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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第6149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賴政府吃國籍法自助餐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陸美準備上桌,台灣列入「川習宴」菜單?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AI治理 監管與創新並重
民意論壇 甘為權力「強說愁」 5大法官的憲法盲目症
藍提名歹戲拖棚 支持者無奈
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位置
讀家觀點/國民內分敵我 國安傾斜開端
雪崩式勝利 高市長期政權已然成型
日相高市翻盤成功 照見賴總統不願面對的事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賴政府吃國籍法自助餐
聯合報黑白集/聯合報

賴政府以國籍法要求民眾黨新科立委李貞秀需繳交放棄大陸國籍證明,不僅刻意混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更違反憲法「一中」精神;但賴政府一邊偷渡「兩國論」概念對李貞秀窮追猛打,一碰到涉及服役、課稅等人民義務事項,卻又回到一中,雙標無極限。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條例,中華民國區分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互不承認政權、互不否認治權,兩岸人民間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只能除戶籍,適用的法律是兩岸條例。賴政府卻用國籍法硬套在李貞秀身上,極盡刁難;內政部長劉世芳還下令不得提供李貞秀機密文件,將她視為「境外敵對勢力」,無視她是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多年並合法上任的立委。

賴政府把李貞秀當成「外國人」,但一碰上攸關人民義務事項時,卻又跳回一中憲法精神。先前有役男入了大陸籍,卻又接獲入伍通知;劉世芳就稱,依兩岸條例,無法免除服役義務,也形成「中國人當台灣兵」的荒謬情況。

不僅如此,台商在大陸所得也被視為「境內」,也就是在大陸的收入統統要課綜所稅,不適用可享有七五○萬免稅額的海外所得。賴政府既將大陸視為「外國」,那是否應該先退稅給台商?

賴政府這種行徑根本是吃國籍法自助餐,只挑自己想吃的菜吃,人民如何信服?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陸美準備上桌,台灣列入「川習宴」菜單?
聯合報社論/聯合報

賴政府一點二五兆元國防特別預算在立法院持續卡關之際,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再度與美國總統川普通話,要求美國慎重處理對台軍售問題;北京通稿並指川普表示「重視中方在台灣問題上的關切」。川普的社群平台發文則證實雙方談到台灣議題,強調整個電話會談「非常精彩」,整體氣氛「非常正面」。看起來,在川普四月訪陸成行前,台灣似乎已被印上「川習宴」菜單了。

但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美國正為台灣準備一筆六千四百億元的軍售案,北京則警告此舉可能危及川普中國行。川普會先訪陸後軍售,或者作為交易籌碼,很快就可揭曉;但川普會完全不理習近平的警告嗎?

中共持續關切美國對台軍售,對於美國任何援售台灣武器決定,中共必作批評。在兩岸和平時期,中共官僚發聲,比較像是對內外交代的例行公事;但兩岸關係惡化,中共的抗議就包含著對於民進黨政府「倚美謀獨」的警戒。去年底中共舉行「正義使命—二○二五」圍台軍演,部分原因就是針對美國售台三千五百億元武器的回應。現在習近平親自向川普喊話,凸顯台灣議題已被列入確保「川習會」順利舉行的前置清單。

其實川習通話議題廣泛,兩人關切重點不同。過去兩次川習通話或會晤雖未提及台灣,但這次習近平卻刻意突出台灣問題在陸美關係中的重要意義;除重申台灣是中國領土,永遠不可能讓台灣分裂出去,更要求美方慎重處理對台軍售問題。川普對台灣問題著墨不多,卻更得意於促成大陸對美額外採購農產品,包括在本季將黃豆採購量提高至兩千萬噸,並對四月中國行抱持高度期待。

大陸黃豆採購與台灣軍事採購,性質和意義完全不同,但都是回應川普的交易。川普當然不會完全照著習近平的意思做,因為川普要賣大陸黃豆,也要賣台灣武器;白宮官員也說,美國對台政策沒有改變。不過,去年為了川習會和美陸經貿協定,川普曾否決對台軍事援助,也否決了賴清德總統渴望的過境訪美安排;現在為了四月順利訪問大陸,川普又會排除什麼障礙?

值得注意的是,習近平在與川普通話之前,還先與俄羅斯總統普亭進行視訊會晤。習近平罕見同一天與美俄領袖通話,儼然美俄陸三分天下而習居樞紐景象。正值美俄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失效,世界可能進入新一輪核武競賽,中共角色值得關注。但毫無疑問,美俄對大陸都有期待,川普的想望更溢於言表,習近平也因此部分掌握了美陸關係的議程設定與談判主導權。

相對之下,賴清德「四個不變」的回應,就顯得蒼白無力,甚至是提油救火。賴清德首先以「新兩國論」戳弄中共、干擾川習會。接著強調美國對台承諾不變、美國維護印太和平穩定不變、台美合作計畫不變,但這三個「不變」並非操之在我,而是操之在川普,賴清德話卻說得好像他就是美國總統似的。然而,川普重返白宮後,盟友紛遭霸凌,傳統關係生變;只有賴清德以為,只要「脫中入美」,就可安心睡覺作春秋大夢。

習近平當著川普的面再度畫出紅線,賴清德卻把紅線當灰色地帶踩踏。藍營擋軍購預算,美國出手施壓;賴清德捅中共,美國也會出手護台嗎?台灣的國防預算,美國要定了;台灣的半導體生態系,美國也想連根拔走,還順手帶回四成晶片產能。台灣幾被掏空,除了最後的交易,川普對台灣還有什麼興趣?賴清德想把台灣鎖進美國,但川普眼睛早已望向中國大陸。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AI治理 監管與創新並重
社論/經濟日報

近年人工智慧等數位科技持續高速成長,除了帶動數位經濟的成長,也引起各先進國家對於數位治理或監理的重視。以AI為例,各國一方面積極推動AI技術與應用,另一方面亦同步建構AI的治理框架,以避免AI所帶來的社會衝擊。但如何在推動數位科技與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數位監理的議題,在二者之間孰輕孰重,已成為各主要國家政策規劃上的重大考驗。

以歐盟為例,在推出許多數位監管相關法案後,更在AI潮流崛起之際,領先全球推出AI Act,欲透過風險分級管理的方式,對AI技術與應用加以監管。但歐盟卻罕見地在2025年11月公布了「數位綜合套案」(Digital Omnibus Package)。此套案的提出,非但不是要增加數位科技或相關活動的監管,反而是要「系統性減負」,即簡化相關數位監管的措施。

很明顯地,歐盟此舉反映出過去其高標準立法的方向,已面臨許多制度性的限制,如監管過於碎片化、行政程序繁瑣、監管成本高昂等,甚至已衝擊產業的創新。因此,在此波研擬簡化監管的法案中,也包括了廣為人知的AI Act與GDPR。以AI Act而言,歐盟擬將中高風險系統的義務延後16至24個月,此舉背後的意涵在於,在AI等數位科技快速發展之際,產業標準尚未成熟,相關企業也未具備法遵因應能力,若在此時強制施行監管措施,不但難以降低AI使用的風險,更可能導致企業動輒得咎,落入法令合規的風險中。

而在強調個人隱私保護的GDPR方面,也因AI發展的需求,歐盟有意放寬資料使用的限制,包括AI模型訓練所需的資料,將被列入「正當利益」;以及資料去識別化的標準改採「合理無法識別」的原則,藉此降低資料應用的門檻;最後,歐盟亦擬提高資安通報的門檻、限縮通報的對象,將監管的力道集中在高風險的事件。

此外,歐盟此波的改革中,另包括規劃簡化行政流程,如設立「單一通報入口」,使企業只須一次申報,即可同時符合GDPR、NIS2(網路安全指令)、DORA(數位營運韌性法)等多部數位監理法規的要求;「企業數位錢包」則以統一的企業身分系統,降低跨境申請、投標與簽署流程的行政負擔。

歐盟對於AI等數位科技的態度,已經從強調高度監管,逐漸調整為兼顧監管與創新的需求。雖然這勢必面臨許多內部的反對意見,但也可見在全球科技競爭下,歐盟對於數位監管的態度出現因時、因地彈性調整的需求,以使監管、治理的制度不與技術創新脫節。

台灣、南韓也相繼在去年底與今年初推出AI相關的監管治理與推動法案,除努力跟上世界潮流之外,在AI技術與應用進展日新月異之下,我國各界應關注歐盟在近期立法調整的經驗,避免在技術與應用尚未明確前,或是制度尚未完備時,便急於設立嚴格的監管限制,導致企業的法遵風險增加,甚至提高額外的合規成本。

台灣在接軌國際AI治理法制體系的同時,更應思考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在AI基本法確立監管治理的框架後,更重要的是負責AI應用場域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能接手後續的監管與推動架構的建立。也就是說,推動AI應用的導入與發展,不應只是如數發部或國科會、國發會等單一或少數部會的責任,更不應因單一部會完成AI基本法制訂後就停止前進。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制訂如醫療、金融、交通,甚至是司法等應用領域監管之作用法或子法的同時,應更全面地思考兼顧AI在相關應用推動的政策方向。

政府各級部會、甚至是五院都應動員,廣納各方意見,使我國能在AI各應用領域的監管、創新與行政成本之間取得平衡,打造我國在各AI應用領域上的領先優勢。

   
民意論壇
甘為權力「強說愁」 5大法官的憲法盲目症
林騰鷂/聯合報
憲法法庭日前就全民健康保險法扣費義務作成一一五年憲判字第二號判決,再度引發憲政正當性爭議。由於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三人認為,應依新修正的憲訴法,由至少十人組成評議庭,因而拒絕出席;本號判決最終僅由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五位大法官作成。三位缺席大法官則提出不同意法律意見書,明確質疑憲法法庭組成的合法性。

呂太郎大法官卻在協同意見書中反批質疑者是「綑綁憲法運作的緊箍咒」,並主張憲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僅屬過渡性規定,立院已無權再依該條制定法律,以拘束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這表面上高舉憲法,實際上卻是盲目於憲法明文,並進一步否定憲法訴訟法拘束力,憲政風險不言可喻。

事實上這並非呂太郎首次在關鍵時刻,對憲政制度要求採取退縮立場。五年多前,立法院行使第六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未經任何實質審查與詢問即逕行表決,明顯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程序規定;跨黨派四十一位立委因此聲請釋憲,要求大法官釐清憲政底線。

但當時大法官包括呂太郎在內,卻以立法院會決議屬國會自律事項,尚無明顯牴觸憲法之重大瑕疵為由而不受理該案。此一處理方式,與釋字第三四二號、第四九九號所揭示「國會自律並非無限制」的立場並不一致,也被不少法界人士視為對憲政爭議仲裁責任的退縮。回看呂太郎對憲法第一七五條的詮釋,其問題核心就是否定憲訴法對大法官的拘束力;當這種態度接連出現在多號裁判中,就難再以「見解歧異」加以化解,而是涉及「法治國原則」的根本問題。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是由立法院制定、經總統公布,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反覆適用性的規範。法律與條例不同,不為特定人或特定事件而設。憲訴法正是基於憲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的明文授權而制定,其規範對象是所有憲法法庭的裁判行為。若僅因裁判者自認不宜受拘束,即主張法律已不再適用,動搖的不只是單一條文,而是依法審判的制度基礎。

憲法是根本大法,而非可隨大法官需要的任意文本。憲法法庭明知程序爭議存在卻仍一再作成裁判,「法治國」的最後防線即非大法官專有;檢察官依法負有對犯罪嫌疑啟動偵查的義務,不因對象身分或政治敏感而有所差別。檢察官是否依法對違憲枉法裁判的大法官偵訴,攸關整個司法體系的權威。

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向來教導與實踐法官必須依法律審判的「法治國原則」,今日憲法法庭之運作顯已背離此信念,期待翁前院長能為自己畢生捍衛的價值發出必要提醒。同樣地,身為全國唯一的法律學院士、前大法官王澤鑑院士,對「法治國」的象徵意義,不僅在其學術地位,更在其道德權威。當憲法法庭的程序法制遭到嚴重侵蝕、明知程序違法仍要裁判,已非個別政治爭議而是法治危機,王院士亦不應沉默。

綑綁憲法運作的從來不是依法要求遵守程序者,而是那些自以為站在憲法之上,卻早已背離憲法的人。當大法官甘於為權力「為賦新詞強說愁」,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司法制度的全面解體就是必然,這才是最令人憂心的事。(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藍提名歹戲拖棚 支持者無奈
紀情/聯合報
民進黨早就提名立委何欣純參選台中市長,賴總統更多次到台中拉抬士氣,但國民黨的「姐弟之爭」將延至三月底民調。江啟臣表示沒有共識,盧秀燕市長也認為「選戰兵貴神速」,時間太晚了。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宣布解散國會到重新選舉,短短十六天,楊瓊瓔與江啟臣之爭已延燒數個月,且協調顯然無望,雙方早就準備接受民調,何以一拖再拖?拖愈久只會讓雙方更對立,基層更無奈,絕對是錯誤的決定。

新北市也面臨同樣問題,綠營早已由立委蘇巧慧代表出征,藍營不但有李四川及劉和然之爭,且要與民眾黨的黃國昌協調或民調,困難度更高。動作慢半拍,只會讓黨更受傷,國民黨應該加緊腳步決定人選,別再歹戲拖棚。(作者為家庭主婦)

   
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位置
李清潭/聯合報
去年因五名大法官作出高度爭議、甚至被質疑違法的判決,社會上出現了一個過去很少被公開討論的問題:大法官的憲法判決,是否仍然能毫無疑問地拘束所有基層法官?

聯合報二月二日報導,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朱姓法官,審理一名父親「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案,聲請釋憲未獲大法官受理。他去年底判決該父親敗訴,理由是針對程序裁定的反駁(雖程序裁定本就不具憲法訴訟法第卅八條的對世效力),更直指憲法法庭審查庭的裁定,與「期刊論文或讀者投書」一樣沒有拘束力。乍看似乎是很專業的法律問題,其實根本的是憲法權威現在怎麼被大家「相信」與「承接」?

首先,從法律形式來看,憲法當然還在運作,大法官的判決也依然有效。但在實際運作中,一些基層法院開始出現遲疑、保留,甚至形式遵循卻實質拉開距離的現象。本案的朱法官不會只是個別例子,但這並不一定代表法官在「對抗憲法」,而更可能是反映出一個事實:憲法的權威開始需要額外解釋與辯護,而不再是理所當然。

其次,從憲政社會學的角度而言,這狀態有一個形象的說法,即「權威空洞化」—制度還在,但它作為共同規範的承載力正在變弱。這情況為何出現?關鍵背景是近年憲法運作愈來愈「法庭化」,許多重大政治與制度爭議,最後都交由憲法法庭用高度程序化的方式裁決。這種做法在平時有其效率與穩定性,但當判決本身引發高度爭議時,憲法的權威就會被過度捆綁在「程序是否正確」上;一旦程序或中立性受到質疑,整個制度就缺乏其他方式來承接社會的不安與分歧。

如此趨勢下,憲法法庭更逐漸被期待去「代理」處理各種政治衝突,憲法也從原本象徵社會共識的最高規範,變成權力運作的一環。此時再怎麼強調「判決當然要服從」,效果反而可能有限,因為問題早已不只是「服不服從」,而是「信不信得過」,例如本案中專業法院對上憲法法庭。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台灣的憲政體制已經崩壞。比較貼切的說法是「我們正處在仍有選擇空間的退化階段」。在此階段,如果一味用更強的命令來補救權威,可能維持表面秩序,內部裂縫卻擴大;相反地,若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的位置,減少過度治理式的詮釋,並讓更多司法實踐參與憲法的具體化,反而有機會讓憲法更接近基層。

簡單地說,憲法的力量從來不只來自條文或判決,而來自大家願意在日常中照它行事。五名大法官的爭議提醒我們,在一個多元且分歧的社會裡,維持憲政穩定靠的不是把權威喊得更大聲,而是讓憲法成為大家願意共同實踐的最低共識。

憲法法庭審查庭的裁定之所以被視為「沒有拘束力」,並非普通法院失序,而是制度尚未把程序權威轉化為可尊重的論證權威,解方不在「強化服從」,而在重建說服。(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

   
讀家觀點/國民內分敵我 國安傾斜開端
莊明哲/聯合報
民眾黨甫遞補就任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是首位大陸配偶出身的立法委員。內政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公開表示不提供李貞秀機密或更高級別的官方資訊,並援引國安法相關條文做為政策依據。回應表面上是行政說明,實質上卻揭示更深層的憲政爭議:當政府開始以身分來源、而非個人行為做為治理依據時,悄然將民主國家帶向國安傾斜的道路。

筆者擬以兩個面向提供思考,首先是德國基本法帶來的啟發。德國是最警惕國安濫權的民主國家之一,它核心設計是「先預防國家濫權,再談國家安全」。其基本法並非建立在「政府值得信任」的假設上,而是制度性預設「國家權力一旦擴張,必然侵蝕自由」。因此基本法第一條即明文宣告「人之尊嚴不可侵犯」,這不是宣示性條款,而是整部基本法的核心原則;即便戰爭或緊急狀態,也不得因國安而犧牲人民尊嚴。換言之,在德國憲政邏輯中,國安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民,而非重新分類公民。

同時,基本法第三條寫道:「任何人不得因性別、出身、種族、語言、籍貫、血統、信仰、宗教或政治觀而受歧視或享特權。」德國憲法法院對此採取極嚴格審查:政府若要限制基本權,必須證明存在具體而迫切的危險,且對象必須是「個人行為」,而非「群體身分」。

更重要的是德國建立了完整的比例原則體系,並發展出「核心權利不可侵犯」理論。即便某項國安措施具有適當性與必要性,只要觸及人格尊嚴、公民地位、思想自由等核心領域,仍然會遭否決。此外,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提到「立法權應受憲法之限制,行政權與司法權應受立法權與法律之限制」;立法、行政、司法等三權分別受制衡拘束,值得省思。

第二個面向是美國在二戰時期所提供的反面警惕。一九四二年美國總統羅斯福以行政命令,將約十二萬名日裔居民強制遷移至偏遠的拘禁營,其中三分之二為美國公民;整個過程沒有個別審查,沒有具體犯罪證據,唯一判準是血緣。一九八八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正式承認政府行為的錯誤,向倖存者公開道歉與賠償。這段歷史提醒我們,一旦國家安全轉化為身分治理工具,個案審查與正當程序便不復存。

今日台灣固然不是戰爭時期,治理結構卻有相似徵象—不是檢驗人的行為,而是針對性標記群體;不在乎司法程序,卻重視行政指引,歷史提醒我們這是國安傾斜的開端。從我國憲政架構來看,如果將擔任公職的陸配列為特殊群體,並以其出身背景限制其參政或服公職,可能同時牴觸法律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及人民的參政權與服公職權。實則,只要已具備我國國籍即為完整公民,若因來源背景而被排除,不正是在法律實務上創造「二等公民」?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治理邏輯的轉變,政府以敵我框架看待內部國民,民主體制即不再是以公民為主體,而是以「潛在威脅」為前提,這種轉變正是德國與美國歷史的啟發。德國答案很清楚,國安不能凌駕人性尊嚴,美國歷史也已否定「群體化治理」。「國家安全」不能成為削弱平等、侵蝕公民權的萬用理由,否則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部分群體失去權利而已,而是整個憲政秩序的道德基礎。(作者為中國科大副教授)

   
雪崩式勝利 高市長期政權已然成型
陳永峰 台中市/聯合報

台灣人常把日本看成是男性主導的社會,認為日本女性社會地位相對貧弱,這是完美的誤解。其實日本社會注重的是男女二元平衡而非矛盾,例如日本的太陽神就是女神,同時具備男女暴戾與纖細的特質;日本社會最傳統、最核心的力量來自於「雌雄合體」。

做為眼前日本社會中最強的「雌雄合體」象徵,高市早苗交出了名實相符的成績單。高市帶領的自民黨在開票一分鐘後議席即已逼近過半,根據「出口民調」結果,自民黨單獨突破三分之二席次可能性極高。

高市勝在於訴求簡單明瞭、沒心機地講大白話。雖然稱一個已當選十一次眾議員的政治人物「沒心機」可能違反常識,不過日本人看到的高市就是如此。她上任以來,在各大媒體民調支持度一直維持六成上下,這是前任石破茂的倍數,在年輕族群中的民調中更高達七成至九成,這對老牌政黨自民黨而言簡直不可思議。不只具意識形態的右派選民移動到高市這個「自民右黨」,連未必具有意識形態的年輕選民也「理由不明地」轉投給了高市領導的自民黨。

另外,就是自稱中間派的新政黨「中道」(公明黨和立憲民主黨的聯合)全面潰敗,事實上是日本中間偏左勢力全面弱化,象徵日本自二戰後以來的左右論爭終結。高市政權三個月來,沒心機地、直白地,意外提前終結了「日本的戰後」。「直白、沒心機」成為高市的力量;機關算盡的傳統政治人物,不會在國會對著反對黨資深議員(前外務大臣岡田克也)講出「台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的存亡危機」這種話。有心機的話,也不會在合組聯合政權的談判場合,馬上答應日本維新會減少十趴眾議院席次的條件;也不會挑戰財務省,明言降低部分消費稅並擴大政府支出,然後在新年度預算沒通過的狀況下突襲解散國會。贏了,回來通過高市預算;輸了,就讓別人去編預算。

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關係也是如此,短短三個月,與川普一起登上停泊在日本美軍基地的美國航母,像小學生校外教學一般活潑可愛,完全不覺得那是日本敗戰象徵;和韓國總統李在明一起打鼓,像重回大學社團時代,忘記日本右派支持者極度厭惡韓國進步派;跟義大利首相梅洛尼見面,展現關西歐巴桑的無厘頭;見台積電董座魏哲家,也沒讓人感覺到台積電正是高市要強力推動的半導體復興,是日本國策企業Rapidus(北海道)的最大競爭對手。

經過本次大選,高市早苗在自民黨及日本的政治力量已無人能敵,高市長期政權已成型。二○二七年九月的自民黨總裁選舉沒意外的話,高市續任應是無風無雨。再來就是決定高市長期政權能否成真的「鬼門關」,就是二○二八年七月的參議院定期改選;若自民黨或聯合政權在參院重新拿回過半多數,甚至右派修憲勢力取得三分之二多數,二○三○年的自民黨總裁選舉,料想仍將是高市篤定連任。

也就是說,直到二○三三年,日本政府可能都是「高市首相」。在「高市長期政權」的前提下思考,我們對於日本的走向,及台灣對日本應該採取的戰略行動就自然清楚了。期待台灣在實務面和日本合作、共同維護雙方的國家利益,告別過去、走向未來。(作者為東海大學教授、教師會理事長)

   
日相高市翻盤成功 照見賴總統不願面對的事
吳榮□(日本東京)/聯合報
日本眾議院改選結果出爐,高市早苗首相及自民黨順利贏得大選。早先,賴清德總統沉浸於高市首相的「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台灣輿論甚至有人要求賴總統「比照辦理」,以示民主魄力。然而,這其實混淆了問題本質。賴總統不敢複製高市的政治操作,原因不在膽識,而在他始終不願面對的是國家認同問題。

第一,高市之所以能解散國會,是因為其所處的政治體制有清楚、穩定且不被爭議的前提:日本是一個國家。日本選舉所處理的,是政策方向之爭,而非國家存在之爭。因此,高市訴諸民意,她要自問的是:「在既有日本國家的框架下,是否能夠支持我更強硬的安全與對中政策?」如果她輸了,只是政權輪替;她贏了,正當性自然成立。

第二,反觀賴總統面對的政治結構完全不同。賴依法是「中華民國總統」,然而他在政治論述上卻刻意弱化「中華民國」,轉以「台灣」作為主體,甚至宣稱「沒有台灣就沒有中華民國」,不僅引發高度爭議,也動搖憲政體制基礎。

第三,更關鍵的是,台灣社會至今對三個問題沒有共識:中華民國是否仍是國家主體?台灣是否等同於國名?是否應走向法理台獨?在問題未結案之前,任何重大政治動作,都不只是政策選擇,而是國家路線的政治豪賭。因為一旦翻牌,無論輸贏都無法「結案」。若勝選,反對者必然質疑這是特定認同動員的結果,而非對既有憲政體制的再確認;若敗選,則立即被解讀為其國家路線遭否定,政治後果遠超政黨輪替。換言之,賴總統不是在承擔政策風險,而是在逃避國家定位的制度風險。

第四,高市早苗可以用制度解決政治正當性問題,因為其國家前提已定;賴卻反其道而行,不斷以價值敘事掩蓋制度空缺,讓國家認同問題長期懸空,卻又持續行使高度集中的權力。這對民主而言相當危險。因為民主制度的前提,是人民清楚自己在選什麼。當選舉開始被用來模糊國家本身,而非確認政策方向,民主就會變質為動員工具。

第五,高市的勝選對賴而言並非值得仿效的「魄力教材」,而是一面清楚的對照鏡。它提醒台灣社會:問題從來不在於賴總統夠不夠勇敢,而在於他是否願意誠實面對、並清楚說明國家認同這個無法再迴避的核心議題。如果賴持續選擇模糊、拖延,那麼無論舉行多少次選舉、高喊多少次民主,台灣政治都只會在同一個結構性矛盾中反覆內耗。

中華民國的民主不怕選擇,但人民有權知道,他們是在選擇政策,還是在被賴總統帶著走向一條未被誠實說明的國家路線。(作者為大學教師)

   
2025 牛津年度代表字:rage bait 用引戰博取流量
牛津英語詞典於 2025 年十二月一日宣布,rage bait(憤怒誘餌)被選為 2025 年度代表字。牛津語言團隊將 rage bait 定義為透過帶有挑釁意味或令人不快的內容來引發情緒反應的貼文,其手法與 clickbait(點擊誘餌)類似,但不是著重在好奇心,而是憤怒。

AI醫學系統 Google AMIE - 以「視覺」了解病人徵狀
AMIE為 Google 所研發之醫學診斷人工智慧系統,有別於一般的聊天機器人,AMIE 不僅能透過與病人對話理解其健康狀況,還能觀察「圖片」以更加精確地做出判斷。如同人類醫生,它能直接查看病人的皮膚狀況、儀器讀數(如心電圖)或是實驗報告,並且根據這些收集到的線索,產生「可能有哪裡出問題了」的想法,再進一步和病人詢問具體資訊以限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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