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了「前瞻基礎建設」第三期預算,其中廣受外界矚目的一個項目,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編列了155億元,補貼電信業者加速5G基地台的建設。此案受在野黨強烈批判,但還是照章通過。我們反對這項不合理的預算,因為涉有政府和業者合謀將全民資源輸送給業者之嫌,司法機關和監察院都該主動偵查,探究是否有違法失職情事。理論上,政府為發展關鍵產業或基於國家安全,可以提供補貼或保護,以激勵其生產或發展,例如二次大戰之後不少國家的汽車或鋼鐵業,都在補貼下得以生存成長。然而,台灣目前5G產業只是原來4G效能的提升,並非從無到有,也看不出從4G變成5G之後就能產生何種關鍵之變化,非得以5G取代4G,否則產業就會崩解或國家將面臨重大傷害。因此,以「國家戰略價值」為由,對業者基地台架設提供巨額補貼,並讓產權歸於業者,是很難被認可的。
之所以會有如此發展,無非是因為去年初5G競標時,電信業者卯足全力高價競標頻譜,創造了頻譜單價的全球最高紀錄。這當然提高了經營壓力,必須絞盡腦汁來提高未來收入、降低經營成本。然而,賠本的生意沒有人會做,既然業者敢用高價搶標,就已盤算好未來不可能不獲利。所以,要在何種時程、何種區域、架設多少數量的基地台,當然早有規劃。今天,NCC以加速、加量基地台架設為由,巨額補貼特定業者,已經涉入業者經營內涵,絕非一個正常國家監管單位該做之事,也不在NCC法定業務範圍之內。
去年初5G決標金高達1,400億元,NCC立刻表示,行政院將召開跨部會協商並運用「政策工具」協助,讓5G資費延續4G質優價廉特色,也會向政院爭取調降電信業頻率使用費,或利用溢增標金協助業者發展5G創新應用服務的可行性。如此「善意」的主動關懷,讓業者對「政策工具」充滿無限想像空間,迅即在2月初透過電信產業發展協會提出驚人訴求,希望5G溢增的標金部分至少以820億元用來補助電信業者網路建設、創新應用發展、資安防護,還要求免收5G頻譜使用費等。
訴求中包括「編列400億元協助電信業者在具有戰略需求的地區及公益機構建置5G網路,如機場、高鐵、捷運、港口、大型表演場、特定醫院或學校等共建共站建設補助」云云。去年9月五大電信業者董座聯袂拜會NCC繼續表達訴求,NCC逐漸難以招架。對照目前NCC和為業者說項立委提出的補助理由,已看得出NCC身為一個監管機構,但在「上下夾擊」之下,連發言都幾乎複製業者訴求。
2013年,業者以1,186億元天價標下4G頻譜之時,外界也懷疑其能否經營獲利。政院在次年5月提出150億元的政府支持,但主要是以經濟部協助發展商業模式、創新應用發展,另搭配釋出公有建築讓業者架設基地台等方式協助。當時張善政院長分寸拿捏得宜,表示政府資金「不會用在電信業者的基礎建設,如基地台架設」。
NCC和說項立委提到外國也對5G發展投注資金協助,其實都是針對研究發展和相關商機的投注,並沒有直接補助基地台架設的,否則「頻譜競標」就失去意義。
各國為避免數位落差,只對偏遠地區提供基地台架設補助,我國也一直有效率地進行此事。今天業者得寸進尺,監管機構方寸大亂,行政院公私不分,立法院放棄權責,居然分不清政府支持業者的紅線為何,令人痛心遺憾。
既然相關預算已經通過,我們呼籲NCC不妨改變模式,用這筆預算來優化5G業者的商業環境和創新應用;若執意直接將國家資源轉為業者資產,將面臨嚴重的政治和可能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