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給付是勞工的退休金來源之一,在2009年1月1日勞保老年年金制度上路後,初次參加勞保的勞工,依規定只能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但假使屆滿法定請領年齡、而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則是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而在勞保老年年金制度實施之前,已投保勞保或曾經有勞保年資者,依符合資格不同有以下幾種請領方式:
•屆滿法定請領年齡、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前者若併計國保年資滿15年者,可以選擇在65歲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屆滿法定請領年齡、勞保年資滿15年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者,也適用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若是想適用「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則必須符合規定的6項條件之一。
民國51年次以後出生 月領年金年齡延至65歲
有部分勞工可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也適用「老年年金給付」,因此要先評估,一次領給付較佳,還是按月領年金有利?
根據勞動部計算,有30年勞保年資的勞工,選擇月領年金大約超過8年,其累計領到的錢就會超過一次領的金額。由於國人平均壽命逐年提高,按月領年金能一直領到死亡,是最能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的方式。不過,也有些勞工礙於身體健康狀況或資金規畫,偏好一次領給付。
勞保老年年金制度實施以來,勞工多半認同月領年金,目前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為60歲,但自2018年起提高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簡單說,民國46年次(含)以前出生的人,法定請領年齡為60歲;民國47∼50年次出生者,法定請領年齡依序為61、62、63、64歲;而民國51年次(含)以後出生的人,法定請領年齡已延至65歲。
勞工屆滿法定請領年齡,可以辦理離職退保、申請老年年金;若是繼續工作,延後請領者,則可請領「展延年金」,每延後1年可依原本年金計算的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相反的,若是提早辦理離職退休,則請領「減額年金」,每提早1年會依原本年金計算的金額減給4%,但以提前5年請領為限,最多減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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