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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第1188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保險要聞 保單強制執行 司法院發聲支持行政院訂定的豁免範圍
日本賞櫻安心保 國泰人壽網投旅平險首重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專機保障
獨/金管會開放2大保單融資 年保費500萬大戶獲入場券
投保教戰 專家教你保/電動車專屬險 轉嫁意外損失
保險小百科/附加費用率 有雙重意義
新投資型保單理財利器 退休族可挑年金類商品

今日財經頭條
保單強制執行 司法院發聲支持行政院訂定的豁免範圍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聯合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將在週三舉行保單強制執行的保險法修法公聽會,司法院的書面報告提前在週二出爐,其中司法院表示肯定保險法修正草案所劃定的用債務人三個月的最低生活費1.2倍作為豁免強制執行的解約金上限;另外對於小額終老保險,司法院的報告也指出,已經在司法院所訂定的強制執行要點裡排除小額終老保險為強制執行的範圍。

司法院的書面報告主要分六大面向來提出說明。首先在保單價值(解約金)是否應做為要保人擔保清償債務的責任財產,司法院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的精神,強調,保險金為單純金錢給付,並非被保險人生命轉化或替代物,人壽保險契約亦非發生身分關係契約,其性質與一般財產契約並無不同,在終止壽險契約時,得請求保險人償付解約金,或基於保單借款權向保險人借款等,享有將保單價值轉化為金錢給付權利,足見保單價值,實質上歸屬要保人,要保人基於壽險契約請求返還或運用保單價值之權利,應為其所有的財產權。

而當壽險契約因強制執行而終止時,失去保障者為何人?其與債權人之間,何人應受法律優先保障?

對此司法院在報告中主張,要保人為保險契約當事人,於保險契約終止時,得依法享有保險人返還之保價金或償付之解約金。司法院強調,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其可獲的保險給付僅為「期待利益」,且保險金為單純金錢給付,其性質與一般財產契約尚無不同,為要保人所有財產權。司法院也指出,債權人債權,亦屬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保障範圍,而壽險契約中,要保人或受益人與保險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執行債權人和債務人間,一般金

錢債權債務關係本無不同,因此難以認定對要保人、受益人保障應優先於要保人債權人。

司法院也主張,人民於私法上債權,為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保障範圍,國家為保護人民私法上債權,設有民事強制執行制度,俾使債權人得依據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使用強制手段,對於債務人之財產加以執行,以實現其債權,至債務人於強制執行中,雖有忍受國家強制力之義務,但為維護其受憲法第 15 條所保障之生存權及其他基本人權,立法者仍得衡酌債權人私法上債權實現及債務人生存保護必要,於不違反憲法第 7條及第 23 條之範圍內,立法禁止對於債務人部分財產之執行(大法官釋字第 596 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如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法第 122 條第 1 項)。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扣押(勞工保險條例第 29條第 1 項)等。現行法律並未規範債務人為要保人的壽險契約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

對於無解約金或解約金甚低的健康保險與傷害保險,立法上是否應豁免受強制執行?司法院報告中,則指出尊重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

司法院表示,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契約,或有少量解約金可填補債權,為免保戶喪失維繫生命身體健康的醫療及傷害保險保障,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的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29 條之1、第 132條之

1已明定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之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司法院尊重主管機關及立院職權。司法院亦已於 113 年 6 月 17 日訂定「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 (壽險執行原則) ,並於同年 7 月 1 日生效,其中第 8 點明定壽險契

約之附約為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者,不得終止該附約。

對於豁免保單價值受強制執行的修正草案與豁免額度,應如何決定?司法院對此表示,關於訂定解約金債權一定金額作為豁免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事涉政策考量,行政院院會通過的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衡量執行機關及保險公司付出相當人力及作業成本,同時得為債務人保留一定數額之人壽保險保障,並兼顧債權人實現債權利益,明定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壽險契約,其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債務人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3個月金額者,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本院予以尊重。

而此次保險法修正草案增訂受益人或利害關係人的介入權,賦予其代償債務並變更為新要保人的機會,是否較能兼顧債權人與受益人間的利益?對此司法院則明確表示支持。司法院指出,為兼顧債權滿足與受益人保障,德國、瑞士、奧地利、日本等國皆立法於強制執行程序中採取介入權制度,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特定人得介入保險契約,使保險契約得以持續有效,且因要保人變更,可免除後續經其他債權人再對同一保險契約聲請強制執行疑慮。

 
日本賞櫻安心保 國泰人壽網投旅平險首重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專機保障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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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金管會開放2大保單融資 年保費500萬大戶獲入場券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聯合報
金管會對於壽險業進軍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完整計畫曝光。知情人士透露,金管會保險局已擬妥「人身保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修正草案,作為壽險業者進軍亞資中心的架構,其中對於保單高資產大戶的定義,以及可融資的方式最受矚目,除了上億的資產之外,保險局已畫定年繳保費500萬元者,亦可作為高資產大戶認定的條件之一。

保險局已在上周五召集壽險業者舉行閉門會議進一步會商。其中,保險局對於可參加壽險業高端理財業務的保戶資格規定,包括保戶必須提供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險商品價值達等值台幣1億元以上的財力證明;或該客戶的當年度年繳化保險費達500萬元以上,並提供持有等值台幣1億元以上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險商品價值的財力聲明書。

除此之外,保險局也規定,只有「要保人」的保單,才可以透過壽險業者的財富管理業務的相關保險契約為擔保,來向銀行辦理借款,或保費融資,而這裡指的相關保險契約有二大類型,一是投資型保單,二是指人身保險的保單價值;至於如何認定所謂的「保險商品價值」,依保險局的定義,倘若是投資型保險,就是其保單帳戶價值,若是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則價值就以「保單價值準備金」來認定。

保險局亦在上述修正草案中,正式開放保戶得以其透過財富管理業務購買的保險契約為擔保來設質,向銀行辦理保單借款 或保費融資。

然而,金管會大開保險業者進軍亞資中心方便之門,但也畫出兩道禁令,有兩種類型的業者原則上不能申請保單相關的高資產理財業務,除非金管會審核之後願意給予「例外」,一種是一年內有重大裁罰,另一種是公平待客末段20%的業者。

根據保險局即將正式出爐的新規定,在公平待客評比若是「吊車尾」,在最後的20%的壽險業者,原則上不能承作高資產理財,除非主管機關同意其說明願意開門,另外,最近一年來若遭重大裁罰者原則上也不能承作,除非其被主管機關認定有顯著的改善情況,根據主管機關認定的標準,包括罰鍰300萬元以上、產品停售、限制投資或資金運用、限期命令補足資本、命令提撥一定的準備金等在重大裁罰之列。

不過,為了接軌國際新制,保險局也同時取消了原本RBC不低於200%的限制,改由其他的資本認定方式來認定資本適足性,此外,由於部分壽險公司並未取得信評機構的信評,因此亦取消國際信評的規定,但要求承辦高資產理財的保險公司必須設置「風控長」,董事會也必須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

而所謂的「可投資資產」如何計算?金管會定義,涵蓋了存款、國內外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包括以附條件交易方式買入的債券 或短期票券)、結構型商品、黃金存摺等金融資產。尤其必須注意之處在於,金管會所要求的並非資產總量而已,尤其強調「淨值」,而所謂的可投資資產淨值,為客戶的投資本金扣除設質質借的金額;此外,如金融資產具公開市場價格或參考價格者,就必須以市場價格或參考價格衡量其價值,扣除設質質借金額之後來計算所謂的可投資資產的淨值。

保險局也要求,考量高資產客戶特性及管理彈性,壽險業者必須至少每兩年要複審一次客戶的財資力水準,是否有符合1億以上的可投資資產淨值或500萬以上的年繳保費等門檻,來檢視客戶是否持續符合高資產客戶的資格條件。

 
投保教戰
專家教你保/電動車專屬險 轉嫁意外損失
謝慧君/經濟日報

根據交通部數據顯示,2024年全台純電動小客車輛登記數已突破9.5萬輛,占整體車市規模近一成,可見台灣民眾對電動車的接受度愈來愈高。不過,由於電動車的結構和動能與一般傳統燃油車不同,對車險需求也有所差異。

舉例來說,電動車主要的動力來源是運用電池儲存電力,所以在充電期間,就可能發生因充電所致損失、或電池可能因溫度或外在壓力而自燃的風險。因此,建議電動車主在投保電動車專屬保單時,可透過加保「電池自燃附加條款」、「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等三種附加條款,來轉嫁電池自燃及充電期間可能產生的風險。

同時,考量大多數電動車車主可能有的「里程焦慮」,也就是擔心上路後開到一半,發生電量不足、無法繼續行駛的窘況,也建議投保車險時還可加保「汽車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提供愛車需拖吊時的額外費用補償。

隨著電動車普及,愈來愈多電動車主為了方便充電,會在自家停車位旁裝設充電樁,但集合式住宅社區在安裝個人自有充電樁時,需格外注意自有停車位與社區電表的配置,避免公共安全性的爭議;此外,台灣常面臨颱風、強降雨的侵襲,但許多電動車主的車位在社區地下車庫或透天厝的一樓,若不幸遇到淹水,固定在車位旁的充電樁就可能因泡水而嚴重毀損,不僅讓車主陷入需用車時卻沒電的擔憂,還需承擔維修或重新購置的費用損失。

因此,建議車主可另外投保「充電樁綜合保險」來為充電樁為轉嫁意外風險。以「南山產物充電樁綜合保險」專案為例,此保險商品包括「充電樁財產損失保險」及「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針對車主自有、自用、且限固定於地面或壁掛方式的充電樁,提供因外來物碰撞、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颱風洪水所導致充電樁的損壞賠償。

此外,內容也包含「充電樁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在使用充電樁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依法須負賠償責任時,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要特別提醒的是,電動車專屬保險僅限於使用電池供應電力的「純電動車款」,並不包括油電混合車種,大家在投保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事先規劃電動車專屬保險,並定期檢視保單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不僅能保護愛車,還可保障自己及他人權益。(本文由南山人壽文樂通訊處處經理謝慧君提供,記者齊瑞甄整理)

 
保險小百科/附加費用率 有雙重意義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附加費用率,是指附加費用占保費的比率。附加費用包含保險公司的營運作業成本、人事費用、通路佣金等必要成本,扣除附加費用的保費金額才是被用來購買保額或保障的純保費。

附加費用率愈高,相對實際用來負擔保險給付的純保費比率就愈低。舉例來說,一張年繳保費10萬元的壽險保單,若附加費用率是10%,附加費用就有1萬元。

保險公司指出,附加費用率,有一體兩面的意義。站在保險公司立場,附加費用是成本價之外的營業成本與利潤,比例是愈高愈好,可以獲得較高的營業利益;但站在保戶立場,比例是愈低愈好,可以獲得較高的滿期金或理賠金。

各保險公司的保險商品中,哪些保單會有附加費用、附加費用率是多少?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會在網站公布公開資訊,可以點閱瀏覽,保單合約(紙本或電子)也會載明附加費用率。

 
新投資型保單理財利器 退休族可挑年金類商品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今年以來,壽險業強打新投資型保單,吸引投資人眼球,包括南山人壽與國泰人壽等大型壽險,都推出新保險商品。銀行業者指出,去年下半年起,財富管理業務中銷售保單業績逐步回溫,尤其美元計價的外幣保單,可窺見投資人對外幣保單投資信心正在回籠。

國泰人壽宣布,即日起推出全新美元利變還本商品「國泰人壽穩盈樂活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全期提供保戶超過總繳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保障,以「生命周期」為核心,兼具以下五大特色。

第一、保戶不同人生階段,提供相應保障與資產規畫,年輕著重基本保障與財富累積,退休後則提供穩定現金流,確保老年生活無憂外,同時保全資產傳承。第二、美元計價;第三、提供2年及6年兩種繳費期間選擇,輕鬆繳費無負擔。

第四、投保時可以指定保險年齡達到55歲、60歲或65歲之保險單周年日時,開始領取給付生存金,選定後就可每年領、領終身,無論是希望55歲就提前享受退休金,或不指定年齡(原定75歲)延後領取退休金。第五、身故保險金可以選擇分期定期給付方式。

以40歲男性投保,保額20萬美元、6年期繳為例,年繳保費約3萬7,132美元(含轉帳及高保額折扣後),六年總繳保費22萬2,792美元,在宣告利率維持下,第二年身故保障即有12萬2,644美元。

南山人壽推出春豐得利系列投資型保單,包含外幣變額壽險、外幣變額年金保險等,主打有三大特點,包括:專業投資團隊操作、一筆資金同時享有保障以及投資,以及每月有機會享有資產撥回以及加碼撥回三大特點,假設是退休族,可以選擇透過年金類的商品,彈性選擇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的年金給付方式。

遠雄人壽與第一銀行則推出「傳富康世美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BG1)」與「遠雄人壽傳富美一添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SV1)」兩張美元傳承型專屬商品,透過長年期繳性質,包括6年繳、7年繳、8年繳降低單筆保費投入受匯率影響,身故及完全失能保險金皆可選擇一次給付或是分期給付。

「傳富康世美」主打0到77歲都可以投保,並提供6年以及7年期兩種繳別,投保後第六年起,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固定不變,不受宣告利率影響,透過增值回饋分享金機制,可再購買增額繳清保險金額提高身故保障;「傳富美一添」0至72歲皆可投保、繳費八年,投保後第六年起擁有較高身故保障,40歲男性投保繳費期滿合計保費559,976美元為例,假設宣告利率維持4.05%,身故保險金1,998,715美元,相對於累計總繳保費身故倍數高達3.57倍。

 
浪漫粉櫻季來了!9大必訪賞櫻秘境推薦
櫻花的季節也悄悄逼近!無論是迷人的粉紅櫻花海還是幽靜的山間櫻花步道,全台灣都能找到令人心動的賞櫻景點。以下為您整理2025全台9大必訪櫻花秘境,規劃春天賞櫻之旅的您,趕緊收藏吧!

開瓶蓋扭毛巾都會手痛?可能拇指腕掌關節已鬆脫
52歲的蔡女士從事美髮業,經常需要替人洗頭,但近來工作時經常覺得手腕疼痛,拇指無法出力,雖有去復健科就診,但止痛藥效果有限,因此到醫院骨科就診。X光發現,蔡女士的手腕因長期使用導致拇指腕掌關節磨損病變,導致她稍一施力關節就會脫離軸心。醫師以新式的微創手術將關節復位,不但不用住院,順利消除疼痛,也恢復工作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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