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9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電業法第49條」修法等案。國民黨團提案將電價審議權轉予立法院;民進黨團則認為電價審議屬於專業,不能以政治來決斷。經濟部長郭智輝則延續前部長王美花的說法,指電價審議可能失去「獨立性」,使電價審議具不確定性,影響台電財務,不利台電永續經營。最終朝野並未達成共識。□國民黨團的提案,「近因」為去年下半年台電累計虧損已近5,000億,按電價計算公式,早應反映燃料成本,蔡政府卻刻意凍漲,讓電審會失去「獨立性」;看守政府的經濟部卻在4月起調漲電費11%,時機選擇落在總統、立委大選之後,本身就是「政治」的考量和決斷。遠因則是民進黨曾嚴批馬政府的油電雙漲,蔡總統也於2016年選前及去年初,為非核家園政策背書,兩次說過「預估十年之內,不會有大幅度調漲電費的可能」,但她八年任內電費卻調漲了35%。□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4月調漲電價,無異是為居高不下的通膨火上加油;而且電價一調漲,偏偏就陸續發生數十次的地區停電事件,進一步激發民怨,也導致在野黨立委質疑是上位的「能源政策」出了問題,從而在4月30日通過凍漲電價決議案。但經濟部口頭表示尊重,卻以實際行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又引發國民黨的政治反應,才會進一步提案修正電業法第49條,電價漲跌「須經立院同意」。□
從上述的前因和後果看出,4月電費調漲引發爭議,始於民進黨在野時將電價調漲,操作為政治議題而作繭自縛,上台後就不得不侷限於政治考量。就像民進黨當初抨擊馬政府進口美牛,上台後反而進口美國萊豬,今是打臉昨非如出一轍。□
而且,從電價審議的專業來看,蔡政府2017□公告電價計算公式,但蔡政府過去八年內,能源政策和電費計算公式自相矛盾,經濟部常常球員兼裁判,甚至越俎代庖,對電審會傳達政治指示,並未尊重電審會的專業及獨立性。□
例如,費率公式的相關計算因子中,包括購電、輸配電及公用售電支出,若按規定計入「合理利潤,並反映成本」,台電怎會自2022年起每年發生2,000多億的虧損?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可調高為5%,但經濟部或電審會有容許台電調高投報率嗎?□
再就反映成本而言,應按電力供給過程反映於各類用戶電價,落實使用者付費,也就是成本上升應由用電者多繳電費,但經濟部卻透過稅收撥補台電就違反此原則。連八次「凍漲」,不就是該漲而不漲,違反自己訂定的費率公式,電審會又有何獨立性可言?前部長王美花說,4月電價調漲,最大的用戶調幅最高,但也只接近台電的成本,代表其他類的電費調漲,都遠低於台電的相關成本。不就代表經濟部的政治決斷,戕害了電審會的獨立性,並使電價審議結果具高度不確定性?□
此外,經濟部設定台電的電價績效指標,包含穩定供電及節電減碳二個面向,問題是上位的「非核家園」能源政策出了問題,放棄「夠、穩、廉、潔」的核能,造成成本上升 (綠能及化石燃料不廉),供電受天候影響(綠能不穩),火力發電例如天然氣接收站,很難通過環評(不夠),煤、油、氣發電占比高達八成,增加排碳及空汙 (不潔),讓台電當了錯誤能源政策的冤大頭,目前發電成本約一度4元,每賣一度電就賠1元。將來核電歸零之後,豈不是更影響台電財務調度,不利台電永續經營?□
因此,當前電價問題的解決之道,在於能源政策要從「專業」出發,擺脫神主牌的政治性束縛,定調在「夠穩廉潔」的能源結構上。其次,在電價審議方面,提升電審會的獨立性跟專業性一樣重要,有必要增加專家學者的比例至三分之二以上,且由各政黨按比例推薦,才能擺脫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