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6)年12月1日,由民間發起,產官學合作 組成之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公布了一份厚達800頁的「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建議」,注入了眾多專家、學者的研究心血,修法委員會的最終目標,是催生一部全盤修正的公司法,「讓企業可以有效、經濟、快捷且容易利用公司制度,但不能濫用、破壞公司制度;讓公司組織設計、資金取得及運用的管制鬆綁、自由化、彈性化及客製化,但同時強化資訊公開、對公司及利害關係人的義務之規範」。
我國公司法上一次大幅修正已經是2001年之前的事,這十五年間,產業發展、社會結構不斷地在改變,現行公司法是以大型公司為原型設計出較高密度的規範,並不符合我國97%以上企業實為中小企業的產業結構;再者,時代的進步,公司法較為舊時的觀念,也愈發無法滿足如雨後春筍般設立的新創事業發展所期望的彈性與自治空間。2015年9月,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節實施上路,至今一年多,申請家數快速成長,據經濟部公布的閉鎖性公司名錄已有395家(統計至2016年12月28日止),足見閉鎖性公司鬆綁局部規定,提高公司 的自治自律,受到高度的評價。不過,閉鎖性公司專節僅是公司法之例外,雖在眾人企盼下,開了一扇窗,但尚有不足。公司法根本性問題,仍須回歸全面性的檢討。
甚之,民智大開、公民力量的突起,現今的公眾對於政策與立法,除了急欲瞭解亦渴望直接的參與,以日前立法院通過的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新制、婚姻平權法案之初審,足茲感受新一代對社會參與的迫切。國際環境、產業社會在前進,改變從來沒有停止腳步,但企業的根本大法公司法卻停滯不前,這群長期深耕公司法相關領域的修法委員會專家學者們,心心念念著是我國足以憂慮的經濟前景。日前總統蔡英文拍板支持公司法需要革命性的修法,臺灣的新創事業才有救,是將民間起義的公司法大修搬上立法檯面的決定性關鍵。如今全盤修正建議已經出臺,主管機關修法意向明朗化,等待的就是公司法的改變與升級。
修法大突破,問題導向參與式修法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於去年2月成立,是由民間發起,產官學界共同組成,分成四個工作小組,進行「第一小組:股本、有價證券之發行、會計與審計」、「第二小組:公司治理」、「第三小組:公司登記、關係企業專章與兼益公司」、「第四小組:股東權與股東會」等議題之探究、分析比較,歷經10個月,甫於去年12月1日正式對外公布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建議。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執行長方嘉麟表示,此次組成修法團隊,最大的突破之一是採取「問題導向之參與式修法」方式,透過產官學的跨領域合作,參與修法之專業團隊高達70餘人;並考量全盤修正影響層面廣,亦重視公眾參與之意見,透過逾40場座談會及專家訪談,以及對外回收逾5,000份問卷調查,匯集各方意見與問題。突破之二為採取兩階段修法,過去修法一般是先撰寫條文(現行法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再進行討論或舉辦公聽會,惟就已框架的條文加以討論,不免限縮了調整之空間,產生了為修法而修法的矛盾,因此本次修法委員會在第一階段,即先確認修法基本原則,提出全盤性修法完整建議,並全文上線可公開檢視;第二階段則再撰擬條文,開啟另一波修法對話,也是接下來要繼續推動的修法工作。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