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張旗鼓地推出房地合一稅2.0,希望透過打擊短期房地投機交易,達到抑制房價飆漲的目的。在政府的心目中,投機炒作乃房價飆升的主因,故欲穩定房價就必須從遏止投機炒房行為著手。然而,同樣是短線炒作交易,政府對股市當沖行為所採行的政策態度卻截然不同,甚至,還予以證交稅減半的優惠措施。由於此一優惠即將於今年底屆期,金管會已建議繼續延長五年,主管的財政部雖尚未明確表態,但租稅究竟應如何對待資產市場的投機行為,值得深入探究。
投機是常見的人性,希冀短期獲利為其主要動機。就行為面向觀察,投機的特色有二:一是利用資產價差謀利,另一是資產持有時間短暫。從而,雖然其所涉及的風險程度甚高,但「短時間高獲利」的誘惑卻始終能吸引一些冒險者蜂擁加入,覬覦快速獲利的機會。
一般而言,與股市或房市投機有關的課稅主要有二,一是所得稅,一是交易稅。前者指的是價差利益,多數國家都把短期(一年內)的股票與房地利得當成一般所得課以較高稅率,長期的利得則以優惠的資本利得稅率課徵;後者指的是交易成本,課徵交易稅國家對於短期與長期的資產交易,大多等同對待課以一致的稅率,但若投機行為危及市場穩定,則會為打擊投機而對短期資產交易課以更高稅率,直至情勢受到控制為止。
依此可知,各國稅制對股票或房地產的短期投機交易都看成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干擾因子。為鼓勵長期投資,在所得稅上,正常的作法都是對短期利得課以較重的稅;而為抑制投機炒作,在交易稅上,額外對短期交易加稅,更是常見的政策工具。迄今,似從未看到有對短期投機交易降低稅率,反而予以誘因鼓勵者。
我國的所得稅2016年開始才透過房地合一1.0對一年內短期所得課45%的高稅率,前不久,更推出房地合一2.0改革,將短期定義改為二年以內,俾加強打擊房市投機的效果。雖然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國短期利得課重稅的概念引入慢了許多,且實施範圍仍然受限,但總算是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至於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歷經數十年的課課停停變革,最終,除了剩下課徵些許最低稅負之外,不論長期或短期利得,皆無須繳納所得稅。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其實是一個繆誤的政策,但至少它錯的很一致,並沒有只停短不停長,給予長短期利得不同的租稅對待。
我國土地買賣沒有交易稅,房子交易則須納契稅。2008年為了抑制房價泡沫化,還特別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針對持有一及二年內房地分別課以15%與10%稅率,打擊短線投機炒作。此稅直至2016年房地合一稅1.0替代實施,才功成身退。可見政府對房地炒作深惡痛絕,以重稅打壓短期投機的政策態度甚為堅定。
然而,相同的租稅碰到股票就全部走樣。我國的股票買賣須課0.3%的證交稅,但從2017年開始,在券商的壓力下,政府以刺激量能、活絡股市之名,給予當沖交易證交稅減半,直至今(2021)年底止。
如今股市成交量屢創新高,當沖占比更達四成左右,昔日減稅背景或藉口早已不在。反之,當沖對市場造成的傷害正逐漸擴大。
依據財政紀律法每項租稅優惠皆須訂定時限,然此一規定常形同具文,實施迄今哪項減免稅不是一延再延?美國最近正在考慮針對股市投機開徵「華爾街投機稅」(Walt street speculation tax),我們卻反其道而行。就算我們不承認目前股市有如賭場,或當沖已危及市場穩定,甚至形成泡沫危機,但光是就租稅對投機應有的一致性來說,財政部至少要先明確表態當沖證交稅減半,意義何在?然後再重新檢討面對股市與房市投機產生的課稅雙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