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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第192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印度智財權發展近況
   
法規訴訟 關於Unitary Patent的幾個常見問題
   
深入報導 經濟成長今年保二有望,但長期恐怕不容樂觀
   
研發創新 打敗日、韓的台灣PCB產業,未來如何維持全球最大優勢?
   
智財管理 智財局主管職精簡化與政務官化的必要性
   
 
印度智財權發展近況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雖然產業及市場發展比不上中國大陸的蓬勃活躍,但印度在各方面的成長仍不容小覷,在本土地方建設及外來投資的帶動下,印度在2015~2016年度各種智財權的申請及註冊量與去年度相比,強勢成長了30%。從表1可見,2015年~2016年度印度整體智財權申請及註冊量為341,086,與上一年度262,638相比,成長了30%,其中成長率最大的是商標註冊。

表1. 印度最近5年智財權申請趨勢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至於單就專利的部分,從表2可見,於2015~2016財政年度,專利申請案數量達46,904件,與前一財政年度相比成長約10%。不過,雖然案件申請量上升,但案件審查的數量卻比去年度減少了近6萬件,整整下降了26%,這主要是由於審查委員人數比上一年度減少。另一方面,處分 (Disposal) 案件 (含核准、駁回、撤案及放棄) 的數量則是比前一年度增加了7,600多件。

表2. 印度最近5年專利申請趨勢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表3是2015~2016印度前十大的外國專利申請人,Qualcomm一馬當先,以1,884件專利申請案居首,比排名第二位的荷蘭菲利蒲的949件多了一倍。接下來是韓國三星及大陸通訊大廠華為。當中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大國外申請人中,就有2家日本汽車製造商,分別是排名第8的豐田汽車及排名第10的本田汽車,而這也是在前十大外國申請人榜單中僅有的日本廠商,顯示日商相當重視印度的汽機車市場。

表3. 2015~2016年印度前十大外國專利申請人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在2015~2016年度,台灣廠商申請印度專利共340件,與前一年度的176件相比,成長翻倍。台灣在印度的專利申請量於亞洲地區排名第5,僅次於日本、南韓、中國大陸及以色列(表4)。很明顯的看出來,表4中的前5大亞洲地區外國申請人中,除了台灣之外,其他4個地區廠商都是以PCT國家階段進入印度市場占最大宗,顯示印度是其多國申請策略中一個很重要的海外市場。

表4. 2015~2016年印度專利申請前五大海外申請地區 (亞洲)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以下表5是「最近5年印度專利申請案件在各技術領域之分佈」狀況,而表6則是「2015~2016年印度專利審查委員在各領域之分佈」情形,從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關聯性。例如,案件量最大的技術領域如Mechanical及Chemical,也同樣配置了較多的審委。

表5. 最近5年印度專利申請案件在各技術領域之分佈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表6. 2015~2016年印度專利審查委員在各領域之分佈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a, Annual Report 2015~2016

【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8期:印度智財權發展近況及不可專利之項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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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Unitary Patent的幾個常見問題
黃蘭閔/北美智權法規研究組
歐洲統合專利法院(The Unified Patent Court;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制度正式上路的時間仍不明朗,但一旦生效,就將啟動歐洲專利世界新紀元,本文先整理幾項常見問題,供讀者參考之用。

英國脫歐(Brexit)公投後表示,願意繼續配合催生歐洲統合專利法院(The Unified Patent Court;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制度,加上德國修法作業已近尾聲,連先前堅持反對的義大利都翻轉立場,2017年3月中旬,UPC官網公告,UPC及UP可望於2017年底開始運作。儘管第二季情況急轉直下,UPC、UP正式上路的時間仍不明朗,但UPC、UP一旦生效,就將啟動歐洲專利世界新紀元,因此本文先就UPC及UP制度簡單整理幾項常見問題,供讀者參考之用。

問題1:什麼是歐盟單一專利(UP)?

有意經營歐洲市場的申請人,大都已相關熟悉傳統的歐洲專利((classical) European Patent;EP),也就是依《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申請,由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EPO)受理並審查核准,最後進入指定國(National Validation),依個別國家規定,在該國取得發明專利保護、繳交年費、行使其專利權。目前可經由此一途徑進入、延伸取得約四十國專利保護。

而歐盟單一專利(UP),未來同樣也是由EPO受理申請並審查核准,但在公告授權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人可選擇提交正式請求書(Request for Unitary Effect),令該歐洲專利轉變為UP,即可取得UP制度參加國統一有效的單一專利,日後繳交單一一份年費,並統一透過UPC行使其專利權。日後最多可經由此一途徑取得二十餘國專利保護。

問題2:UP vs. EP,哪個省錢?

兩種專利的前段申請作業相同,差別在EPO授權公告後:傳統EP進入各國時,可能需依個別國家要求提交請求項或全本說明書譯文、支付各國進入規費及代理人服務費、向各國專利局繳交年費;英文歐洲專利若要轉為UP,只需任選歐盟任一官方語文譯出說明書全本翻譯,並逐年向EPO繳交年費。因UP制度有助控制翻譯及年費等規費成本,若申請人有意取得較多國家、較長年份的專利保護,UP或許較EP省錢。

依EPO官網公布的估算數據,若EP選擇進入德、法、英、義四國並繳到第10年的年費,估計要花7,600歐元,而UP繳到第10年年費則共需花費約7,400歐元,二者差距3%。若將時間拉長為12年,差距將有5%;若為15年,差距8%;但如果再拉長為20年,差距仍是8%。

問題3:UP vs. EP,哪個划算?

若想取得較多國家、較長時間的專利保護,在專利申請及維持的資金成本考量上,UP一般較EP具優勢。但EP可以是多件國家專利,相對較具彈性,比方取得專利後有資金壓力、發現專利發明在部分地區的市場價值不如預期,又或有其他狀況,EP專利所有權人大可放棄進入部分國家,即使過了進入指定國階段,隨時也可視情況捨棄部分國家的專利保護,而UP專利所有權人只有單一一件專利,只能選擇要或不要(All or Nothing),無法部分剝除。

其次,划不划算,計算的未必只是資金成本。目前EP專利所有權人若要提出告訴,必須在個別國家依其司法制度聘當地律師向當地法院遞狀,相對地,UP專利所有權人統一透過UPC行使其專利權,而UPC的判決在所有參加國都有效。然而,此一便利性同時也是一把雙面刃,例如,萬一在UPC打輸官司,將一次丟掉所有參加國的專利保護;反觀現有的EP,行使專利權雖然需要在多國開出複數條陣線,在不同條件狀況下,不同國家法院未必會出現一樣的判決結果。

綜合以上,經濟划算的比較,涉及面向太多,不同申請人、專利所有權人可能有不同的考量重點,即使是同一申請人、專利所有權人,面對不同的發明,也可能作出全然不同的判斷,難以一概而論。

問題4:EP不能透過UPC行使專利權?

不,UPC開始運作後,將負責審理EP、UP民事相關訴訟案件,但在過渡期期間,EP案的撤銷或侵權相關訴訟,仍可於各國法院機構進行。

此外,在這段過渡期間結束前所申請的EP或EP申請案,除非有人先在UPC遞狀,其專利所有權人或申請人將有Opt-out機會,讓EP或EP申請案登錄排除UPC管轄。而已動用Opt-out條款的EP或EP申請案,除非有人先在某國法院遞狀,仍有機會撤回先前的Opt-out登錄,可由UPC審理。

UP沒有Opt-out條款之適用,相關案件將一律經由UPC審理。而依各國國內法所提申請案及取得的專利,自始即不在UPC管轄之內。

結語

英國去年舉行脫歐公投、今年4月宣布國會提前改選,一次又一次打亂UPC及UP時程規畫,EPO官網5月仍預測UP可能在2018年首季上路,但UPC官網6月更新未提出新的預定時間表,在那一週後,德國憲法法院也要求暫停相關立法作業,由於德英兩國在相關協議中的關鍵地位,UPC及UP何時啟動仍有諸多變數。

不過,如無意外,歐盟區的專利體系終將進一步整合,已在歐洲積極布局、預備開拓歐洲市場的專利所有權人及申請人,還是該及早了解相關法規制度,以俾有更充裕的時間妥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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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成長今年保二有望,但長期恐怕不容樂觀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今年年初,本刊曾經報導(台灣經濟如何脫離「保2」困境?)過,台灣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恐怕難以維持在2%以上;六個月後,情勢似乎沒有那麼悲觀了,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估計值來到2.05%,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則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為2.01%,再加上股票指數又攀上久違的萬點高峰,台灣經濟好像不再愁雲慘霧了。

其實經濟好的不是只有台灣,還有美國。雖然今年初上任的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這半年來仍舊大發種種讓人瞠目結舌的議論,但美國經濟持續好轉也是不爭的事實。最有力的證據,就是美國聯準會(FED)不但在六月宣布今年的首次升息,更對宣告,從今年九月開始,聯準會將著手於貨幣政策的正常化(monetary policy normalization),也就是外界俗稱的「縮表」──這也將是台灣下半年經濟,最需要關注的第一項變數。

FED縮表:機會或威脅?

為了收拾金融海嘯後的殘局,從2009年開始,美國聯準會實施了三次前所未見的量化寬鬆(Quantitative Easing, QE)政策,藉由購買美國國庫券、政府公債以及房貸抵押債券(MBS)的方式,直接向市場投放資金。之後,日本、歐元區的中央銀行也群起效尤,也造就了之後長達八年的資本市場榮景。然而,這種激烈的政策也必然帶來副作用。以聯準會為例,這八年來的資產規模,從約9,000億美元暴增到4.5兆美元(圖1)。在經濟危機時,以中央銀行以國家信用進場救市固然是必要手段,但在經濟回復穩定後,如果再讓那麼大量的資金在市場上流竄,很可能釀成下一波金融泡沫。

圖1:2008年至今,美國聯準會資產規模變化(單位:10億美元)
來源:http://federalreserve.gov

由於美元具有全球準備貨幣的地位,任何貨幣政策上的變動都足以影響全球經濟,縮表更是動見觀瞻。在6月22日的央行理監事會後記者會中,央行也公布了內部的評估,認為整個縮表的實施期間可能為3~4年,預計聯準會的資產規模將減至2.5兆~3兆美元之間(圖1的紅色區塊),等於將收回至少1.5兆美元的流通量。

央行總裁彭淮南估計,如果聯準會兩年內完成這個目標的一半,效果將等同於升息0.25個百分點──這還不包括聯準會在縮表同時,一併調升利率的影響。總而言之,未來四年內,美元將加速升值,使得其他國家將面臨貨幣貶值的資金撤退潮。

後海嘯時代 貿易與經濟成長脫鉤

往好方面看,美元升值代表著全球最大消費國的人民購買力增加,應該對台灣在內的出口導向國家有利,但實際上,全球經濟成長與貿易之間的關聯已逐漸脫鉤。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引述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資料分析,在1980、90年代,國際貿易是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貿易成長率往往是經濟成長率的2倍到3倍之間,但在2000年以後,這個比率收縮到2倍與1倍之間,在2010年以後也持續萎縮,到了2016年甚至出現貿易成長落後於經濟成長的現象(圖2)。因此,出口導向國家能否從美元升值中得利?恐怕未必

圖2:1981年至今,全球經濟成長(紅線)與貿易成長(藍線)比較
資料來源:WTO

至於台灣自己,最致命的弱點當屬投資長期不振。吳再益表示,我國固定資本形成毛額的組成當中,來自政府與公營事業的投資,不論哪一個政黨執政,已經連續20年呈現衰退。從歷史數據可以發現,在1981年至1994年內的台灣經濟成長黃金期,台灣的政府投資年年成長,也帶動了民間的投資意願,但進入90年代後半期,即使面臨網路泡沫、金融海嘯等經濟上的危機,利率水準更在金融海嘯後達到低點,也不見政府或公營事業大膽出手,還是靠民間部門的投資苦撐(圖3)。

雖然同樣是投資,但民間部門的目的往往是機器設備更新或者事業併購,而政府投資的任務則是強化基礎建設與發展新興技術;如果國家自己都不願意投資台灣,又怎麼寄望企業或人民在這裡生根呢?

圖3:1981年至今年度固定資本形成毛額對GDP比例
資料來源:「2017年下半度台灣及主要國家經濟展望」研討會資料,台灣綜合經濟研究院,2017/6/22

展望下半年,台灣經濟成長雖然保二有望,但結構的調整趨勢將越來越明顯。美國經濟復甦的結果,不是使出口國家雨露均霑,反而會吸引海外製造業進入美國本土投資。因此,這些傳統的出口國不是另尋市場,就是得加強技術投資,成為產業中不可或缺的要角;偏偏台灣的投資呈現長期衰退,尤其政府部門自己的投資意願低落,更難說服民間根留台灣。這個時候,縱然今年台灣的經濟成長可以正成長,邊緣化也是無可避免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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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局主管職精簡化與政務官化的必要性

均等論要件-以日本最高裁平成29年3月24日第二小法廷判決為例

 
打敗日、韓的台灣PCB產業,未來如何維持全球最大優勢?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印刷電路板(PCB)是台灣第三大電子產業,在全球以三成市占率,擊敗日本、韓國、中國。但隨著ICT市場成長趨緩,成長動能消失,成為PCB產業發展的隱憂。另一方面,由於台灣PCB產業起步早,還停留在工業2.0∼2.5階段,對面虎視眈眈的強勁對手,台廠要如何繼續維持全球第一的優勢?

台灣印刷電路板(PCB)產業發展至今超過半世紀,已建構從上游材料設備到下游組裝的完整產業鏈,從2011年起,台灣已是全球最大的PCB供應國,2016年整體PCB產業鏈(含材料設備)產值約達新台幣8,000億元,在全球市占率達到三成,超越日本的22%、韓國和中國17%,奠定了台灣PCB產業的領導地位(詳見圖一)。

圖一、2016年全球PCB市占率
資料來源: 工研院IEK, 2017/02

在台灣,PCB是第三大電子零組件產業,僅次於兩兆半導體與平面顯示器(FPD)產業,約有800家PCB相關產業,其中117家為上市櫃企業,整體產業鏈為台灣創造超過18萬個就業機會。2015年全球前20大PCB大廠中,台灣共有臻鼎科技、欣興電子、華通電腦、健鼎科技、瀚宇彩晶、南亞電路板、景碩科技、敬鵬工業等8家業者入榜,日本則有5家、韓國3家、美國2家、中國和澳洲各1家(詳見表一)。

表一、2015年全球TOP 20 PCB製造商及營收(單位:百萬美元)資料來源: N.T. Information, 2016/07;TIPO

根據工研院統計,在台灣PCB產品結構中,最主要的生產品項為4層以上多層板產品,占比為33%,其次為軟板產品23.3%、高密度HDI板17.6%,以及IC載板13.8%(詳見圖二)。

圖二、2016年台商PCB產品結構
資料來源: 工研院IEK, 2017/02

推動智慧化—PCB產業不能不面對的課題

事實上,因應全球消費市場對於電子產品的需求改變,PCB產業面臨將原來標準規格大量生產的模式,轉化成為「少量多樣」與「多量多樣」的特色化生產模式,特別是面對日本韓國、與中國電路板廠商的競爭,產業鏈的智慧化升級、結合資通訊與智慧機械的技術改善整體製程的效率及彈性,已成為台灣印刷電路板產業必須嚴肅面對的重要課題。

回顧2000年到2010年,是台灣電路板產業地位爬升期,台商憑藉著生產優勢,平均年複合成長率約為10%;儘管台灣PCB產值從2011年起全球居冠,但此後受到終端產品版圖劇變,應用端及客戶端大洗牌,ICT市場成長趨緩,2011年至2016年平均年複合成長率降為2.3%,成長動能消失,成為PCB產業的隱憂。為掙脫產業成長泥淖,展望2020年,台灣電路板協會訂下複合成長率3.6%的目標,希望PCB能晉升為台灣的兆元產業,如此一來,就更需要朝高附加價值、智慧製造與永續發展的方向前進。

台灣電路板協會(TPCA)理事長吳永輝在「PCB智慧製造國家聯盟高峰論壇」中表示,雖然台灣PCB產業自動化發展起步得早,廠商對於製程技術的投入也相當積極,也因為是早期投入,台灣PCB廠商整體製程技術仍停留在工業2.0至2.5之間,儘管印刷電路板的製程先進,目前仍缺乏適合本土廠商的解決方案或導入方法。為了促進產業升級,TPCA從2014年開始,逐步推動產業PCB白皮書計畫,希望可以凝聚產業共識,加強智慧製造能力,讓PCB製造設備彼此可整合。

透過公協會力量 整合PCB產業資源

過去PCB行業是以半導體產業為師,如今決定統一PCB的設備通訊標準,讓系統一體化,這回也是架構於相同理念下,希望透過聯盟方式,讓業界分享彼此資源,進一步強化效益與競爭力。TPCA日前正式宣佈「PCB智慧製造國家聯盟」成軍,運用公協會的力量,整合產業鏈的上中下游資源,以團體戰方式,提升PCB產業的競爭力。PCB智慧製造國家聯盟將由台灣電路板協會、資策會、工研院共同推動,以研華科技、迅得機械為首的智慧製造解決方案業者,加上欣興、敬鵬、燿華等電路板廠商,一同架構PCB智慧製造共通技術平台,以及設備聯網統一通訊協定標準,加速台灣電路板產業朝智慧化與高值化發展。經濟部工業局代局長呂正華認為,若PCB智慧製造國家聯盟的模式可以成功,未來就能複製到其他領域,加速台灣其他產業的智慧化布局。

圖三、台灣電路板協會、研華、迅得 聯手資策會及工研院共組PCB智慧製造國家聯盟。
圖片來源:資策會

TPCA副總幹事洪雅芸指出,除了生產自動化外,應發展產線資訊收集自動化,以加速解決各類生產問題,切入智慧製造。台灣PCB板廠目前處於產線電腦化與設備連結化階段,設備間缺乏標準化的通訊介面。PCB通訊協定可解決目前PCB廠設備通訊語言種類眾多的問題,統一通訊語言可提高資訊收集、應用與分析的效益;對設備商而言,只需專注於一種通訊技術開發,若要客製化通訊格式,只是徒增雙方成本。因此,為了統一PCB設備通訊標準,應建構整廠生產資訊管理系統,並獎勵PCB產業建議參考半導體產業設備通訊協定,以現有基礎發展PCB通訊協定標準。

迅得機械智慧製造研發中心經理張啟原點出現在PCB產業遇到的最大問題,在於訂單型態往往是急單、短單,廠商必須在短時間內出貨,同時又要維持原有的產品品質,無論是對上層管理者或現場端的執行者,都帶來嚴峻考驗。傳統的自動化設備已難因應現有需求,智慧化成為市場競爭的唯一答案,智慧製造所帶來的彈性生產與資訊整合,將可有效降低生產成本、確保生產力、提升系統效能。張啟原表示,PCB線路的製作,光靠傳統的手動菲林影像移轉工藝,已經無法滿足其更細的線路製作需求,取而代之的是自動化程度很高的鐳射成像結合真空蝕刻工藝;而PCB廠商投入在設備自動化方面的創新,例如將投放機械手臂、CCD對位、自動印刷機結合,已經實現印刷製程的全自動化。

圖四、PCB智慧製造解決方案
圖片來源:迅得機械

先知科技總經理高季安也抱持相同看法,要建構PCB產業無形的競爭力,「智慧化」才是重點,因為現有PCB機台無論是產生數據、設備的鏈結、資料分析等,仍然力有未逮,這將導致企業主無法掌握自有系統潛在的優劣勢,進而損失可能商機,甚至增加危機發生機率。對於PCB產業而言,當務之急是聯合產業鏈的上中下游廠商,打造出「製程控管系統」(WIP),同時以打群架的方式,善用公協會力量,以團體戰方式,聯合同業強化談判能力,讓台灣PCB廠商更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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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灣區將比拚亞洲矽谷?

被Oculus害慘!三星GearVR涉嫌侵權被訴

均等論要件-以日本最高裁平成29年3月24日第二小法廷判決為例

 
智財局主管職精簡化與政務官化的必要性
陳秉訓/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助理教授)

在公務員退休金制度辯論之際,公務機關瘦身的根本問題卻未被觸及。政府的退休金支出與每個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數量或職等有關,特別是職等為薪資計算的基礎而影響退休金的計算,因而有必要檢討各機關的用人政策。

智財局應該配置多少員額的問題一直是個謎。以專利審查官為例,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第7條,其編制最低人數為394人,而最高可達420人。但同條例又開放智財局可招募約聘制審查委員。為節省退休金支出,應可下修編制人數,而逐步將審查業務財團法人化。

智財局主管編制應率先檢討

審查官為實際執行智財局業務之人,有其設置之必要性,故其編制額度的妥適性可暫時不論,但具主管性質的職缺應首先檢討。根據組織條例第6及7條,主管性質的職缺包括局長1人、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1人、組長7人、研究員3人、室主任3人、專門委員6人、及科長40至42人。其中室主任指法務室、秘書室和資訊室等三個主管職,與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等單位的主管職是分開的,故事實上有六位主任職。這六室屬支援性質,而應統整為一個單位。因為智財局都將法規或政策研究計畫發包給外部單位執行,研究員和專門委員的設置顯屬多餘。而法務室竟無法規研究能力,故應整併該二類職缺於法務室,或是提升法務室的專業能力。

當主任、研究員和專門委員都是非必要的職缺時,其他主管職的價值也頗有爭議。針對組長編制,目前智財局有七組,包括專利有三組、商標權組、著作權組、資料服務組、及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然而,智財局的主要業務是專利和商標申請審查,而著作權事務以《光碟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申請事務為主。但因為盜版光碟問題已漸漸消失,使得著作權業務萎縮。另資料服務組的功能與資訊室相似,且屬支援性質,故應納入資訊室運作。至於國綜組的業務事實上與專利組、商標權組及著作權組重複,故應裁撤。

另外,筆者認為,設置7個組長職事實上是多餘的,建議比較適當的編制應為三個組:專利組、商標暨著作權組、及事務組(六室整併)。專利部門人數雖多,但一級主管的配置不應該以下屬人數為考量,而是應該以事務為導向;否則部長或局長也應增設一個。專利三個組的任務皆為審查專利申請案,應整合在同一組,如此亦能調和不同技術領域間的審查基準適用差異,並降低初審和再審查的觀點差異。

當組長員額可減少到三人時,科長職缺亦應檢討。組長和科長的功能有重複的問題。如果組長即可監督各組的事務,就不應多一個科長的層級。如果科長僅是分擔組長的督導責任,那應該採取的是資深人員帶領資遣人員的制度。廣設官位只會造成人事成本負擔。如果科長是必要的職位,那組長的任務應有所升級。組長必有政策規劃能力,例如針對「五大創新研發計畫」與金融科技,此為蔡政府的特別產業發展計畫,思考專利審查制度如何對應調整、進步性審查基準是否應修正等等問題;或針對國家重點發展的內容與文創產業,著作權法應如何調整或解釋、集體管理團體如何輔導等等問題;身為組長,其應有能力提出政策或論述,而不是過於依賴特定事務所或學者的意見。

智財局主管職應為政務官或事務官?

主管職可分為政策推動任務和庶務事務任務等二類,其應以政務官或事務官方式任命有討論空間。支援性質的庶務事務的主管職,例如資訊室主任等,不須為政策負責,故可以事務官任用。但負有政策推動任務,例如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組長等職務,應以政務官為妥,其在政策推動失敗之際應辭職,以落實責任政治。

政策推動失敗有兩個意義,一是政策遭到反對而撤回,另是政策的承諾未能履行。前者例如2013年的重大侵權網站封網政策,當時從政策提出到撤回期間約十天,如此的失敗卻未換來相關人事的辭職。沒有後果的政策推動工作無法讓提出者謹慎的評估相關制度。至於後者為施政計畫,例如現任局長的就職遠景「強化審查官智能精進審查品質、與時俱進優化智慧財產法制、與產業接軌協助企業開發專利能量、健全著作權授權市場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與國際接軌」,其是否能落實則為業界所關注著。但如果不能落實,其後果為何也是業界所觀察的發展。

除了責任政治外,主管職以政務官任命的好處是支付退休金的免除。局長等職位隨著政黨輪替而改變,來來去去而無須考慮其退休問題。甚至因為官位減少,審查官或辦事員可多將心力用於專業事務上,而不用為了爭副局長、組長或科長等職位而過於迎合上位者的喜好、或結黨組小團體。從智財局的主管職編制的精簡化和政務官化,或許可以看到公務員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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