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下將新設數位發展部。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數位發展部將掌理十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規劃、推動與法規擬訂及執行;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及人才培育,以及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與資源分配等的擬訂及監督等。
觀察數位發展部的設立,應與目前數位經濟的演進息息相關。在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5G、雲端運算、大數據、甚至元宇宙等新興科技的快速進展下,資通訊技術被大量應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衍生出許多新興的數位經濟活動。
國內各界對於新興的數位經濟產業發展機會,多數應有共識,業者也紛紛投入相關領域,包括發展新興科技與應用解決方案,或是利用新興資通訊技術進行數位轉型,如提升內部的運作效能或開創新的商業模式。
新設立的數位發展部,其定位之一,即為統籌管理國家數位產業的發展,因此,當肩負掌握數位經濟發展的契機、推動我國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責。一方面應協助國內產業排除發展數位經濟的障礙,一方面應思考如何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在排除障礙方面,數位經濟的發展常面臨法規、人才等基礎環境議題,未來數位發展部成立後,需全面盤點當前相關法規與人才缺口,並開始超前部署,構思未來新興科技導入的情境下,可能面臨的基礎環境議題。
在提升國際競爭力方面,由於數位經濟相關活動多與網路高度相關,因此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幾乎在發展初期就面臨國際產業競爭。發展數位經濟產業,不可避免地都要面臨國際產業競合的議題。如何提升我國數位經濟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亦為數位發展部需積極思考的策略。
舉例而言,在數位發展部管轄的產業範疇中,我國的數位內容、軟體、系統整合相關產業,過去多以滿足國內市場的需求為主。但在雲端服務、跨國網路服務、跨境電商等的發展趨勢下,產業未來的成長契機在國際市場,也將面臨更多來自國際業者的競爭,許多相關領域的新創業者,已紛紛將目標放在國際市場。未來如何藉由數位經濟的創新,打造業者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應為當務之急。
數位發展部的另一定位,與建立平等包容的數位社會相關。數位經濟不只帶來產業機會,也同樣可能衝擊社會運作。除了法規調適、隱私權保護等問題外,也帶來社會與資訊安全相關議題。讓人記憶猶新的如日前Deepfake應用於色情產業帶來的科技濫用問題。此外,網軍運用新興科技製造的假新聞,科技普及度不一帶來的城鄉數位落差,及資料治理、隱私保護、萬物聯網下的資訊安全等議題,都可能是數位科技導入對國家與社會的衝擊,也是數位發展部的考驗。
各界對於數位發展部的成立或有不同的看法、期許與意見,包括組織分工與架構的設計、未來部長人選的考量等。惟從數位經濟的發展趨勢來看,未來的確因新興科技的發展帶來產業契機與衝擊,需從國家的高度進行整合,排除產業發展的障礙,增加國際競爭力,並減緩科技導入對社會的衝擊。
數位科技相關工作將需要大量跨部門的協調,尤其應用涵蓋當前政府各個部門的管轄範疇,甚至包括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因此,未來的數位發展部,若要能扮演整合、協調角色,更需要打破政府部門間的隔閡、本位主義,方能有效掌握我國在數位經濟中的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