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強行通過反滲透法,引發高度爭議。對此立法的程序和實質正義問題,曾下令「限期立法」的蔡英文總統只輕描淡寫的說,「相信執法機關會用嚴謹的態度執法」。這句話不但未能釋疑,反而引發更大的疑慮;人民疑慮,不只因為國家機器過度「執法」,更因為民進黨政府濫權「玩法」。
回顧民進黨過去四年執政,核心就是「玩法」:若無法則造法修法,若有法則枉法逾法;受害者上至合法政黨,下至升斗小民。《不當黨產條例》和《促轉條例》,就是「無法則造法修法」的最好例子,為了政治目的,不惜違反一切法治原則。
有此惡法,行政機關不但掌握凌駕司法的權限,還演繹如何把「雙重執法標準」發揮到淋漓盡致。只要顏色不對,不管是政黨或者民間團體,凡與國民黨歷史沾上邊的都上天下地追殺到底;但只要是民進黨或其黨友,諸如李登輝的台綜院或吳乃仁的台苯公司,都視而不見。而所謂的轉型正義,也成了東廠鬥爭特定政黨與政治人物的「轉型不正義」。
「有法則枉法逾法」的案例,也是接二連三。去年的卡管、拔管事件,儘管《大學法》和相關行政命令都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民進黨還是堅持不讓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甚至組成跨部會小組專責拔管,而其背後原因,也不過是管中閔「顏色不對」,曾在國民黨執政時當官而已。若非輿論的反彈,以及民進黨自己的演出荒腔走板,台大恐怕迄今還沒有校長。
近幾個月來蔡政府治理下的國家機器濫用法令箝制言論自由,把「枉法」推展到另一個高峰。儘管蔡總統又表示她相信警調都是「依法辦理」,但最早發明《社會秩序維護法》新用途的,就是蔡英文、陳菊、蘇貞昌等民進黨高官,他們拿《社維法》散布謠言罪來箝制批評言論;為加碼管控,蔡政府更以「績效點數」對警調既施壓又當誘因。但警調一方面要拿績效,一方面要迎合上意,還敢大動作「查綠」嗎?
任意曲解法令以管制言論的急先鋒,還包括農委會、中選會、外交部等諸多部會。民眾質疑民進黨政府要拿農漁會的資金投資新南向,在以《社維法》舉發不成後,農委會竟研發新招,用刑責更重的《農業金融法》提告。而中選會更是緊盯所有韓粉、藍營的臉書社團,稍有批評就舉發提告,動用的武器級法令涵蓋《社維法》、《選罷法》、《刑法》侮辱公署罪等。窮極一切法令,就是要堵住民眾批評的嘴。
當然,無論是整肅政黨、卡管或箝控言論,最終大多由司法權裁判。但無論是部會或警調對上在野黨或升斗小民,本就不對等。像國民黨儘管能在行政法院勝訴或聲請釋憲,但政黨運作已受影響;而民眾一旦遭鎖定,更是驚懼受怕奔波折騰。尤其司法院延宕釋憲,又有「辦藍不辦綠」的英系監察委員虎視眈眈,就算司法最後一道防線沒有問題,被迫害者也早就受盡折磨。
在《反滲透法》通過前,陸委會就表示,與滲透來源往來者,只要不犯該法所限制的遊說等五種行為,就不會觸法。問題是,遊說和政治獻金等都是一般人民與團體的合法表意自由;以民進黨枉法、雙重標準的斑斑劣跡,很難令人相信不會拿來整肅不聽話者或政治不正確者,甚至任意冠上「被滲透」來惡整。就算最後司法判決可以還人公道,但僅是整肅過程和引發的寒蟬效應,就足以令人膽戰心驚,不得不向民進黨舉白旗了。
「民進黨式的民主」確實令人大開眼界,也見證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確實是「打著民主反民主」。如果連《大學法》、《社維法》等原已少見政治爭議的法令,都可以被民進黨拿來整肅異己、打壓不同聲音,更具生殺大權的《反滲透法》也交到蔡政府手上,人民如何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