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警調聯手查賄,已查案100多件,以村里長選舉涉案最多,其次為鄉鎮市民代表、縣議員、鄉鎮長。花蓮地檢署強調,選前2週仍將積極查案,呼籲民眾勇於檢舉,營造乾淨選風。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今天召開記者會,由檢察長黃和村偕同花蓮縣警察局長李西河、法部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主任鮑宏志、東部機動工作站主任施東亮說明檢、警、調查賄成果。 黃和村說,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接獲他案有163件,涉賄327人,其中53件已發動偵查;偵案29件、53人被約談,候選人或樁腳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5人遭羈押獲准,7人獲交保。目前經傳喚者89人,搜索超過40次。 黃和村說,選民收賄選現金遭查扣新台幣10萬1000元,自動繳回現金5萬7000元;24小時檢舉電話接獲8件,其中6件是具體有效情資。他呼籲參選人不要心存僥倖,檢警調絕對會嚴厲偵辦。 黃和村指出,上一次大選2014年賄選總件數305件,這一次截至目前有163件,未來兩週還有可能陸續增加。目前查獲最高一票1萬元。 對於檢舉賄選獎金,黃和村說,2014年至今發放約500萬元,花蓮地檢署從開始發放檢舉獎金以來,已發放5000萬元;全國大約發出5億元,花蓮約占1/10。 【相關閱讀】 □ 驚見黃金交叉!選戰翻盤的關鍵 藏在民調裡 □ 網路聲量大就能贏?22縣市長候選人殘酷人氣對決□ 選戰半仙是你?預測縣市長當選人 別讓別人搶走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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