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日前公布民國一一一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為一一○點九萬元。若將家庭按所得高低排列,分成五個等分,則最高百分之二十家庭每戶所得為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的六點一五倍,與一一○年相同,為十一年來最高點。由於人口結構變化,加以經濟成長趨緩、所得差距擴大,衍生了許多家庭問題。例如:
一、所得收入者迅速老年化。國際間一般將六十五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之比,超過百分之七稱為高齡化社會,超過百分之十四則為高齡社會,超過百分之二十則為超高齡社會。我國於民國八十二年進入高齡化社會,一○七年成為高齡社會。國發會推估一一四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可見我國人口老年化之快速。
可是我國家庭所得收入者,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占全體所得者的比率,九○年占百分之十點七,一○○年升到百分之十四點一,一一○年更躍升到百分之廿五點四,即每四位所得者中有一位是老人。顯然我國所得收入者老年化,更為迅速。
二、需長期照顧老人快速增加。據人口及住宅普查資料,六十五歲以上需要長期照顧的老人,八十九年為十八點二萬人,一○九年高跳到四十八點九萬人,平均每年增加百分之五點一。一○九年需長期照顧的老人,占六十五歲以上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三點三,即每七點五位老人即有一人需長期照顧,因此已發生照顧人力荒。而目前五十至七十歲的人出生在人口紅利時代,那時出生人口每年高達四十萬人上下,這些人很快將進入需照顧時代,主管當局如不能即早規畫,屆時將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三、離婚(分居)人口愈來愈多。據人口及住宅普查資料,八十九年離婚(分居)人口為五十點五萬人,占已婚人口的百分之四點四,一○九年躍增為一三四點九萬人,廿年間增加一點七倍,占比也提高到百分之九點七,即每十對已婚者就有一對離婚(分居),這不僅嚴重創傷夫婦雙方,更影響到子女的養育問題。
四、中產階級萎縮。近十年(一○一—一一○)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僅百分之三點二,為七○年來成長率最低十年,再加所得分配的惡化,使中產階級(指五等分位法的第二、三、四組),不論是人口數、就業人數,可支配所得,占總數的比例,全部下滑。而所增加的收益,也大部分流向最高所得家庭,不僅使所得分配更形惡化,也使中產階級及最低所得者生活水準難以改善。
五、財富(儲蓄)分配惡化,比所得分配不均更嚴重。近卅年來由於所得分配的持續惡化,致使最低所得組的百分之二十家庭(一一○年為二八九萬人),自民國九○年開始即入不敷出,成為負儲蓄,近十年來多靠政府社會福利、救助、借債度日,至一一○年累積負債高達一四一八億元。最高所得組家庭累積儲蓄卻高達三十二點一兆元,占全體儲蓄的百分之六十二點四。
近卅年來,由於智識經濟發展,科技化、全球化,所得分配惡化已為各國普遍現象,惟南韓近十年來有顯著改善,最高百分之二十所得與最低百分之二十所得者的差距,自二○一一年的八點二三倍,二○二一年大幅降為五點六九倍,值得我執政當局指定專人研究,研提有效改革措施,且能貫徹執行,則為台灣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