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野黨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提到蔡總統的稅制改革效果不彰,尤其是娛樂稅、貨物稅、印花稅這三項不合時宜稅制,從蘇貞昌當行政院長時曾因工商界的建議,在未審慎思考的情況下,主動指示要廢除,至今卻毫無進展。
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表示,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一起來研議。財政部長莊翠雲則表示,印花稅一年的稅收約170億元,是地方政府非常重要的稅收來源,先前也有找地方政府開會,但地方政府均認為這是相當重要的稅源,不贊成廢除。
其實,這三個稅目中,貨物稅為國稅,雖然有10%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編為地方政府的稅課收入,和地方政府相關,但早在1986年研議稅改時,就有一併改革貨物稅的建議和政治承諾。2008年賦改會也明確主張,財政部應及早實施能源稅、碳稅,以檢討修正貨物稅制。
因此,從行政院長的高度,不應該用「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一起來研議」,當作國稅不改革的擋箭牌;財政部也不宜以「影響地方財政」當作避重就輕的理由;更應從國稅主管機關的角度,盤點過去稅改與貨物稅相關的方案,思考貨物稅的七個稅目中,有哪些不合時宜,應當刪除?有哪些應配合2050年淨零目標、歐盟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的碳邊境調整機制,如何將管制產品(例如水泥、肥料、鋼鐵、鋁、化學品、電力等)納入貨物稅或能源稅、碳稅體系,再提出一套與時俱進的貨物稅新改革方向。
其次,回到娛樂稅、印花稅這兩個純粹的地方稅稅目。地方政府其實並非反對檢討、改革或廢除稅制,而是擔心改革或廢除後造成後患無窮的「財政」問題。
當前的財政狀況確實存在著嚴重的垂直失衡。財源充沛的稅目,例如所得稅就已經占全國稅收的一半以上,加上營業稅就占了全國稅收的四分之三,這三大稅收又都是國稅,每年都快速成長。相對地,地方政府則普遍依賴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財產稅」,以及屬於「所得稅」性質的土地增值稅。這些財產稅的所得彈性不大,成長率常低於經濟成長率;而土增稅又屬於「機會稅」而不穩定。長期下來地方政府占全國的稅收比率一直都低於20%。
其他的地方稅,包括印花稅、娛樂稅和契稅,都是稅基狹窄、所得彈性不大的機會稅。從中央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合計的稅收真的是「微不足道」,僅約200多億,占全國稅收的0.6%;從工商界或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也有點類似落後的「苛捐雜稅」。
但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卻是「不可或缺」的稅收來源。如果廢除,則地方政府原有七個稅目,就只剩下五個;而且稅收損失將近4%,將對本來就困窘的財政狀況,造成雪上加霜的衝擊。
因此,中央政府如果還在針對娛樂稅、印花稅的課徵對象、項目做無關緊要的「稅制改革」論述或爭辯,會被認為是刻意模糊焦點,缺乏政治擔當的心態。何不擴大視野,提出有格局、負責任的「財政劃分」政策,在520之前就直接宣示,印花稅和娛樂稅確實不合時宜,為兌現歷史的承諾,以明年廢止為政策目標。至於印花稅、娛樂稅廢除後,對地方政府「永久失去」的稅收損失,則應當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直接承諾以當前的稅收總額為基礎,加計未來的經濟成長率、物價上漲率,在統籌分配稅款或一般補助款中予以補償至少20年。
對地方政府而言,只要能確保財政上長期可以保本,就無反對的理由。對看守內閣而言,中央只拿出國稅的0.5%,就可以安定地方政府的疑慮,又符合工商界的期望,並贏得勇於承擔的歷史美譽,何不在520前化為果敢行動,留下漂亮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