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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第1168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保險要聞 法巴人壽助攻晚美人生 推2年期台幣繳費分紅保單
投資型保單連結高收債基金 逆轉喊鬆綁?關鍵原因曝光
保險法修法轉彎…欠錢致保單被解約 擬排除醫療險
投保教戰 《「我是有錢人」迷思755》新實支住院醫療險條件「越來越差」,保戶還能買到「最佳」的保單嗎?
保險小百科/後收型投資保單 長期持有才划算
美元利變型保單三層保障 安心享樂退
專家教你保/開店頭家四保險 打造防護網

今日財經頭條
法巴人壽助攻晚美人生 推2年期台幣繳費分紅保單
記者仝澤蓉/即時報導/經濟日報
因應台灣超高齡化社會的來臨,法巴人壽推出2年期台幣繳費的分紅保單「法商法國巴黎人壽鴻運雙享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以終身壽險保障打底、透過分紅機制兼顧資產累積,讓國人擁有更周全的人生保障與財務規劃,提升生活品質。

法國巴黎人壽鴻運雙享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為2年期台幣繳費之終身壽險商品,保障範圍涵蓋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和生存保險金等給付項目。

投保年齡0歲~70歲,最低投保金額為新台幣20萬元、最高新台幣7,500萬元,繳費類別包括年繳、半年繳、季繳和月繳,以新台幣計價免除匯兌風險。

除了基礎保險保障之外,保單由法國巴黎資產管理與法國巴黎人壽共同負責投資操作與管理,透過區隔資產的分紅帳戶運作,幫助保戶有機會享有雙重紅利「年度保單紅利」及「終期保單紅利」給付,不僅有助分擔人生中的未知風險,也可做為資金規劃的運用,協助國人在不同人生階段中達到資產累積、退休規劃或家庭保障等目標。

在資產累積與退休規畫方面,自投保後的第一保單周年日起,只要被保險人生存,即可每年領取「生存保險金」。

屆滿第二保單年度起且保單持續有效時,還有機會每年配得「年度保單紅利」,紅利發放方式可選擇定期「現金給付」方式領取或在保險公司「儲存生息」,透過資金彈性靈活運用,讓保障及資產升級,適合作為子女教育基金或自身退休資金規劃之用。

在家庭保障方面,第六保單年度起,若遇被保險人身故、完全失能,或達保單指定年齡之保單周年日仍生存者,除了先前每年已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和年度保單紅利之外,將另給予保戶或受益人「壽險保障/祝壽金」和「終期保單紅利」,照顧自己也守護家人。

 
投資型保單連結高收債基金 逆轉喊鬆綁?關鍵原因曝光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經濟日報
金管會在2023年7月1日起,限制壽險業委託投信業代操的類全委投資型保單,投資池配置非投資等級債基金(俗稱高收益債基金)比例限10%,加計新興市場債基金限20%,該禁令才逾一年,金管會就宣布要鬆綁。

立委郭國文質疑,金管會提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大投信」計畫,要鬆綁投資型保單連結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和新興市場債基金,只好到壽險公司,卻賠了消費者權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坦言,這僅是針對全委保單,主因是美僑商會說全世界都沒做此限制,僅有台灣有。

至於要調高到多少比例?保險局長王麗惠說,目前請公會做研究並提配套,如目前一般民眾投資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及多重資產基金中,有多少比例是配置到非投資等級債或新興市場債等,以這塊來做研議。

 
保險法修法轉彎…欠錢致保單被解約 擬排除醫療險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聯合報
民眾欠錢導致保單遭強制解約惹議,金管會先前提出保單強制執行八大豁免條款,但引發法院、學者專家的反彈,金管會重新修訂保險法修法草案,首先,不以保額為衡量基準,改以解約金衡量;其次,瞄準壽險訂定豁免條件,健康險、醫療險等排除在強制執行的範圍;第三,解約金可豁免的衡量標準,將以能維持債務人及被扶養親屬不低於三個月為主。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覆立委王鴻薇時指出,修正草案預告結束,金管會收集各方意見,其中法院、行政執行單位並非完全參採,因此金管會的修法將簡化,預計十月底前報行政院,並儘快送立法院審查。

原本修法草案提到債務人的所有壽險合併後,保額不到一百萬元的保單可免強制執行也取消,彭金隆說,規定達到一定金額以上保額才能成為強制執行對象,也會引起很多債權人質疑不公平,因此最新修法規畫不是把豁免強制執行的上限訂在一百萬元,而是連結行政執行法對幾個月、一定期間的「最低生活津貼」作為標準;另外,保單解約金額若在十萬至廿萬元之間,也可豁免強制執行。

彭金隆也說,最新修法方向會把健康險和傷害險排除,聚焦在壽險及衍生出來的年金險,以讓法案儘快通過;他強調,介入權是來衡平保戶債權及債務人,但債權人權益也必須要考慮。

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則說,金管會決定重新修法,確定只有壽險契約才可作為強制執行或扣押標的,至於健康險及傷害險,已確定會在修法時排除成為扣押或執行標的。年金險方面,陳清源指出,由於也有累積的價值準備金性質,基於債權人債務人衡平性的維持不宜排除;他也說,由於投資型保單也連結壽險契約,只要是與人壽有關的契約,都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

業者指出,年金險分成兩個階段,若尚未給付前解約,會有解約金,若開始給付雖然沒有解約金,但定期的給付很多保單其實不低,全部給予豁免對債權人不公平,甚至即期年金一買之後就進入給付期,若這種保單能豁免,債權人大概都會跳起來。

至於何種程度的解約金免不了被強制執行?陳清源說,將考量債務人共同生活的親屬,其最低生活費所需及扶養親屬必要費用,超過的部分才能作扣押及強制標的,原則上最低生活費不得低於三個月之外,也要考量地區不同的生活費水準,最後的金額和執行門檻會等政院審查後再公布。

 
投保教戰
《「我是有錢人」迷思755》新實支住院醫療險條件「越來越差」,保戶還能買到「最佳」的保單嗎?
李雪雯/聯合新聞網

實支實付新制上路 保單內容愈來愈差

為了因應金管會「正本理賠新制」上路,截至目前為止,市場上已經有兩家壽險公司,推出「不保證續保」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以下簡稱為「實支保單」)。

但事實上,在這段市場舊保單紛紛停賣、新保單慢速推出的交接期之中,不但許多保戶感覺「保單內容越來越差」、「實在買不下手」,就連專賣醫療險的保險業務員,也更是「滿腹苦水」。因為,過差的保單給付條件,很難讓保戶接受(購買),進而讓他們的「生計」大受影響。甚至筆者還聽幾位專賣醫療險、不賣儲蓄險保單的業務員們表示,他們正在慎重考慮「改賣高保費、低保障的儲蓄險」以維生。

3大亂象出籠 保戶權益大縮水

根據個人私下,訪問幾家保險公司及保經公司業務員之後,整理出以下金管會新制實施以來的3大主要亂象如下:

亂象一、儘管新制並未限制「正本實支」只能買3張,但目前除了少數兩、三家保險公司外,其餘各保險公司,都只願意當「第一家」。也就是說,假設保戶已經投保其他家壽險公司的正本實支保單,新投保的正本實支保單,幾乎是不可能被承保通過。

亂象二、儘管新制明訂「傷害醫療與一般實支實付醫療分開計算」,例如以車禍受傷為例,保戶在申請完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之後,可請求保險公司開立「正本留存證明」,再申請意外傷害醫療險的理賠。但是,筆者卻聽到幾位保經公司業務員表示,有至少一家的保險公司要求保戶:必須將一般實支保單,與意外傷害實支保單「做在同一家」。也就是說,保戶如果不曾買過該公司的一般或意外傷害實支保單的任一張,保險公司也不會賣以上任一種保單給保戶。

亂象三、保險公司開始推出各種「條件更差」的健康險(主要是實支保單),以試市場水溫(保戶接受度)。其中,「不保證續保」實支保單,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保險公司如何分攤理賠金額

據筆者私下了解,以上亂象(特別是「亂象一」)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民眾所買舊版副本理賠實支保單仍然有效(新正本與舊副本實支保單持續並存),再加上金管會及壽險公會,並未針對「當保戶持有一張以上實支保單,且在實際申請理賠時,多家保險公司該如何分攤理賠金額(附註說明:目前金管會的處理原則,是由保戶自行決定,先向其中一家壽險公司申請理賠;不足額部分,由第一家申請的保險公司,開具「理賠差額證明」,再由保戶向第二家或第三家壽險公司申請理賠)」,討論出完整的配套措施,壽險公司為了「自保」,只好端出「保戶買過其他家保單,我就不賣」的「自保措施」。

當然,也許會有人說:「保戶要加買保單,若其他壽險公司拒絕,至少還可以向原投保壽險公司「加買保額」。只是,保險市場本該是個自由市場,保戶本來就有權利,可以選擇與不只一家壽險公司往來。

然而,由於市場已經沒有副本實支保單,保戶已經無法像之前有副本理賠那樣「只有一份醫療支出,卻可以獲得多倍理賠(例如:保戶投保3家副本理賠實支險,保額都是5萬元。假設當次醫療收據是5萬元,則可以向3家保險公司,總共申請到15萬元的理賠金。但如果同樣是正本理賠,保戶不論跟哪一家公司申請理賠,就只能拿到與當次真實醫療支出相同的保險金)」的情形下,保戶卻受限於各保險公司的「核保規定」,只能被迫跟「唯一一家」壽險公司投保、不得有「二心」。

正本理賠 保險公司不當第二家

可以這麼說,以上各保險公司「連正本理賠,都不願意當第二家」的做法,可以說已經是嚴重影響廣大、正常尋求保障的保戶之權益,非常值得金管會的高度重視,並協助解決。

事實上,從副本理賠實支保單的各種亂象、金管會出重手停賣副本實支保單,到最近各保險公司,為了因應市場變化,推出保費更貴、保障更低,甚至是「不保證續保」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等現象,讓筆者想到去(2023)年,所看的一本有關保險的翻譯書—《揭密保險(Risky Business:Why Insurance Markets Fai and What to Do About It)》。

這本書的副標—「為風險與人命定價的商業模式,如何打造與摧毀這個億萬帝國」?是由三位重量級經濟學家(Liran Einav、Amy Finkelstein及Ray Fisman),共同解密保險公司如何精算保費,以及如何因應資訊的不對稱。

而在這本書的封底,就有這麼一段敘述鮮活的文案:「台灣的保險滲透率蟬聯全球前三,但(保戶)常常覺得繳一堆保費,卻什麼都不理賠?那(保戶)絕對需要這本書」!

該書在一開頭,就舉了發生在1981年,美國航空(American Airlines)曾推出的「終身無限頭等艙旅行通行證(AAirpass)」失敗案例。三位作者認為,美國航空用這一場造成天價成本的教訓,學到了「願意付出最高價格的客戶,有時會是你最不想要的客戶」(筆者附註:其對公司的嚴重後遺症,一直到最近都還在持續發酵,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以下近期新聞:銀行家砸750萬買-頭等艙飛到飽-機票-航空公司超後悔

話說本書最重要的主軸,是擺在曾經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學者—George Akerlof,在1970年所發表的一篇名為「檸檬市場(The Market for Lemons)」論文,所探討的「資訊不對稱」及「逆選擇」問題。

「逆選擇」讓保險更難啟動理賠

三位作者在書中第一章就指出,在災難來臨之前,人們有時幾乎看不見風險的存在。但是,健康、人壽、汽車、房屋等保險,都能幫助人們避免所失。然而,「保險經常無法發揮作用,無論什麼價格,它無法涵蓋理賠範圍的理由,就是選擇問題」。

三位作者繼續說道:「在其他情況下,選擇問題不完全會破壞保險市場,但它也不會讓市場變得更強大。相反地,選擇問題可能使保險公司,設計出扭曲變形的產品,包括了各種不受歡迎的特點—例如: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使用道路救援,看似不公平地限制保險給付範圍,或是嚴格限制你何時可以,或不可以更改保單內容,保費也可能上漲到許多人無法負擔的程度」。

三位作者更認為,「平等定價」會加劇選擇市場中的問題,甚至在原本不存在問題的情況下,創造出選擇問題。因為,「如果保險公司無法向已知高風險或高成本客戶,收取更高的價格,就等於要求它們盲目定價一下」。

且當保險公司高風險客戶增加之後,保險公司無可避免地,不是提高危險保費,就是降低保險給付(給付內容變差),甚至兩者都有(正如國內實支型住院醫療險所面臨的景況)。

如此一來,自認身體健康者,就不願意參加如此糟糕的保險方案;至於不健康者,卻因為「需要保障」而被迫選擇加入。自此之後,逆選擇的問題便會越來越嚴重,並落入「保險公司損率提高→保費提高或保障縮水→吸引並留下更多體況差保戶」的惡性循環之中。

正由於「當昂貴客戶有自知之明,但賣家卻不知道時,便會發生「(逆)選擇」的問題。而這,也正是三位作者認為市場上,牙齒保險做不起來、寵物保險保費如此昂貴,以及離婚保險退出市場的重要原因。

實支型住院醫療險理賠有例外

該書也特別解釋了,國內近來實支型住院醫療險爭議中,「為什麼實支型住院醫療險,不賠非住院各項癌症醫療費用」的問題核心:「雖然在公司的統計學家眼裡,看來很相似,但不同的患者,可能會選擇非常不同的治療方案。有些人可能決定採取積極的治療選項(這在目前各醫療院所,積極推廣「自費醫療項目」之下,人數鐵定不少),有些人則可能選擇,退出這場漫長而痛苦的戰鬥。病人的醫療費用,將會有很大的差異,儘管他們的預後(prognosis)相似」。

三位作者認為,這基本上就標準的「選擇」模型:「在這種模型中,成本差異取決於申請人(被保險人),是否願意選擇積極的治療方試,而非整體健康狀況。但保險公司無法觀察到他們的意願。因此,市場容易陷入逆選擇的混亂:希望採取積極治療的病患購買保單,希望退出治療的病患不買,保險公司的支出高於預期。如果為了補償支出問題,而提高保費,只會讓情況變得更高」。

那麼,當「逆選擇」發生之後,就完全無法阻止它,並讓其「逆轉」嗎?三位作者認為,由於「我們所處的世界,比學術模型預期的要複雜得多」,所以,「政府公權力的介入(例如「強制執行」的命令)」,雖然不一定是無所不能的「萬靈丹」,卻仍有可能是「解決良方」之一。

以上,談了國外專家,對於保險中有關「(逆)選擇」問題的研究。實際回歸到國內「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賠率過高過高,導致各保險公司紛紛停賣賠錢的舊保單,推出保障限縮與保費大幅調漲的發展,筆者認為,這只是讓市場更加地惡性循環。

因為,當「體況差、極需保險保障的人,仍然必須投保這些保單;而體況佳的民眾,卻不願意投保」之下,這種保險的市場就會落入《揭秘保險》一書所言的「保戶及保險公司雙輸」的「惡性螺旋循環」之中。

「不保證續保」可能變成標配

深入了解相關議題多年,筆者也非常願意相信,詐領醫療保險金的保戶,其實只是非常少的少數。只是無奈金管會並未讓保險公司,定期公佈各保單的損率「以昭公信」,才更讓許多保戶「堅信」:保險公司全都是「獲取暴利」及「為富不仁」。

然而,在金管會依舊不願公佈各保險公司相關損率,以便扭正市場惡性循環之前,保戶恐怕依舊得面對「保障縮水」、「保費A貴」的現實困境。所以,回歸到國內廣大保戶所關心的「不保證續保」實支保單,很有可能成為未來各壽險公司,「因應市場惡性循環」的「標準配備」之際,保戶又該如何因應呢?

老實說,筆者對於「保戶如何因應」這件事,其實是滿悲觀的。因為,在國內健康險市場長期「資訊不對稱」之下,市場保戶幾乎可以說只有「逆來順受」的份,且本身所能做的也「極其有限」,最多只能在投保前,仔細看清楚保單條款中,關於「續保」的相關規定,到底是「自動續保」、「保證續保」或「不保證續保」(請見下表一)?

目前,市場上總共已推出3張「不保證續保」的健康險。其中有兩張,是住院醫療險(實支保單),一張是癌症險(請見下圖一)。個人建議保戶在投保前,要特別注意「不保證續保」,是否可以針對單一客戶(非針對單一客戶的「不保證續保」,可能是因為保單出險太多、損率太高而停賣)、續保費率是否會調整?以及是否提供「更約權(當原保單,無法提供保戶續保時,可以讓保戶「免體檢」、「免健康證明文件」,也就是用「原體況條件」,申請更約到另一張新保單,以便讓保戶持續獲得相關保障)」等3大重點(請見下圖二及下表二)?

且值得保戶注意的是:此「更約權」仍然有「更約後計劃別不能提高(也就是保戶在一開始,保額就必須買足)」,以及「只能更約至同類型商品(例如原本投保的是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更約後的商品也必須是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不能換成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兩大限制,值得保戶投保前了解。

最後,對於眾多感嘆「想再買更多保額,卻買不到足額及適合保障」的民眾,筆者的良心建議,還是那句說了很多次的老話:千萬記得「保險永遠沒有『買滿買好』的一天」。

理由之一是: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相關醫療費用鐵定是越來越貴,投保金額,永遠追不上醫療費用上漲的幅度;理由之二是:要買更多的保障,就得付出更高的成本(保費)。只不過,不是每一位保戶的投保預算,都能隨著醫療費用的高漲,而「無限制地提高」。

至於理由之三則是:保險公司都嘛營利事業,從「在商言商」的角度來看,民眾最不想要的風險,卻極有可能也是保險公司不願意接的「賠錢貨」。所以,就算保戶想把風險,全丟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有權利「不承接」,或是「限縮保障範圍」。

有關這部分,民眾完全可以從近幾年,實支保單「保費越來越貴」、「保障越來越差(範圍限縮或保額減少)」中看出。且這樣的趨勢,目前似乎還看不到盡頭。

覺得自己保障仍不足?3方向解決

所以,對於現階段,自認保障仍嫌不足的保戶而言,筆者認為解決之道有三。其一是可以試試「願意當第二家」的保險公司、「有自負額」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但筆者也無法確定,目前到底有幾家銷售「有自負額實支保單」的保險公司,願意當「第二家」?),或是其他一次給付型的重大醫療險或癌症險。

其二,則是多準備一些退休金。畢竟,保險理賠還得看保單條款的定義;但現金給付,卻完全沒有任何限制。其三,除非在緊急狀況之下進行治療或手術,民眾最好儘量能多尋求第二及第三醫療意見,以避免自己落入醫療支出的無底洞之中。

 
保險小百科/後收型投資保單 長期持有才划算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投資型保單以收取相關費用的時間點做區分,可分為前收型與後收型。後收型,是指收取保單帳戶價值的一定比例費用做為保單管理費,於保單有效期間內扣除。全球人壽表示,後收型是指在投入保費當下不會收取保費費用,惟在保單有效期間內,會扣除保單帳戶價值的一定比例費用做為保單管理費,而通常持有超過一定期間,則免收保單管理費。

後收型在繳交保費時不會收錢,讓資金可以完全放在投資裡,但若在特定時間內解約,通常約為五年內,就會有1%至5%不等的解約費用率,因此購買者要有長期持有的打算。

保戶要特別注意的是,後收型商品若提前解約或部分提領,則會有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或終止保險契約時所產生之費用。後收型保單每個月還會收取一筆帳戶管理費,通常是保單帳戶價值乘上0.07%至0.13%之間。

 
美元利變型保單三層保障 安心享樂退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豐發表的全球研究《生活質素報告》(Quality of Life) 顯示,台灣的富裕族群認為必須準備至少93萬美元 (約新台幣2,970萬元) 才能安穩退休;受訪者中41%表示尚未制定好完整的退休規劃,相較於全球的平均比率28%,顯示台灣人可以更加善用投資理財工具,提早進行退休規劃。

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加上少子化衝擊,長壽已不是問題,而是趨勢,如何彌補保障缺口,安心享受樂退生活,退休規劃將是全民都將面對的課題。

根據世界銀行提出的「多層式老年經濟保障模式」,其中主要的三層保障分別為:第一層強制性社會安全制度,例如公教人員保險等公共年金;第二層強制性的員工退休金制度,例如勞退基金新制,以及第三層自願性商業保險等保障模式,以保障老年經濟安全。

凱基人壽表示,想要做好退休金規劃準備,可考慮「凱基人壽金美年年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商品,以美元宣告利率為基礎,於符合條件下有機會年年享增值回饋分享金,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時,自第一保單周年日起,於每一保單周年日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讓自己退休後有另一筆資金運用,實現人生夢想。另外,倘若不幸致成二至六級失能,還有豁免保險費機制,無須擔心保費繳費問題,提前透過保險分散風險,保障持續不中斷,並做好穩健的退休規劃。

 
專家教你保/開店頭家四保險 打造防護網
蘇志明/經濟日報

創業開店是許多人的夢想,但想一圓頭家夢,不僅要籌措一筆開業資金,同時更要具備風險轉嫁的意識。因此,開店常見有四大風險,可透過「保險」幫助頭家們建立風險防護網。

開店頭家必保保險一:商業火災保險。根據內政部消防署資料顯示,去年平均每天有高達47次火災,其中,建築物起火原因以「電器因素」與「爐火烹調」發生頻率最高,而這些也是營業店面常見的起火原因。因此業者可投保「商業火災保險」來保障營業處所因火災、爆炸引起之火災,或閃電雷擊所引起的財產損失;還可再依各行業的經營風險與需求,選擇加保各式附加險種,以擴大承保範圍。像是擔心地震造成貨物摔壞或精密機械失靈、淹水泡壞了機器設備與貨物,又或是針對煙燻、水漬、爆炸、消防裝置滲漏導致設備損毀的風險,皆能透過商業火險及其相關附加險的保障來賠償損失,避免心血付之一炬。

開店頭家必保保險二:公共意外責任險。開店做生意常見的風險,除了火災意外之外,顧客在店裡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很高,像是因為下雨地板濕滑導致顧客跌倒摔傷、店員不慎打翻熱湯燙傷顧客等情況,這些意外事故都可能會讓業者負擔高額的賠償金。因此,業者可選擇透過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讓保險公司替業者來承擔賠償責任、保障繼續經營的能力。

另外要提醒的是,有些營業場所依法規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否則將受行政裁罰。因此,餐飲業頭家在開業前一定要確認所在縣市政府針對開業餐廳坪數與投保金額的規定投保,才能避免遭到主管機關的稽查和懲處,並有效轉嫁營業風險。

開店頭家必保保險三:雇主意外責任保險。若員工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受傷或死亡時,且依法由雇主負賠償責任時,雇主就可能要面臨鉅額賠償,這對許多小本經營的店家而言,往往會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建議開店頭家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若因上述事故而需賠償,不僅可減輕賠償的負擔,也能保障員工獲得應有的賠償。

開店頭家必保保險四:現金保險。開店做生意,尤其是多以現金方式交易的業者,最擔心發生竊盜或搶劫事故。建議可投保「現金保險」,來保障存於櫃台、金庫、保險櫃或在運送過程中的現金,若不幸遭到竊盜、搶奪、強盜、火災、爆炸等情況,或在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所導致的金錢損失風險。

南山產物「金頭家」專案針對開店頭家們所提供的套裝式專案保險商品,能一次購足開店所需保障,保障內容就包含「商業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雇主意外責任保險」與「現金保險」等開店頭家必保的四大保險商品。保費則是依據行業性質、投保項目、店面坪數、貨物保額等條件而有所不同,最低一年可能僅需花不到1萬元,就能為開店頭家建構完善的意外風險防護網。(本文由南山人壽前豐通訊處處經理蘇志明提供,記者齊瑞甄整理)

 
瓜分英特爾的贏家們
回顧過去半導體產業的歷史中,英特爾(Intel)在過去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都被視為產業的龍頭、巨擘,當Intel跨入晶圓代工領域時,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曾以七○○磅的大猩猩形容,意指在技術及資本支出方面台積電都落後於Intel,突顯其強大,如今在最近的十年間卻發生重大變化,台積電不但在獲利、技術超車Intel,甚至還將接獲Intel的委外大單。

梵谷名著《星夜》 「漩渦」暗藏流體力學
荷蘭畫家梵谷於1889年創作的《星夜》是藝術史上最引人入勝的油畫作品之一,畫中描繪法國南部聖雷米「聖保羅精神療養院」窗外的絢麗星光與翻騰雲彩。《星夜》在梵谷自己割傷左耳住院休養之後繪製,畫中漩渦普遍被解讀為梵谷創作時的身心混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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