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的不當往來,牽扯出之案外案,層級之高、人數之多,震驚朝野和司法界。更引人矚目的是,歷經藍綠執政,相關當事人不少一直被當朝重用,曾經或仍然身處高位。蔡英文總統高擎司法改革大旗,如果輕輕放下,將如何面對人民?從案件的主體來看,此案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商人翁茂鍾當年涉及的四起司法案件,其中時間最久遠的,是一九九五年。相關案件,甚至曾經導致法國銀行承辦經理諸慶恩遭到求刑、求償,最後抑鬱而終,幾乎家破人亡。此次翁茂鍾的人脈網絡曝光,證明當年的司法判決極可能存在不公;這個部分,司法有必要還給所有當事人公道。應負的刑責、賠償責任,一個也不能跑掉。
第二個部分,是翁茂鍾記錄與高官要員交往之筆記本,被稱為現代版「法界百官行述」,其中所涉諸多人等究竟要如何處置。從目前揭露的資訊來看,翁茂鍾交往對象除超過百位的法官、檢察官,還有警界、調查局、政界乃至軍界人士;長達十八年的紀錄,共超過二百人。未來如何處置,也是此案最受外界矚目之處。
儘管司法院長許宗力宣布將對涉及與翁茂鍾往來者全面清查,並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但相關的司法、行政單位,卻未展現徹查的決心。以司法院為例,畫了一條荒謬的「五三三標準」,說要「接觸五次、收襯衫三次、收補品三盒」,才有懲處問題。而法務部訂出的調查標準,則是「五五制」,也就是宴飲五次、收襯衫五件以上,更是「寬大」。
更荒謬的是,多名法官明明已違反「五三三標準」,卻仍舊不罰,理由是「超過懲戒時效」。其中,就包括日前自創「憲法原理」撤銷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有罪判決的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明知操守可能有問題,卻可以繼續判案,而且是攸關憲政的重大案件;司法院這種懲處標準,誰能服氣?
翁茂鍾的「百官行述」,回溯的時間點約在一九九五年前後,當時正值李登輝執政,也是「黑金政治」最猖獗的時期。除了翁茂鍾,有沒有其他人因為政商通吃而躲過司法制裁,迄今依然逍遙法外?還有沒有其他法政界大咖當時與黑金勢力勾結,如今仍活躍在法界和政壇?
前監委陳師孟曾經說要「司法除垢」,他的除垢對象有藍綠之別,宣稱除垢就是要「辦藍不辦綠」。就翁茂鍾的「百官行述」看,司法除垢或有道理,但「辦藍不辦綠」的標準卻是完全偏頗。檢視其筆記本中指涉的人物,雖以李登輝執政時為主,但後來歷經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任總統而仍被重用者,仍所在多有;如此,豈能單純以藍綠相繩?直言之,下刀標準應放在「黑金」,而非「藍綠」。
蔡總統上任後把「司法改革」掛在嘴邊,但司改的成果卻讓人失望。所謂的轉型正義,除踰越司法權範圍,且藉由親綠大法官護航,橫行無阻。她奢談「內舉不避親」,卻任命自己的近親擔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並把大法官叫到總統府「訓斥」,視司法獨立於無物,都是例證。更遑論,近年許多司法政治性辦案的爭議,都膽大至極。
翁茂鍾筆記的百官行述,讓人咋舌,這是蔡政府整肅政風的大好機會。如果對此投鼠忌器高舉輕放,或者以政治操作辦藍放綠,都是在踐踏司法正義。只有不設立場、不惜動搖國本地查下去,才能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做到真正的司法改革與司法除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