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者一旦對國家政策有影響力,就必須要有承擔責任的機制;而所成立的組織應當有法源依據,如此才受立法權、監察權的監督;特別是涉及國家層級政策,將影響龐大的政府預算與相關產業發展。賴清德總統在就職滿月之際,宣布在總統府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健康台灣推動、全社會防衛韌性三個委員會,並由他擔任召集人。這種欠缺法源的組織,引起社會廣泛的疑慮。
首先,就總統府的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恐與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國家永續會)」有功能重疊之虞。國家永續會的成立是有法源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8條),而且其成立意旨是推動氣候變遷因應及強化跨域治理,透過協調、分工、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之跨部會事務。
國家永續會就是因應氣候變遷而設,依其職權屬於國家層級,其主任委員為行政院長,副主任委員為行政院副院長,委員30人至39人,由政府部門(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及社會團體各三分之一組成。同時,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行政院於2022年提出「台灣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從2022年至2030年就有逾8,800億的資金投入。
賴總統強調成立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的用意,主要是台灣不僅要落實淨零路徑,更要在打造永續綠生活、綠色金融的基礎上,調適環境韌性,邁向國土永續。其實,賴總統上述的論點、目標,以及達成的策略、作法,皆早已包含於「台灣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
賴總統強調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的衝擊是全人類最大挑戰,美、日、韓等先進國家,都以總統或總理層級來因應。事實上,目前已設立的行政院國家永續會,就類似於先進國家的總理層級,先進國家也不會同時在總統、總理層級各自設立相似功能的委員會。
再者,總統府的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同樣有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另外包括中研院院長廖俊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兩個委員會的功能相近,組成也都包含專家學者或社會團體領導人。基於國家永續會已經有法源依據,因此我們建議政府修改「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將總統府的預計人選及職務設計,納入該設置要點,總統府就不用再疊床架屋設立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
其次,針對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賴總統強調此委員會要優化健保、永續經營,進一步推動全人健康照護模式,加速智慧醫療的應用。再者,全力推動百億新藥癌症基金、國家癌症防治計畫。此委員會副召集人則是健康台灣推動聯盟召集人陳志鴻、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翁啟惠及「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
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成立的意旨涵蓋全民健保、智慧醫療與癌症新藥及防治,將涉及全民健保預算,以及醫療體系與生技醫藥產業的發展;面對此龐大預算、重大產業發展,應有成立的法源依據。同時,此委員會已有「推動」的意旨,因此宜設在行政院,亦可達到以整個國家的力量來推動。我們建議政府修改相關法規或另設一個新的組織條例,納入上述設立意旨、目標、人選與職務,來推動健康台灣,並接受國會的監督。
雖然賴總統一直強調這些委員會的任務必須以國家整體角度來推動,並與國際合作,因此必須設在總統府。然而基於國家治理的精神:有政策影響力就必須負責任的義務,以及台灣目前政府運作,總統府不應設立上述兩個委員會,該兩個委員會應設計在行政院,且需有法源依據,同樣可達成賴總統的要求,亦符合國家治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