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啟兩岸服貿的議題引起熱議,要跟對岸洽簽服貿協定的爭議主要在政治,不過也同時帶出了另一個長期被忽略的問題,就是我國服務業及服務貿易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挑戰。近年各國服務業快速成長,2021年時服務業已占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的64.2%,也成為國際貿易的主力。依據世貿組織(WTO)統計,在2005年至2017年間,全球服務貿易平均年成長率為5.4%;同一期間貨品貿易年成長率則為4.6% ;特別是歐美發達國家,可能在貨品貿易持續逆差,然而服務貿易卻是長期享有順差。
我國在服務貿易全球排名上,近年始終徘徊在出口第27名、進口29名的區間,且是亞洲四小龍之末。若以貿易比重來看,2022年出口占全球比重為0.82%,進口0.68%。事實上,我國自從2007與2008年後服務貿易出口及進口所占全球比重即低於1%,至今無明顯提升;相較於我國貨品貿易的表現(出口占比1.9%)已有差距,若考量服務業占國內GDP超過六成的事實(製造業約35%),更反映出多年前就開始推動的台灣服務貿易國際化,成效有限。
透過國際經貿協定的參與,正是一種加速國際化的工具。無論是兩岸服貿還是CPTPP甚至未來可能的台美FTA,都有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內容。這是因為服務業態樣與業別很多,也因為各國管制或其他規範造成的貿易障礙既複雜,又比已歷經70年自由化洗禮的貨品貿易障礙高,因而成為國際間經貿談判自由化重點。WTO數據顯示國際上有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定已累計超過200部協定,且持續增加中。
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市場擴大開放,二是服務業監管法規的調和。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比關稅自由化複雜,涉及投資及持股上限、可否獨資、是否發照等限制。開放承諾也因而區分為「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二種型態,前者是列入的服務業才開放,後者則是列入的行業可繼續保留限制(等於未列入者完全解除限制)。由於「負面表列」開放模式自由化程度較高,因此如CPTPP這種高標準協定多採用這種模式。
至於簡化或鬆綁服務貿易監管法規部分,則是著眼於不少服務業,如金融、通訊、運輸物流及專業服務業等,太複雜且不合理的監管法規造成的障礙,可能比市場進入障礙還嚴重,因而也納入各種法規透明化甚至共通規則等方式,來降低法規造成的貿易障礙。
未來我國除了要針對各類國際服務貿易談判預作準備外,更需要與時俱進的檢視服務貿易國際化的整體方向。目前台灣服務業國際化的發展,多以跟隨製造業布局足跡的角度前進。這個模式在初期階段無可厚非,但只以台商為客戶很難做大市場,下階段必須以放眼當地市場做為推動主軸。
再者,過去服務業投資多集中在對岸,無論市場規模、消費習性接近等考量是合情合理的發展。然而過去台商對外投資曾經一度八成到對岸,如今卻是七成到東南亞及其他印太地區時,即便從「跟隨製造業布局足跡」的角度,服務業國際布局的思維也需配合調整。
最後,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有一個重要的不同,就是其國際化除了協助業者「走出去」國際布局外,將外國消費者「帶進來」也是一種國際化,因而提升觀光旅遊、會展、教育等能將外國消費者帶入國內的能力,也同樣具有重要性。
兩岸服貿的爭議或在於洽簽對象,但如何透過「服務貿易」擴大我國服務業國際化及持續發展,卻是一個長期被忽略卻有高度意義的政策議題。我們期待經濟部商業司升格為商業發展署後,能重振服務業國際化的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