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近日下鄉訪問,宣揚政府推動「減稅」,依最新稅制試算,明年5月報稅時,年薪62.6萬元以下(約月薪5萬元)的國人將免繳所得稅,是展現政府把稅收還給人民的精神。他還強調,2025年將是台灣史上國人「稅負最輕」的一年。
首先,他說的「年薪62.6萬元以下(約月薪5萬元)將免繳所得稅」,恐有資訊誤導之嫌。因為今年的「免申報標準」,是免稅額9.7萬元及標準扣除額單身13.1萬元的合計數22.8萬元。單身上班族還可享有薪資所得扣除額21.8萬元,共可扣除44.6萬元,也就是年薪超過44.6萬元者,仍可能須繳納所得稅。
賴總統所指的年薪62.6萬元內免繳所得稅,限於單身上班族租屋而享有房租特別扣除額18萬元者,並非適用於所有納稅人。若有上班族,因認為年所得低於賴總統所指的62.6萬元免繳稅門檻,明年5月不申報,極可能因漏報而遭到補稅和處罰。也難怪,財政部不得不出面澄清:「並非所有月薪5萬元以下的勞工都免繳所得稅」。
其次,他所指政府推動「減稅」或採行最新稅制,並非事實;因為這兩年綜所稅並無調整或改革;114年綜所稅所有的免稅額、扣除額和113年的金額都一樣,何來新的稅制?稅制既然未變,免稅額與課稅級距金額的調高,都是依據稅法30年前就內建的物價指數連動法,並非賴總統上任後推動「減稅」。
再說「房租特別扣除額」18萬元,那是因為房租過去在「列舉扣除額」(列扣)中,隨著「標準扣除額」(標扣)不斷的提高,愈來愈少人採用列扣。根據財政部房租支出抵稅表,108年列舉房租扣除的僅2.7萬戶,占租屋族約100萬戶還不到3%;111年更降為2.4萬戶,占比降至2.5%,即知房租列扣等同於雞肋而逐年減少。
在民間團體多年鍥而不捨的努力和跨黨派立委的支持下,才於112年底修正稅法,將房租由「列扣12萬元」改為「特扣18萬元」,讓租屋族享有減稅的實益,113年上路。由此可知,新增的18萬元房租特扣,應屬民間貢獻,並非政府的功勞,更與賴政府無關。
賴總統說「今年將是台灣史上稅負最低的一年」,則是匪夷所思,連財政部都無法在年度中間大膽預測全年稅收的水準,且綜所稅制在114年又沒任何改變,不知道賴總統何以能誇下「稅負最低」的豪語?
事實上,消費者物價指數113年度上漲2.17%,今年前八月上漲1.6%,累計漲幅已超過稅法調高免稅額、扣除額等的3%門檻,但最快也要到明年才能調高。因此,113、114兩年的免稅額、扣除額未隨物價調整,等於實質增加了納稅人的稅負,也就讓納稅人多負擔了至少3.8%的「通膨稅」。可以確定的是,今年的所得稅負,絕對不可能是史上最低。
此外,綜所稅只是眾多稅目之一,衡量一國的租稅負擔,一般都是將「全部稅收」除以GDP得到的比率。蔡政府八年的稅收成長率,多以經濟成長率的數倍成長,已使我國的租稅負擔率從109年的12%,逐年遞增到113年的14.8%,創26年來新高。就算今年稅收成長低於經濟成長,而使租稅負擔率下降,也絕無可能變成史上最低。
總之,賴總統宣揚的上述綜所稅政績並不符事實,建議賴政府應該檢討所得稅制,尤其是物價連動調整,因時間落後而產生的「通膨稅」問題,及早推動有感的稅改,讓整體稅制發揮縮小貧富差距的功效,諸如此類的具體作為,才能有效提升賴政府的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