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五日將對川普政府徵收對等關稅是否合法展開言詞辯論,若最終推翻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稅正當性,聯邦政府恐須退還超過一千億美元關稅收入,並喪失每年數千億美元的財政收益。BBC報導,最高法院將聽取兩造申辯及各方意見,再做出判決,過程可能耗時數個月。
國會山報報導,此案關鍵在於川普能否以「緊急權限」為由對外課稅;而五十年前的上訴判例可能成為關鍵依據。
美國歷史大部分由國會主導關稅,但在一九三○年「斯姆特-霍利關稅法」引發災難後果後,國會將部分談判權限授予總統,用以簽訂雙邊貿易,國會也透過具體條件的立法,在有限範圍內授權總統調整關稅。
川普政府則幾近突破限制,主張總統依據一九七七年IEEPA,有權在他認定的國家緊急狀況下,對任何國家、以任何稅率徵收關稅。這項法律允許總統「管制」外國財產的「進口」,川普政府因此主張,管制進口包含徵收關稅的權力。
不滿川普徵收關稅而提告的多家小型企業主張,立法時未預期「管制」會被解釋為課徵關稅,因此川普政府依此行使關稅權逾越法律授權。下級法院先前裁定川普政府敗訴,案件現由最高法院受理上訴。
在川普之前,從未有美國總統援引IEEPA徵收關稅,因此最高法院從未就此問題作出裁定。大法官的判斷,可能取決於前總統尼克森時代一項五十年前的上訴判例。
一九七一年八月,尼克森依據IEEPA前身「對敵貿易法」徵收百分之十關稅,遭日本進口商Yoshida International提告。法院最終認定該措施在特定情況下合法,但同時強調總統並未擁有無限制的關稅權,仍須受國會授權與法律程序約束。
即使IEEPA被視為允許課徵關稅,總統也僅能在國家緊急狀態下行使此權。川普以芬太尼流入與長期貿易逆差為由宣布緊急狀態並徵收關稅,但原告認為,兩者皆不構成真正緊急情況,尤其貿易逆差屬長期問題。川普政府則辯稱逆差已危及國安,並主張法院無權質疑總統對緊急狀態的判定。
若最高法院同意原告觀點,認為IEEPA中關於「管制」與「緊急狀況」的語句,明顯不足以授權川普採取如此廣泛行動,即可直接推翻這些關稅。
川普政府警告,若敗訴恐引發經濟災難,川普則多次宣稱,這是「美國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他原本考慮親自去最高法院聆聽辯論,但最後改變主意,稱不希望因他出席轉移焦點。如果他真的現身,會是美國史上第一位親自出席最高法院辯論的現任總統。目前美國九位大法官中有六位是保守派,其中三位由川普本人任命。
華爾街日報三日以「關稅大王與最高法院」為題發表社論指出,此案不僅牽涉關稅政策,更是對美國憲政體制的考驗。若最高法院支持川普主張,未來任何總統都可能以「國家緊急狀態」為名,繞過國會自行課稅,形同奪取國會的財政權。社論認為,真正的危險是若最高法院允許行政權無限擴張,每一位總統都能成為新的「關稅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