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叫車平台愈來愈多,不少業者都設有「取消費」制度,規定乘客若超過時間未上車,又或是叫了車卻取消,就會被收取四十元至三百元不等。消基會質疑,平台採衛星定位,有時定位誤差,導致乘客在原地苦等卻看不到車,反被收取消費;還有司機提前出現就開始計時等候,乘客難及時反應。
消基會強調,依消保法規定,若定型化契約條款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即屬無效,取消費設計有諸多法律疑慮,呼籲主管機關應介入,制定標準。
實際上,叫車平台取消費的爭議不斷,各平台收費標準也不一。去年陸籍網紅Sean來台遊玩,叫計程車後又取消,就被司機收了一百元,但事後該叫車平台卻聲稱沒有取消費規定;還有民眾透過叫車平台叫車,發現車資高達上千元,是平常的三倍多,嚇得立刻取消,卻被收取消費一五○元。
消基會發行人胡峰賓表示,目前國內三大叫車平台,普遍以四十元為取消費基準。以Uber為例,規範乘客在預約行程後,超過三分鐘取消,或司機抵達並等待超過五分鐘取消,乘客需支付取消費四十元。
LINE GO是乘客在司機抵達後取消,或司機等候三分鐘未上車,也收四十元,機場專車取消費更高達三百元;Yoxi則是預約行程取消收八十元,即時行程為乘客取消或逾三分鐘未上車,須支付四十元。
胡峰賓表示,如果司機到、但乘客未到,多等三、四分鐘都會被收取消費,站在契約公平角度,「乘客先到司機沒到,要不要補貼乘客?」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說,很多消費者都反映不知道取消費一事,業者應揭露,再者,民法規定延遲給付需催告,但平台沒有催告,時間一到就直接取消訂單;且依民法規定損害賠償應以填補實際利益為限,司機等待三分鐘損失難精確計算,取消費如何得出也欠缺透明。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表示,取消費加諸太多責任予消費者,主管機關應介入,制定統一的額外收費標準、避免業者任意訂定,並強化揭露資訊,明確告知可能產生的費用,並建立爭議處理機制,權益受損時可獲救濟。
對於叫車平台取消費是否該收取,消費者、司機意見不一。消費者陳小姐直言,有些巷弄地址較複雜,遇過司機自己搞錯門牌、等錯地點,卻也聯繫不上,時間一到司機逕自走人,如此還要被收取消費豈不是非常不合理。
交通部表示,已發文各主管機關,提醒取消費須納入營業計畫書,且應充分揭露資訊讓消費者了解。
Uber表示,行程取消費均依相關規定由合作車隊向主管機關申報。LINE GO說,取消費是為了避免少數濫用叫車服務的狀況,相關收費規定皆已公告於官網。yoxi表示,取消費用是為了保障司機投入的時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