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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第1286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新書鮮讀 全面解讀!民主陣營VS極權中國,專制主義與自由市場經濟之間的價值觀差異
五年的人生計畫,從四十九歲踏入五十歲,是備受祝福的一年
雙方都有責任時,誰能主張離婚?能不能原諒對方,其實與過去的自己有關

新書鮮讀
全面解讀!民主陣營VS極權中國,專制主義與自由市場經濟之間的價值觀差異
圖/衛城出版
書名:《:極權中國與民主陣營的終極經濟衝突》

內容簡介:全面解讀:民主陣營VS極權中國,無法避免的衝突根源,極權中國進入世界貿易體系後,為何令世貿規則漏洞頻出?未來能如何修補?來自台灣在WTO第一線經驗,唯一一本從體制面、規則面,分析「民主陣營 VS 極權中國」競爭的專書。

當西方與共產陣營的冷戰結束時,世界彷彿迎來民主政治與自由經濟的勝利時刻,國際社會開始積極建立合作關係。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2001年,中國加入WTO。樂觀者謳歌著世界是平坦的,彷彿一體的國際經貿體系已經誕生。

然而,二十年後的今天,問題浮現。極權中國加入WTO二十年,其與民主陣營截然不同的價值觀點,對世界貿易規則產生扭曲效應。世界不但沒有走向和平共榮,反而再次深陷極權與民主兩大陣營的衝突。

這一次,「民主陣營 VS 極權中國」,在全球連結、網絡科技的環境中交手。雙方價值上的差異,牽一髮而動全身,多年來已經產生隱性的競爭不公,也埋下衝突的種子。

•過去二十年發生了什麼?極權中國如何衝擊國際貿易規則?

•當下世界是否正走向科技脫鉤,脫鉤後的世界將如何運作?

•民主陣營該如何修補貿易規則,才能適應元宇宙時代的國際經貿?

過往談論國際關係,往往從「利益」出發。然而在當下中國與民主陣營的經濟衝突中,「利益」與「價值」無法截然區分。中國企業的競爭力,來自背後黨與國家力量的支持。這樣的黨國經濟制度,與民主國家強調的制衡、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相互矛盾。因此雙方的貿易競爭,最後必然會連結到民主與極權價值之爭……

「無論幸或不幸,我們有機會身處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線,觀察到WTO組織氣氛的劇變,見到WTO解決爭端的制度如何癱瘓,也目睹WTO的成員在這場貿易戰期間何其沮喪。這種獨特的『戰爭前線』觀察成為我們寫這本書的第一個動機,因為我們希望研究、並找出世上最大的兩個國家爆發如此巨大衝突的體制面原因。」——本書作者

作者介紹:朱敬一,美國密西根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央研究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TWAS)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NAS)海外院士。

羅昌發,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臺大講座教授及特聘教授,為國際貿易法領域的權威。

李柏青,臺大法律系畢業,紐約大學法律碩士,曾任我國世界貿易組織(WTO)代表團法律顧問,現為貿易法方面執業律師;同時為臺灣推理作家協會會員。

林建志,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合聘),研究領域為憲法、比較憲法、司法政治、司法行為。

搶先試閱:〈專制主義與自由市場經濟之間的價值觀差異〉

美國經濟史學家、一九九三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福格爾(Robert Fogel)曾提出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了價值觀差異造成的經濟差異。在他與史丹利.英格曼(Stanley Engerman)合著、一九七四年出版的《苦難的時代: 美國奴隸制經濟學》(Time on the Cross )中,兩位作者指出,美國南方的奴隸制對奴隸主來說利潤很高,因為奴隸主安排棉花種植勞動投入的方式,可以只追球利潤最大化;奴工身體是不是太疲勞、是否具備工作的熱忱,都不是奴隸主需要考慮的事。拜棉花種植的勞動規模經濟所賜,南方奴隸農場的單位勞動產出高於北方農場。這意味著美國南方的奴隸制不會很快自行消失(就像古羅馬等歷史上蓄奴的例子一樣),因為雖然奴隸制度是一種剝削,但對奴隸主來說卻很有利潤,生產力高。

一個社會是否容許奴隸制存在,當然是一個價值觀問題。如果我們認為,人的尊嚴和個人自由的價值,超越生產效率,無論奴隸制可以讓經濟效率提升多少,我們都應該廢除奴隸制。因此,是價值觀決定了南方與北方棉花種植園之間的相對效率。

上述故事很像本書之前章節一再談到的情境。例如,民主國家的電子商務平台競爭力不如中國的阿里巴巴,因為後者受益於中國嚴厲的網路管制 這種管制導致有利於阿里巴巴的市場准入不對稱。民主國家的電子商務平台競爭力較差,只是因為中國民眾往往無法正常地造訪外國電商網站。又例如,中國有些高科技公司競爭力較強,是因為這些高科技公司從「中國製造二○二五」之類的計畫獲得異常豐厚的政府補貼。因為民主國家的政府尊重資訊自由流通原則,也尊重規管政府如何運用資源的法律,所以民主國家的政府不能奉行封鎖外國網站或肆無忌憚補貼企業之類的「競爭策略」。

在福格爾與英格曼傳達的訊息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因為奴隸制能夠獲利,「因此不會很快消失」。這似乎將我們導向一個令人不安的結論:如果中國從它嚴厲的網路管制、大量的政府補貼,以及廣泛利用人工智慧侵犯個人隱私等措施中獲得利益,那麼這些措施就不大可能很快消失。

即便經過前面幾章的分析,現在就在我們在要提出結論時,有些現象仍然使我們感到困惑。例如,在第八章的結尾,我們表示,為了解決強制技術移轉問題,美國不應該單獨行動,而是應該與歐盟和日本等民主盟友組成聯盟,迫使中國停止強迫外國公司移轉技術。同樣地,為了迫使中國開放對稱的電子商務市場准入,民主國家組成強大的聯盟也很重要,正如我們在第三章指出。這種結盟建議可說是基於囚徒困境的固有性質:民主國家必須協調行動,才能夠克服個別行動只考慮本國利益的問題。雖然協調行動好過單邊行動,但我們無法確定中國對民主國家結盟會有什麼反應。即使民主國家組成聯盟並協調行動,中國為什麼會讓步呢?總之,如果美國內戰之後南方花了很長時間才徹底廢除奴隸制,那麼,即使民主國家聯合起來要求中國改變其做法,我們憑什麼期待中國在不久的將來作出改變呢?

上述疑問引出一個更為深層的問題。美國、歐盟和日本二○一八和二○

二○年的三方聲明已經提交給WTO。WTO是個遵循規則運作的國際經濟組織,而制定規則是基於共識決而不是多數決。上述三方聲明指出,WTO關於政府補貼的某些現行規則不公平,而且過時,無法處理報酬遞增的高科技產業的問題。但是,如果中國過去已經利用了這些舊規則的漏洞並從中得益,我們怎麼能期望中國因為這種三方聲明而讓步呢?如果中國堅持抵制改革,WTO怎麼可能通過共識決修改現行規則?

重建一套公平的世界貿易和經濟規則

經濟學教科書經常告訴我們,約翰.梅納德.凱因斯撰寫一九三六年出版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時,試圖建構新的經濟理論來取代主張「供給會創造出自身的需求」的賽伊法則。凱因斯發現,大蕭條時期的經濟體系與古典經濟學派所描述的截然不同,而這正是一九三○年代世界各地失業率長期居高不下的原因。凱因斯因此強調需求面政府支出的作用,尤其是在嚴重蕭條時期,以助糾正當時功能失調的(供給面)經濟。

在我們看來,今天的世界貿易體系面臨的問題與當年的問題非常相似。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和《馬拉喀什協定》旨在減少各種貿易障礙,創造一種公平的競爭環境,以促進開放和自由貿易的利益,並在真正的市場經濟體之間實現高效的國際分工。上述協定面世數十年後,世界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但遲遲未能因應這些變化而修改規則。

二○○一年,中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專制國家加入了WTO,市場經濟的定義隨後逐漸變得模糊,直到最近,WTO的會員才意識到,舊的WTO規則無法約束中國十分常見的國有企業,而這些企業受中國政府影響之深是前所未有的。隨著中國加入WTO,WTO舊規則下的經濟競爭不但不公平,還有利於中國的專制黨國。更糟糕的是,中國嚴厲的網路管制、隱私侵犯,以及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危害自由世界國家安全的問題,也不斷在惡化。

凱因斯有句名言:「既得利益的力量被嚴重誇大了。」前述《經濟學人》雜誌闡述的矛盾似乎呼應了這句話。世界上許多國家無法面對或處理中國的專制黨國體制造成的明顯不公平,主要是因為這些國家在中國市場有既得利益。川普政府確實試圖糾正這種不公平,但它只倚賴自身的單邊力量,幾乎完全沒有借助民主盟友的力量,而且當時的川普總統也沒有闡明美中之間的根本不公平和價值觀差異。如果不闡明不公平問題和背後受挫的民主價值觀,美中衝突會很容易墜入修昔底德陷阱,淪為兩個大國之間沒有對錯之分的權力鬥爭。

▶▶ 閱讀更多 衛城出版 朱敬一、羅昌發、李柏青、林建志《價值戰爭:極權中國與民主陣營的終極經濟衝突》

 
五年的人生計畫,從四十九歲踏入五十歲,是備受祝福的一年
圖/有鹿文化
書名:《人生中途週記簿》

內容簡介:季節到了,花就開了,於是我們長大了,在穿越那麼多眼淚與痛苦之後。從四十九歲踏入五十歲,是備受祝福的一年,也是艱難的一年——就算活著的每一天都磕磕碰碰,像在寫考卷,也要乘風破浪,要溫柔,更要自由。

作家瞿欣怡全新書寫《人生中途週記簿》,從四十九歲,到五十歲,每日一省,每週一篇,記錄人生路上的跌宕起伏。活著的每一天,都像在寫考卷。她透過文字抒發己心、療癒原生家庭創傷,記敘照護母親的日常。不管生命有多艱難,她直爽,且始終溫柔。

她想說:「嘿,你不孤單的。不管跌倒的理由多荒謬,爬起來的姿勢有多醜,我都懂,因為我們都一樣啊。」

從四十九歲踏入五十歲,是備受祝福的一年,也是艱難的一年。

不過,一切都會好的。願日日是好日,年年是好年。

作者介紹:瞿欣怡,綽號小貓。一九七二年,生於新竹三廠眷村,從小任性妄為。在媒體工作二十餘年,也曾創立「小貓流文化」,如今專職寫作。

搶先試閱:〈五年的人生計畫〉

最近臉書流行玩「#關於我最讓你意外的point」。我胡亂說:「小貓神經那麼大條,發生什麼都不意外吧!」其實,真正讓大家意外的事情應該是:我是會做人生計畫的那種人。

我很不愛寫深沉黑暗的自己。我尊敬的國師唐綺陽就說:「射手座不會把真正的自己攤在檯面上啦,能說的都是小事。」我內在有很多陰暗面,也非常嚴肅看待生命,只是我不愛講,那太私人了。

就像,我是個會做人生計畫的人。

三十歲時,我讀到一篇勵志短文,事業有成的音樂人分享成功祕訣。在他想要走音樂這條路時,朋友問他:「如果你想要成為你渴望的人,要做哪些事?從現在開始推算,你每五年要做哪些努力,才能成為那個人?」以五年為階段設定目標,才能精準地達成目標。這個故事激勵了我,我開始為自己設定「五年目標」,每五年都更靠近我想成為的那個人。

三十歲到三十五歲的五年,是磨練技巧的五年。

當時我在媒體工作,寫大量的文章,從人物採訪、觀察雜文,到生活散文,我什麼都寫,每一種文體都是挑戰磨練,把我的筆磨得更尖更精準。我也會觀察編輯的反應,只要是我自己被感動的文章,編輯一定會哭,讀者反應也很好。

有一回,寫更生人的專題,我自己寫著寫著就哭了,深夜交稿後,沒多久聽到編輯哀號:「小貓!你太過分了,又把我弄哭了!」雖然對編輯感到抱歉,但我內心竊喜,中了!對了!我不停自我鍛鍊,並偷偷核對。

三十六歲到四十歲的五年,是鍛鍊心志的五年。

我離開媒體,到花蓮住了幾年,開始以肉身行走江湖,充滿挫折。我寫傳記,被財大氣粗的傳主辱罵:「妳一個字才幾毛錢,憑什麼跟我說話!」

我出版第一本個人散文集《夾腳拖的夏天》,交稿後出版社總監(也就是太太)叫我改稿,她說:「你可以寫得更深刻。」我反抗,堅持已經寫得很好。編輯也提出很多疑問,我強力抵抗,覺得全宇宙都不懂我。結果,書出版後反應不如預期,我抱著書大哭。

三十八歲的夏天,我臨時被找去某文藝營演講,我竊喜:「只有作家可以到文藝營演講!」課程結束後,承辦人員卻對我說:「長官本來不肯讓你來,他不知道你是誰,是我堅持請你的!」那一瞬間,我呆住了,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其實我早就明白這麼緊急地約時間,肯定是來替補某位突然無法出席的講師,我都來救火了,你再嫌棄我,都不用這麼直白嘛。我忘了開車回家的路上有沒有哭,但臉頰熱辣的感覺,彷彿我真的挨了巴掌,好痛,好丟臉。

挫折時,就安慰自己:「這五年本來就是要衝撞,要吃苦,挫折是正常的、應當的。」這樣一想,就不怕了。不怕,才能往前。

四十歲到四十五歲的五年,是身分確立的五年。

我已經寫了夠多、夠久,我想要以「作家」的身分被認識。

四十二歲那年,我離開周刊主筆的高薪工作,回家寫作。確定離職的那一天,是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三一八學運的前一天。當天在立法院有靜坐抗議,我也跑去了,然後小聲地問一起靜坐的小棣老師:「我該不該離職?」他勸我想清楚些。

從青島東路走回辦公室的路上,突然想通了。如果我繼續在媒體工作,我每天都會問自己:「我為什麼在這裡?這是我要的人生嗎?」如果我離職了,也許我會變得很窮,但我會走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我只需要問自己:「錢在哪裡?」這一題顯然比較容易回答。

於是我調頭走進忠孝東路上的喜來登飯店,買了很昂貴的切片蛋糕,慶祝離職,有點悲傷地想著:「以後就吃不起了。」

四十三歲那一年,我出版《說好一起老》,第二次獲得中國時報開卷獎;隔年

出版《堅持求勝︱林智勝的棒球人生》、《台北365》,許多人開始用「作家」稱呼我。

終於,四十五歲時,我確立了作家身分。當有人問我:「請問老師的頭銜要怎麼寫?」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回答:「作家。」

我永遠記得第一次說出「作家」兩個字,是某天下午,在新生南路的公車上,撰稿單位打電話來問頭銜怎麼寫?我怯懦地說:「可以寫作家嗎?」那一年我四十一歲。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膽怯的我。膽怯,卻勇敢。

四十六歲到五十歲,我要以作家的身分活下來。

這五年,我拚命工作,除了當「小貓流出版社」的總編輯、還在《蘋果日報》寫專欄、主持央廣的《閱讀女人》節目,我主持各種演講、座談,參與許多文學活動。每一項工作都很繁重,都捨不下,尤其是每週一篇的專欄,因為那是我與寫作間,僅剩的聯繫。

記者來採訪「小貓流」,請我談出版,採訪結束後,我們一起在街燈下抽菸,記者問我:「你還會繼續寫作嗎?」我抽了一口菸,跟她說:「會的。如果不寫

作,我現在做的一切都失去意義。」

如果不再寫作,我的人生就沒有意義了。

(本文摘自瞿欣怡《人生中途週記簿》,有鹿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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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有責任時,誰能主張離婚?能不能原諒對方,其實與過去的自己有關
圖/商周出版
書名:《關於離婚,你必須知道的事:諮商心理師和家事法專家給的處方箋》

內容簡介:「我都是為了小孩。」「都是他的錯,為什麼要我改?」「不然,就離婚啊!」但……法律上的離婚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有人為了親權、子女會面探視、扶養費的問題而衝突不斷,有人將爭執衍生更多起家事案件……

離了婚,一切就海闊天空了嗎?

25個婚姻商談故事與法律指引,協助處理衝突,陪伴探索內在

這本書寫給:

◎ 正在婚姻困境與離婚過程中掙扎的人

◎ 社工師、諮商心理師

◎ 家事調解委員、家事商談員

◎ 代理家事案件的律師

◎ 司法家事場域的工作者

作者介紹:林秋芬,心理師、家事調解委員、婚姻諮詢門診駐診心理師。

近三十年的社工師、諮商心理師工作資歷,從醫院婚姻諮詢門診、社區家事商談、法院家事調解的現場,看盡婚姻關係衝突衍生更多的司法案件,更目睹因家庭關係的撕裂,許多孩子的身心健康葬送在父母的衝突中。

十五年前開始全心投入涉及司法的家事紛爭父母及孩子的工作,臨床工作為離異父母商談、離異家長共親職團體、父母離異的兒童諮商、親子會面等。研發相關服務工具與手冊,不斷思考與實踐如何協助離異父母降低衝突,至今仍在學習與努力中。

鄧學仁,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臺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教授離婚相關法制已經三十多年,又擔任法院家事調解個案研討的督導,也超過十五年,可謂完全融入離婚法的理論與實務。根據多年來的實務經驗,發現夫妻處理子女親權的四個矛盾:

要決定子女的未來,卻執著於過去的恩怨情仇;最熟悉子女的父母,卻交由陌生的法官做決定;應該用愛保護子女,卻用恨的方式讓子女受傷;金錢本應用於子女,卻毫不吝惜的花在訴訟上。

離婚問題在法庭裡是「結案容易了事難」,離婚訴訟沒有贏家,只有輸多或輸少而已。共同寫下這本書,並非勸和或勸離,而是希望藉由健全的離婚方式,借鏡書中的二十五個故事,讓一對不健全的夫妻,可以成為兩個健全的個人。本書就如同家裡的滅火器,可以百年不用,卻不可一日不備。

潘雅惠,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很多人想知道法官怎麼判案?簡單說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裁判。但一樣的法條,為什麼有人勝訴有人敗訴呢?法律怎麼規定?拿什麼證據讓法官相信你說的是真的?這都是上法庭前需要知道的事。

擔任法官近三十年,其中二十年辦理家事案件,對當事人的家庭狀況甚為陌生,卻要決定他們婚姻的離合或孩子的未來,真是令人惶恐;而在看盡這麼多的恩怨情仇後,發現勝訴不一定會讓人幸福,而輸了官司人生也可能有好的轉變,或許只有愛和寬容才是家庭幸福的源頭吧!身為家事庭的法官,深切期待自己的作為可以給人溫暖和感動,用生命影響生命。

搶先試閱:〈1-3能不能原諒對方,其實與過去的自己有關〉

雙方都有責任時,誰能主張離婚?

志雄是位四十歲的公務員,說話慢條斯理,是被太太聲請保護令的家暴相對人,他接受保護令開庭的社工陪同、個別諮商的服務,向我們說出與妻子間的衝突。

太太外遇了,我們選擇繼續在一起

那天,我們第一次見到志雄。

他面色憂愁、話也不多,獨自坐在法庭大樓的開庭等候室裡。

志雄不太願意看向我們陪庭社工,眼神直勾勾地注視向前方。一開始,他也不太願意說出與妻子發生衝突的原因。他只是偶爾回話,重複說著:「我不太想講。我真的很氣,妳聽了也會很生氣……」

只是,雖然這位先生嘴上說著很生氣,但我們看得出,這位先生心裡其實有許多的憂愁與悲傷。

後來我們才知道原因:志雄的太太背著他外遇了,兩人因此發生許多衝突、爭吵不斷,志雄成了保護令相對人。

「當我知道我老婆外遇的時候,我內心真的很痛、很痛……」

「現在我在家都不知道要如何跟我老婆相處。」

「我看到她,我就會心情不好,會很難過。」

「所以我才會去查她的手機啊……」

「搞得我都睡不好、也無法專心工作……」

「我為此都瘦了七、八公斤……」

志雄不知道為什麼太太會外遇,更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明明選擇了原諒太太,

心裡卻還是那麼難受?為什麼自己明明不希望太太離開,卻會對她動手?

社工,我該怎麼辦?

對我們卸下防備的志雄,後來向我們緩緩道來他發現妻子外遇後,家中發生的事情。而從他的言談與動作中,我們也能感到他的混亂,甚至無助。

即使太太外遇,志雄也並不想和太太分離,他選擇了原諒太太,也去找了那名第三者,告訴他不要再來找太太了。

「可是,當我看到我太太時還是會難過。」志雄說。

志雄與太太的衝突並未在他選擇原諒後結束,反倒越演越烈。

「我們會因為一件小事就吵起來,之後我就動手打了她,她就來法院聲請保護令……」

「現在我老婆想要跟我離婚,可是我不想要她離開我。社工,我該怎麼辦?」對志雄來說,這一切都太混亂、太困難,他不理解事情怎麼會發生、怎麼會如此難以把握。而他嘴上雖然說著早已原諒妻子,行為卻似乎還無法真心的原諒,腦中的想法與內心的期望無法平衡,志雄的行為開始失控,兩人的關係也就更難以修補。

互相坦誠、共同面對

志雄心中雖然有許多氣憤與憂傷,但也說他還是很愛他的妻子,他不希望自己一輩子努力建立的家就這樣毀了,也不希望孩子就此成為單親家庭。

在社工與心理師的協助、陪伴,還有志雄自己的努力之下,他開始願意面對彼此關係。

後來我們也邀請了太太和志雄一起來做婚姻諮商,兩人都願意再嘗試溝通、嘗試對話。後來志雄又和我們碰面,他說:「我跟我老婆和好了。」

雖然在閒聊的過程中,志雄大多的時間都在抱怨與咒罵那個與妻子有不正當關係的第三者,但他也告訴我們,他最終還是選擇原諒他的妻子,兩人溝通後也有了共識,要再嘗試一起生活下去。

原諒對方,也療癒童年的自己

剛開始接受諮詢時,反覆說著不想和太太分開的志雄,用力說著自己如何努力維護一手建立的小家庭,但經歷太太的背叛之後,當年那個內心的傷口開始被撕裂致滲血了。

回顧志雄的婚姻狀況,看似十多年來的平淡,直到雙方嚴重衝突時,志雄對太太使用暴力。他懊悔自己的失控,談起童年的目睹家暴經驗,他痛恨當年父親以暴力對待母親,小小的他早在心中立誓:長大以後絕對不能跟爸爸一樣,如今,他卻跟爸爸一樣了,使用暴力對待太太。跟我們分享這段童年經歷時,他低頭嘆

氣、自責不已。

即使志雄是家暴相對人,我們從他身上,也看到了一個曾經受過傷害的人。

反覆說著「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的志雄,就像當年面對父親施暴時,那個在門後默默哭泣、恐懼又無助的小男孩。

但志雄忽略了數月前他對太太動手時,門後同樣有一位哭泣、恐懼又無助的男孩,也就是他十歲的兒子……

歷經這次婚姻的危機,志雄開始面對自己,太太也願意一起修復關係,而使婚姻開始有了轉機。

心理師想說

太太的外遇傷了志雄、傷了婚姻關係,同樣的,志雄用控制、暴力的方式來處理可能失去太太的焦慮不安,志雄與太太都受傷了。

獄卒與犯人

志雄處於「我挨了一刀,我原諒你,但我擔心再次挨刀」「你是做錯事的人,你理應為我的不安負責」,行為上如溺水人的不當反應,拚命要抓。志雄也如獄卒般使用監控、質問的方式來面對太太;太太如犯人般的處於「我做錯事了、我不會再犯,我理應接受你的任何拷問」。志雄生活中很容易被相關人、事而勾動內心的不安,難以停止追問外遇相關情事,不管太太說與不說、說了什麼,志雄自己也相當痛苦,兩人深陷於痛苦中,雙方都承受不住,衝突就加劇。這來自被背叛者潛意識想讓背叛者處於同等痛苦中,讓背叛者了解「你這樣做,我會有多痛苦」。所以面對外遇事件後的關係修復是極不容易的歷程,需要婚姻諮商師的協助。

我們的婚姻怎麼了

若雙方承諾走向修復之路,一方需承諾停止外遇,雙方都承諾修復,願意共同面對、檢視婚姻關係,而不是期待心理師搞定對方,例如讓對方不要再提、不要再想就沒事,或讓對方交代事件細節,如此婚姻諮商歷程就會脫離了「我們」、「關係」、「互動」,而在檢討個人。因此面對「我們的婚姻」,重建信任是極為艱辛的事,諮商如同走山路的上上下下,面對關係的真實、面對婚姻是有雜質的,而不是把外遇事件歸因於第三者的破壞。夫妻共同攜手往前面對不可知的前路,需要耐得住,而有些夫妻在修復路上可能就決定分道揚鑣了。

超越童年的無助

志雄願意進行個別諮商,探索童年目睹家暴的自己,了解親密關係中重蹈當年父親對母親的施暴,志雄是想要超越並走出與父母婚姻不一樣的路。除了意願,心理素質能探索這些心理深層的需求,不再使用暴力,就能避免讓兒子再重蹈覆轍,阻斷暴力的代間循環。

志雄的自我思考方向:

1. 我們的婚姻出了什麼問題,讓第三者可以進來?

2. 童年的自己受了什麼傷?希望藉由婚姻關係修復童年受傷的自己嗎?

家事法學者告訴你

本案因志雄太太外遇,志雄動手打了太太,顯然雙方都有責任。假如只有外遇的太太有錯,她可以主張離婚嗎?根據我國《民法》第一○五二條第二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換句話說,只有請求離婚的人有責任,被請求的人沒有責任或責任較輕時,是不能請求離婚的。這個但書的規定是否侵害憲法的婚姻自由?憲法法庭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四號判決認為限制唯一有責的人永遠不能請求離婚顯然過苛,應該於二年內修法。

日本《民法》並沒有前面所說但書的規定,承認有責任的配偶可以主張離婚,但依據一九八七年九月二日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的判決有三個門檻:

第一, 結婚期間十二年與分居期間三十六年其年齡與期間顯不顯當(分居期間越來越短)。

第二,無未成年子女存在。

第三, 法院判准離婚會造成他方精神、社會、經濟的狀況極端苛酷,明顯不符社會正義。

我國最高法院認為只有責任少的人可以向責任多的人,或者責任相同的人才能主張離婚,但這種見解是對於這個但書做不當的解釋,限制原來可以主張離婚的人。

固然做錯事的人如果還可以請求離婚,婚姻制度將蕩然無存,但現行我國《民法》一○五二條第二項但書應該僅限於原告一方唯一有責的情形,若雙方均有責或無責,都不能適用,都可以主張離婚。

因為有時候責任難分輕重,先生先外遇性交一次,太太後來報復外遇性交二次,或者先生家暴,太太外遇性交,究竟哪一個責任比較重呢?有時很難分清楚。因此一○五二條第二項但書應該刪除,並搭配上述日本的門檻規定,或者德國法的「苛酷條款」。但從長遠來看,將來應該導入分居制度,將「難以維持婚姻」這種抽象的規定具體化,若分居達一定期間而且沒有構成苛酷事由就可以主張離婚。

本案志雄雖然選擇原諒太太,但因為心裡仍存有芥蒂,會因為小事吵架,甚至動手打人,此時縱使太太外遇,太太應該也可以請求離婚。本案志雄與太太願意一起修復關係,小孩避免被迫選擇父母是件好事,但建議雙方應該尋求心理諮商師的協助,這個婚姻才能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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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人:穿越新宇宙》把這些成長與思考很巧妙地放在一個超級英雄遇到多重宇宙危機的大混戰當中,崁入得很好,不會覺得刻意,感覺是在看科幻動作,不知不覺卻也看了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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