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先說,農業是傳統一級產業,數位服務業是新興科技三級產業,所以針對兩者而制定的法律在一般人眼裡,也應「互不隸屬」和相干才是。那為什麼筆者會說,這兩者形異實同?原因在民進黨政府皆是為一己之私,而制定和推動這兩個法案。
以下逐一說明分析:
一、推動農田水利法和數位中介法,對民進黨有什麼好處?
電影投名狀裡有名言曰:「搶錢!搶糧!搶地盤!!(搶錢!搶糧!搶娘們!!)」、還有就是「我們太需要一場勝利了。」
這話套在民進黨身上也適用,民進黨政府沒收全國農田水利會和推動農田水利法,是為了搶錢糧(水利會的資源和財產)和地盤(按民進黨觀點,水利會是傳統國民黨的樁腳) ,僅此而已。
其餘民進黨所說的什麼高、大、上理由全都不成立,只是騙騙對農田水利會事務不熟悉和有疏離感的老百姓而已!
至於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就應了投名狀裡的另一句名言,但民進黨不只是「太需要一場勝利」而已,更是要追求「永續執政」下的民進黨一黨專制、威權、極權、黨國一體!所以才要箝制言論自由,藉此打擊異已,制定數位中介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