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立委提案八十歲以上被看護者,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勞動部則預定於九月修正相關法規,擴大多元免評適用對象涵蓋被照顧者八十歲以上且有長期就醫紀錄者、失能不可逆之特定病症者,以及具有偏遠地區醫療診所長期就醫紀錄的失能者。似乎許多人已將移工與長照畫上等號,甚至有很多人問我「長照2.0好不好用」?此時,又該如何思考長照政策?對我們這類站在長照現場看著長照2.0從無到有、再到快要翻頁過去的人來說,必須承認長照2.0是長照服務普及化的階段,各項服務快速生長,有遍地開花的感覺。
我想,對站在服務提供這一方的政策規畫或業者來說,應該會認可長照服務的目的是:當有民眾(主要是長輩但也包括有長期照護需求的各年齡層人口)有需求時,讓被照顧者和照顧者(主要是家屬,但也包括生活周遭相關人士)在需要照顧服務時能安心使用,藉由服務讓生活持續、甚至回復更好的生活機能。
當然,要達到這個目的,並且讓本土長照服務扎根,長照2.0自始就隱含了希望民眾「藉由使用長照服務而減少聘僱外籍移工」的期待。
於是,長照2.0實施這麼多年後,服務是進入社區多處生長了,民眾是知道有長照服務的存在了,但減少聘僱外籍移工這項是否有實現呢?
我想起近來接到一通電話,這位朋友本身就長期從事長照業務。她說:「乃菁醫師,我媽七十多歲了,現在獨居,我擔心她偶爾忘東忘西。她多年前曾經中風,恢復得還不錯,只是既然中風過,將來還是有很高機率會失智,我想來看看有沒有辦法可以幫她請外籍移工。」
我大為驚訝:「你媽只有七十出頭,又沒失能,為什麼不申請長照服務就好?」
她說:「可是,長照服務沒辦法有人時刻陪伴啊。」
我問:「你媽需要時刻都有人跟在身旁?不會看到移工後心煩到想把她趕走?」
她猶豫了:「這…我不確定,但是我想要先拿到那張巴氏量表。」
我建議:「那你就先用長照服務吧,只要使用半年就自動有申請移工的資格。」
她還是抱怨:「半年好久喔…我想要快點有人看著她。」
就在這樣你來我往,我們在沒有明確結論的狀況下結束對談。放下電話,我忍不住感慨。
這位朋友還是站在長照2.0第一線的專業人士呢!但她在自家長輩有需求時還是以申請移工為優先,那麼長照2.0到底哪裡做得不夠好,讓家屬還是傾向找移工?這或許是在即將邁入長照3.0的當下可以思考的問題。
我倒不是想將移工畫出長照地圖之外,而是要說,若移工是不得不、怎麼也排除不了的,那麼我們是否該接受移工就是長照服務中定然會有的一部分?這和本土長照服務並不脫鉤,我們就是要接受有一群人,無論怎麼對他們說本土長照服務多好,他們依舊會想聘用移工來家中。
如果這是現實,那除了持續完善長照服務,讓不請移工的家庭使用本土長照服務外,也該更加重視如何指導移工正確照顧,才能讓民眾被好好的照顧。期望在指導與協助移工正確照顧失智與失能長輩這個範疇內,長照3.0能有更多的資源和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