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了報稅季,大家都忙著計算扣除額,想盡辦法減輕稅負。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其實或許自己身上隱藏許多「合法省稅」的機會。像是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部分保險費就可列入「列舉扣除額」,但適用對象及扣除額度有所限制。提醒需要繳稅的民眾,可依自身支付的保險費種類,確認是否符合扣除規定,以降低應納稅額。
身為國民自然要盡納稅的義務,但近年在通膨的壓力下,每個人的荷包都受到影響,這時候更必須要學會精打細算。其實,保險不但提供我們健全的保障,也是能有效節稅的最佳工具,每人每年有24,000元的保險費可以列舉扣除,包括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自費團險、旅遊平安保險等等。
因此,國人在進行所得稅申報的時候,若有保費節稅的規劃,也應特別留意幾點,學會聰明用保險省稅,讓報稅變得更輕鬆、更划算。保費節稅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選擇標準扣除額則無法再使用保險列舉扣除,建議試算較有利方案。
二、父母為子女投保,須符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才能扣除。子女獨立報稅時,父母投保將無法扣除,建議改由子女作為要保人。
三、僅直系親屬保險費可扣除,非直系親屬(如手足之子)無法列舉。
四、醫藥費須扣除已理賠部分後才可申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今年政府延長報稅期間至6月底,伴隨著報稅新制上路,也特別針對中低收入及有扶養責任的家庭,提供更大的減稅優惠,希望能有效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包括免稅額與多項扣除額上調,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等特別扣除額也同步提高;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額度增至18萬元,但須符合排富條件,且申報人及其家人名下不得有自用住宅等等。
此外,今年保險死亡給付的免稅門檻,更從原本的3,330萬元提升至3,740萬元,有助於減輕遺產稅負擔。但也要提醒民眾務必多加注意,在報稅的過程中是否有最低稅負制的問題產生,以免申報不實而遭到受罰。
(本文由新光人壽副總經理陳國揚提供,記者戴玉翔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