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大得不得了。我不是數學專家,但我相信公園的長邊有一萬英里,寬邊大約三千英里。公園很狹長,一邊是灰暗的城市,另一邊是看過去只見灰撲撲一片的海洋,開闊的海灘風很大,強勁的波浪就是大海最發達的肌肉,每年都有三、四個人被海浪淹沒。
我去過這片海灘,但從未溺水過。我曾經穿過大小道路,一點都沒有受傷。必要時我曾張口咬人,也從屋頂跳下來過,最後都平安無事。
我很強壯。
我曾經直視日蝕,什麼事都沒發生。
我天下無敵。
也許我會長生不老。
還記得從前有一次,我跟喬妮、佳妮和史蒂芬在小吃攤附近發現垃圾,開心的在垃圾裡翻找食物。這一頓來得毫不費力,我們大吃特吃。我們大嚼剩一半的熱狗和扭結餅片屑,舔舐剩餘的果汁和汽水,再把我們從以前到現在都覺得噁心的汽水吐掉。這裡的食物太多了,多到隨便找都有,往往很輕鬆就能飽餐一頓。
接著喬妮、佳妮和史蒂芬就不見了,整件事古怪極了。那時候我們還是小狗,我是後來才明白這一點。記得那一天,我們這群小狗在大橋附近看人類跳舞,我們四隻都坐著,欣賞他們演奏音樂和跳舞,突然有人類的手伸了過來,拎起喬妮跟史蒂芬,他們嘴裡說著什麼都是小狗狗,小小隻毛茸茸的,我心裡只想著:不可以。我心裡想著不可以,告訴佳妮快跑,但她想著可以,她說了可以,而且留在原地,接著她也被拎了起來。
於是他們被人類帶走,我想他們成了人類養的狗──寵物──我跑進森林裡,在這裡一直都很自由,還成為「公園之眼」。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小麥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