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別說英國、愛爾蘭的民謠,早是流溢世界的熟悉曲風,不止是〈綠袖子〉(‘Greensleeves’)。那些The Incredible String Band、Fairport Convention,甚至Jethro Tull等團,他們唱著唱著,愈發不能太平順、太簡美、太單式,最終怎麼能不發展成──發展成,嗯,搖滾樂呢?只能是這個字,搖滾樂!你且去聽Jethro Tull團的‘Trick as A Brick’,便知我的意思了。
但唱‘Like a Rolling Stone’的folk歌手Bob Dylan,此時這首歌,如何能不往搖滾去呢?Jim Morrison唱的‘Light My Fire’,當然是搖滾。
等到聽Tim Buckley唱‘Pleasant Street’,再連著唱‘You Keep Me Hanging On’,覺得已超過folk,根本有一點progressive rock的韻味了。再聽他的‘Hallucinations’,根本是acid rock了。
就像Jefferson Airplane唱的‘Today’,再也不會回到傳統的folk了,只會更迷幻了。
中文的民歌,也同樣有往搖滾的境地而去的例子。
1981年我親眼見到民歌手侯德健(曾作〈捉泥鰍〉、〈龍的傳人〉),他剛作了〈潮州人〉這首歌,在編曲時,一意要加入搖滾的節拍,和層次。那張唱片,叫《龍的傳人續集》,很多照片,張照堂也來幫忙拍攝。
▋聽搖滾的,都是些什麼人
稍一回想,便發現極有意思。
從聆樂的人,便看出了社會的各類階層。
比方說,空軍子弟,他們聽的人眾,頗不少。一如空軍眷村中講四川話講得更普遍。陸軍海軍的眷村,四川話也講,但比空軍略少些。
陸軍子弟、海軍子弟也聽搖滾樂。聽的深入度與「聆樂境界」,也稍有差異。比方說,將軍家庭聽的,一般言,比士官家庭的孩子,要廣些、深刻些。當然這也跟家庭富裕程度有關。但未必和聆在孩子心裡之刻骨銘心,或日後要將之用自己口腔吐露出來,有關。也就是說,出生自低階官兵的小孩,他對歌的愛與他演繹歌的才華,未必比高階軍官的小孩要遜。
私立中學的學生,也聽得多。尤其是開辦略晚的「大華中學」,聽得最為深入。乃更貼近1960年代之中心點也。
那些開辦稍早的私中,如中興、強恕、開平、東方,與「大華」相較下。反而在接受、擁抱新式音樂上,緩遲了半拍矣。
講到這裡,則我們昔年常說的「搖滾樂是外省人聽的音樂」,可以看到相當端倪。
乃軍人子弟與私立中學學生,外省人占比極多。
本省人聽它,一來不普遍;若有喜聽的,也沒聽得太過著迷。並且要稍稍晚些。
至於為何本省人聆搖滾樂比較不多也比較晚?或許聽音樂有一種可稱為「過程」的東西;你或許要先聽到別省別鄉的歌曲(如三、四十年代國語流行歌曲,或清末民初時期文明教育下的「樂歌」等)。這麼一點一滴聽過來,終來到西洋歌時,便一聽就聽進去了。這也像各省人講自家方言,後來到了大後方又跟著講四川話,如此一段一段最後講國語,便自然能很快貼近是相同道理。
這些皆是我在成長中,在周遭看到的。還不敢說是「觀察」,更不是田野調查。但如今回想起來,何嘗不是一種小小社會學?
國大代表的小孩,也聽。
公務員的小孩,也聽。教師的小孩,也聽。
軍人子弟,也聽。有的比較清苦的,或較低階士官的小孩,他聽在胸懷裡往往更激發出某種悲情。這時搖滾樂更成了他傾訴心懷的一樣好東西!他若撥動琴弦,幾句一唱,竟要泫然欲涕!
沿海城鎮人的子弟,較比較內陸之人,聽得多些。比方說,上海家庭、福州家庭,比米脂、綏漢(陝西)、黃陂、大冶(湖北)家庭,要來得更容易一下子就貼近了。這本來就是中國這古國在「近代化」上面的地理呈現。
又以上海為例子,那些父親念光華大學、大夏大學所謂「不那麼嚴肅的大學」的小孩,更容易是聽搖滾樂的。
又我們在台北念高中。三省中裡,第二志願的師大附中,聽搖滾樂的,最盛。或許校風使然。乃最自由奔放。第一志願的建中,必然也聽得深,也聽得細膩。絕不因為功課好而其他就馬虎了,未必也。而第三志願,也即我念的成功中學,以我粗見,最遜。不知何故。總之,又保守,又安於沉悶。聽的人固有,但不蔚然成風。
這就像「太保」這一現象一樣。那時的少男少女,未必要因「不平之氣」去做上太保、太妹。但身上那股因青春期而湧動的不安與隱隱要作亂的情緒,加上那又是生於父母親經歷戰時動盪之後的「戰後」,於是呈現出或可籠統稱為太保氣、太妹氣的東西。比方說,把自己弄得「跩跩的」、口吐髒話、學起抽菸來(甚至弄出一種手叼著菸的模樣)、學校的帽子要摺成某種樣子……
而女孩子也是。那些想在頭髮上突破禁戒線的、把裙子穿短的、迷上馬靴的……也是一種太妹氣(而這種太妹氣,如今想來,其實也是那年代的某種「美學」)。
而搖滾樂,是他們遠方的、某種心靈的「靠山」。
後來,搖滾樂也被認為是叛逆少年聽的音樂。假如你知道要考建中,再考台大,那你書桌旁的小架子不該堆放太多唱片。這樣的「有志青年」,如聽搖滾,只會聽短短一兩年;接下來他要求取功名了,不能再「玩物喪志」了。
這種埋頭聽歌的情態,這種沉迷式的度日方式,讓我察覺了一件事;也就是,迷聽搖滾之人和「不敢太關注」搖滾之人是很不同的。
前者沒怎麼想「人生還有太多重要事要對付」,後者一直是清醒者,一輩子不曾沉醉過。
其實社會原本就存在著這兩類人,只是搖滾樂把他們突顯了。
對我們這一群前者而言,可以說,搖滾樂是孩童的最後一樁童玩,聽完它,你就要離開小孩的階段,開始成年人的那一套了。而對那一群後者而言,他們從很早就有「人生大業」的警敏了。不管是父母的期許、是家世的薰陶、是自己對人生想像力之推衍……這一切皆令他不敢太將心神投擲在「聽這種音樂」上面!
▋聽歌也有年代的階段
‘House of the Rising Sun’最早由The Animals唱出的1964年版本最受我們熟悉,也最搖滾。後來再聽Bob Dylan 1962年的版本(The Animals由此樂來),已覺得比The Animals的有味道。又經過多年,各種音樂更浸潤豐富了,這時再聽到Dave Van Ronk的版本(Dylan是跟他學的),哇,更好了。說到Dave Van Ronk,他雖然不夠紅,他的唱腔、他的選歌、他的吉他編曲,真是絕品!他有一種他的特有秉賦,能把太多民謠與藍調唱得淒楚又深情,是美國民歌界難得的瑰寶!
但說到聆樂,其實的確是有階段的。有人聽他自己年代的搖滾樂。他少年時的那一階段。所以難怪張北海(1936-2022)逢人只放他最愛的Sam Cooke。從沒聽他聊The Velvet Underground、Pink Floyd、Jefferson Airplane等,乃那已是六十、七十年代的搖滾樂了,年歲上已遠離少年了。
而我呢,我若聽Buddy Holly,或Fats Domino,或Jimmie Rodgers,或Skip James,是稍年長後,回溯過往而聽的。我自己的少年時代,聽的是‘Love Potion Number 9’、‘Proud Mary’、‘Love Is Blue’,再加上更早些飄盪在空氣中的‘Your Cheatin' Heart’(Hank Williams)、‘Be-Bop-a-Lula’……以我所見五十年代初台灣出生的「戰後嬰兒」為例,假如他們八、九歲耳朵裡就「有灌進過西洋歌曲」,再到十幾歲已聽得頗著迷,再到二十幾歲仍樂於稍作鑽研與挑出自己深愛的歌手並擁抱之,那接下來呢?
以我自己為例,大約二十七、八歲便逐漸想要「離開」了。
主要我兵也當完了,是不是該忙些別的事?這是一者。再就是原本那種瘋,會不會源於學校課業的束縛而出現之反彈?如今離開學校了,人早就自由了,那還需要一直賴纏在搖滾樂旁邊嗎?這是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