兵統率權,於是政府又於1871年7月頒布「廢藩置縣」之詔書,免全國知藩事之職,命其移住東京。政府在將舊有的藩政分權體制完全解體之後,統一了全國並成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系。
正值日本為醞釀近代統一國家而進行一連串歷史大變革之際,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琉球依然隸屬鹿兒島縣管轄,改革之風並未直接波及琉球。廢藩置縣之翌年,鹿兒島縣依舊由福崎季連任職那霸之「在藩奉行」。之後,縣吏伊地知貞馨、奈良原繁兩人赴琉球對琉球王府說明明治維新之情況,表示不針對琉球做出國體及政體之改革,附帶免除琉球王府對島津氏之5萬餘元的負債及農民租欠3萬餘石之優惠條件。
自古以來,東亞地區的華夷秩序以中國為中心遵行著冊封體制之傳統。對琉球而言,中國乃其宗主國,故日本明治維新時之領土劃定對琉球造成的衝擊可想而知。廢藩置縣後不久,日本政府暫時擱置琉球的歸屬問題,列出「兩屬之邦,各以禮相待,不得稍有侵越,以保永久和平」之條文,簽訂中日修好條約(1873年4月30日批准生效)。然而,倘若琉球歸屬問題未能得到解決,放任其繼續維持中日兩屬之曖昧關係,將來勢必引發中日間領土之爭。日本政府有鑑於此,決定於1972年改琉球國為「琉球藩」,並封琉球國王為「藩王」,列之於華族。此項措施畢竟僅是日本政府為其一元化統治及廢除琉球的中日兩屬地位所作出的一番布局,琉球終將與本土各藩同樣地被迫實現「版籍奉還」及「廢藩置縣」。
同年7月12日,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致函王府,命其遣使慶賀皇政維新。琉球王府於是任命王子尚健(伊江朝直)為正使、向有恆(「親方」宜灣朝保)為副使,將琉球國王慶賀之表文草擬之後,交由鹿兒島縣權典事右松五助檢閱。在其檢閱之中,不僅將「琉球國中山王」之「琉球國王」的稱號刪改為「琉球尚泰」,正使之「王子」以及副使之「親方」等琉球位階名也被省略。另外,又在草案的日期「壬申七月十九日」上方附加上「明治五年」之日本年號。這一修正恰與明治政府改琉球國為「琉球藩」,封琉球國王為「藩王」之舉相呼應。另琉球王府之慶賀使節派遣,也與當初對德川將軍就職慶典之遣使上京具有同等之意義。然而,對於日本政府的這一企圖,琉球王府卻毫不知情,按期派出了慶賀皇政維新的使節。
「慶賀使節」一行經由鹿兒島上京,9月14日在外務省的安排下參加了皇宮的慶典。儀式上,日本政府按計劃頒發「冊封」之詔書,並在對尚泰之領主權的認同下,改「琉球」為「琉球藩」,改「國王」為「藩王」,編入華族之列。另賜飯田町檎木阪之藩邸以及新貨幣3萬元,以為藩內貨幣流通之需。琉球藩設置後,屬琉球的外交事務,皆由日本外務省所管轄。政府命伊地知貞馨為外務省六等官出任琉球藩。當時,「在番奉行所」已被廢止,新設了外務省出張所取而代之,原「在番奉行」之福崎季連出任外務省九等官,奉命繼續任職於琉球藩。另為斷絕長久以來琉球與鹿兒島之間的政治關係,再進於同年11月命鹿兒島之琉球館在駐官員歸國。因奉輪流出任東京藩邸之命令,翌年3月琉球王府派遣熟諳日語的馬兼才(與那原良傑)以「在勤親方」的身分赴任東京藩邸。之後,東京藩邸內之「在勤親方」及其下屬官吏、隨從等,皆以一年為期,每年更替。「在勤親方」須於新年、紀元、天長(天皇誕辰)之三大節日,入宮進呈藩王慶賀之表文。對琉球王府而言,藩吏赴任於東京,並無異於以往在幕藩體制下出任薩摩藩琉球館之舉。∼未完,詳見下一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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