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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保局列管縣內106家砂石場、水泥廠等,業者須用塵布(網)或灑水等措施,降低粉塵飄散。圖/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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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東北季風逐漸增強,花蓮縣環保局為減少汙染物,列管縣內106家砂石場、礦場、水泥廠等,業者須用塵布(網)或灑水等措施,降低粉塵飄散,否則開罰10萬元到500萬元。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公告實施「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製程、堆置、運輸、開採等作業等,應設置或有效抑制粉塵空汙防制設施,以及監控該設施正常運轉設備。 環保局空氣噪音防制科長王志惠指出,目前列管縣內106家砂石場、堆置場、礦場、預拌場、瀝青廠及水泥廠等,有部分業者未持續保持管理設置或操作防制設施,導致粉塵飄散情形。 依近年稽查結果,主要常見缺失包括防塵布(網)及灑水範圍,未完全覆蓋堆置物料、出入口洗車設備及規格不符規定、車行路徑防制措施、道路路面有色差情形等。 王志惠說,凡經查核未符合管理辦法規定業者,將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改善,將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67條,可處1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業者,隨東北季風逐漸增強,廠內堆置的砂、土、碎石等物堆置區容易發生風吹逸散情形,請業者依管理辦法規定,設置及採行有效抑制粉塵逸散防制措施,降低粉塵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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