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逐漸緩和,政府開始把政策重心,從紓困轉向振興。日前,社會企盼多時的振興方案總算出爐,未料行政院端出來的竟是一個古里古怪的「三倍券」。首先,我們不得不佩服政府的創意,從振興「抵用券」、「酷碰券」到正式定案的「三倍券」,就是絕對不用馬政府時期的消費券三字。根據行政院日前公布的內容,振興三倍券7月15日上路,每人支付1,000元購買3,000元「禮券」,使用期限至12月31日止,預算總額逾500億。其運作方式分紙本、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等四種,發放對象為全體國民加上有居留權的外(陸)配都可領取,沒有排富。但是,只限在實體店消費,電商網購並不適用。
其實,這次疫災把蔡政府在意識型態下的財經治理能力,完全暴露於民眾面前。經濟理論告訴我們,遭遇疫情肆虐,紓困應該普發現金,以補貼民眾生活急難為先;面對疫後重建,振興應該廣發消費券,以提升民眾消費力道為重。前者,行政院做得雜亂無章,終至爆發「萬元之亂」的民怨;至於後者,三倍券幾經反覆修改終於定案,但尚未上路即搞得民眾暈頭轉向,莫衷一是。尤其是該三倍券方案的複雜、矛盾以及其經濟效益的誇大不實,更引起輿論的廣泛質疑。
行政院堅持不直接發現金或消費券的理由,乃是擔心民眾會不用於消費或替代原有的消費,而致影響刺激消費的效果。這個顧慮的確存在,且也是一個棘手的困擾,但重點是三倍券的設計並未能解決此問題。從表面上看,因為民眾得先拿出1,000元來消費,政府才額外加碼2,000元,合併創造出3,000元的總消費,所以政府似乎就不必擔心所花的錢會被儲蓄起來或被拿來替代原有消費。
然而,民眾消費行為複雜多變,並不是簡單的加減算術習題而已。三倍券的發行數量,決定於民眾的購買能力與購買意願。如果民眾只需出500元換1,500元,三倍券是否會賣得更好?如果民眾用1,000元買到的是政府加碼4,000元的「五倍券」,是否民眾購票意願會更強?當然,這些變化都會牽涉到政府的預算以及其預期達成的效益。只是,我們從來沒有看到政府對這些不同的設計考量,做任何專業的分析與說明。
疫情對經濟的衝擊,大約從今年第1季開始。去(2019)年第4季的全國總消費金額約為2兆5,200億元,該期間人口數約為2,360萬人,亦即疫情前台灣每人每日消費約為1,200元。由此可知,三倍券要求民眾先出1,000元,遠比民眾平均每日就會有的自發性消費金額還少,所以並沒有創造出「超額」消費的效果。至於,政府所支付的2,000元,由於金額不高,除非它只能用於非經常或必要性消費,否則民眾很容易以之用來替代其原本(二天)的自發性消費,從而亦大大削減了其「邊際」效益的發揮。這其實才是三倍券最大的盲點。
然事既至此,已難回頭。行政院應趁尚有近一個月的「準備期」,亡羊補牢做好二件事:其一,現行辦法中,有削弱民眾消費力道疑慮之不合理規定,應斷然予以廢除或修正。例如,電商網購是現代流行通路,為振興擴大消費,政府鼓勵猶恐不及,怎可以其已受益於疫情之謬論而將之排除在外。
其二,提振消費者信心是解決民眾替代性消費之最有效方法,歷經疫害創傷,民眾亟需領導者的撫慰與激勵。例如,蔡總統在三倍券實施前夕,對全國民眾舉辦一場溫馨的「爐前夜話」,並發起「全民消費救國運動」,鼓勵民眾多「超前」消費,此當能發揮預想不到的信心效果。
以民進黨政府的作風,很可能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但為了國家,我們還是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