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本月甫公布的一項經濟發展研究報告指出,AI的繁榮將使科技產業更加繁榮,但創作者的權利和收入將大幅減少,除非政策制定者即時介入。文化部表示,正蒐集國際案例與國內藝文產業代表意見,研訂「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AI規範指引」,本月已完成四場座談,後續將依座談會藝文產業代表及各界專家回饋意見,並因應我國著作權法令、國際間AI發展法規範滾動修正,預計明年上半年發布。
四月,擁有一萬兩千名會員的英國創作者權利聯盟公會發表調查,發現四分之一的插畫家和逾三分之一的譯者因AI而失業,逾八成六會員擔心自己的風格與聲音在「訓練」AI的過程中被模仿或複製,八成六擔心AI會貶低人類創意工作的價值。而幾乎所有受訪者都希望其創作被用於開發生成式AI時徵求同意、獲得榮譽和報酬,呼籲政府採取保障措施和監管。
擁有數百名創作者的數位內容平台「CxC創利市集」營運長王潔英表示,今年年會找來律師主講使用AI的倫理與法律問題,反應熱烈。律師明確告知,AI使用創作者的素材必須獲得授權,建議創作者加入任何網站前,必須詳細閱讀使用條款。其他創作者的疑慮包括:透過AI創作的東西,可以銷售嗎?版權如何計算?若創作者運用AI協助創作,遭人控訴涉及盜版嫌疑,如何反駁?這些都需要在智慧財產權等法律方面做進一步的釐清。
不只文字、圖片、音樂或影像被拿來「教育」AI創作,就連「人聲」也成為生成式AI的資料庫。聲音創作者橘子透露,不久前才接到大陸業者詢問「可以拿你的聲音來算AI嗎?」卻未提及付費問題。
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商會協進會秘書長高世樁表示,目前台灣關於AI 的法律並不完備,在此時一味要求創作者提供素材訓練AI,創作者當然會憂心嘔心瀝血的創作成果「一下就沒了」。此外,生成式AI會讓台灣的盜版更快、更嚴重。
文化部表示,為協助藝文產業合規運用AI,降低利用AI生成結果可能產生的風險,文化部研訂中的「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AI規範指引」,將從創作人的角度,分別就AI的資料訓練、創作使用、結果生成及管理機制,提醒藝文工作者應用或訓練生成式AI的相關風險,例如著作權、個資侵權等,並給予因應建議,屬行政指導性質。
你可知道,你在臉書、IG、X等社群平台發表的文章、圖片,都可能被拿來訓練AI、當成生成式AI的資料庫,而你卻沒有權利阻止?十一月中旬,X(前身是推特)在十一月中旬更改服務條款,要求所有用戶必須授予AI訓練許可,引爆一波用戶的逃難潮。而IG、臉書的使用條款則要求用戶「授予使用內容的權限」,這些權限包括「根據您的內容創作衍生作品」。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最近發布的一份關於臉書、YouTube等九個社群媒體和串流平台的報告發現,發現幾乎所有此類平台都將用戶的個人資訊輸入自動化系統中。上月,超過30萬的IG用戶在自己的裝置上發布了一條訊息,表示他們不允許母公司Meta 使用個人資料訓練AI。但是,此類貼文並無法律效力。
AI產業是這個世代的明星產業。王潔英表示,如今大部分的社群平台,都會在使用條款上告訴用戶,只要你上傳貼文或圖片到網站,網站就有權利拿給AI使用。CxC為了保護用戶,年初時修改條款,承諾不會在用戶未授權下將內容拿去練AI,這樣的決定卻讓許多投資者卻步。
究竟是要保護創作者?還是讓AI產業繁榮發展?這對每個國家的政策制定者都是兩難。為了增加日本在世界先進國家中吊車尾的生成式AI使用率,日本政府去年發布正式官方說明,認定生成式AI模型的訓練過程可不經著作權所有者同意使用版權內容,但利用AI生成的內容如與既有版權物有類似性,可能會出現侵權疑慮。
而澳洲和紐西蘭政府則在面對生成式AI時,制定明確的標準保護創作者的權益。月初,代表全球超過五百萬名創作者的國際作家和作曲家協會聯合會為此發聲明表示,澳洲和紐西蘭的作為可以確保AI成為增強人類創造力的工具,而不是取代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