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法院於四月四日,以全體一致八比零的判決,宣告尹錫悅的彈劾案成立,即刻罷免。回首來看去年十二月的戒嚴解嚴荒謬劇、韓國人民的勇敢抗議,以及憲法法院的判決理由,在台灣的我們一方面心驚膽戰,同時也不禁浮起「好想贏韓國」的感慨。
韓國總統被彈劾去職,是因總統濫權戒嚴,但這個濫權局面能夠被矯正,並且把總統趕下台,卻是整個民主憲政制度的勝利。
尹錫悅當初宣布戒嚴,指控國會反對黨(多數黨)為親北韓勢力,透過「反國家活動」(削減預算、彈劾官員等)癱瘓政府運作,破壞民主自由。接著就派遣軍隊控制中央選委會,封鎖國會,並準備逮捕政治反對人士。
這個荒謬的決定,是韓國民主的大失分。如果真有勾結北韓,非法顛覆政府,那應走司法程序。國會與行政相互制衡、對抗,是民主國家天經地義之事。總統不思妥協對話,卻要動兵抓人,實在太離譜。
此事也看出韓國民主的另一個深層隱憂:欠缺對話妥協,永無止境的激烈對抗。韓裔作家具世雄日前投書《紐約時報》就指出,在如此激烈鬥爭對立下,韓國不算真正的民主,而只是「沒有政治的民主」,因為兩大勢力基本上處於「準內戰」狀態。全球民主評比已把韓國從「充分民主」降等成「有缺陷之民主」。從戒嚴的荒謬就可看出韓國政治極度對立,無法讓步,相互毀滅的嚴重問題。
但在尹錫悅發動戒嚴後,韓國人民、國會以及司法卻讓世人讚賞:軍隊節制不配備實彈,人民憤怒且迅速聚集國會對抗武裝部隊,國會議員爬牆進入國會表決解嚴,國情院拒絕配合逮捕國會議員,國會提出彈劾,以及憲法法庭論理充分的一致裁決,充分顯示民主憲政已經深入韓國人心,無論是防範北韓滲透,或是關切政府效率,都不能成為破壞民主體制的理由。而韓國憲法法院獨立、公正,即使是尹錫悅提名的法官也投下贊成票,這也是令我們佩服欣羨之處。
憲法法院判決指出,戒嚴的理由不符合「戰時、事變及與之相當的國家緊急事態」之法定戒嚴要件。畢竟國會本有審議預算、法案、彈劾的權限,總統應該與之對話協調,怎能將其視為敵人而加以剷除?在程序上,此次宣布戒嚴也未經國務會議審議、簽署,以及通知國會等流程。而尹錫悅封鎖國會,試圖逮捕國會議員的行動,更是違憲違法。戒嚴、解嚴都要國會決議,怎能封鎖國會這個唯一制衡的機關?
好想贏韓國,贏什麼呢?
我們的總統、執政黨,不也是成天用中共同路人的抹紅招式,煽動民眾反立法院,攻訐批評執政黨的人?尹錫悅事件,首先提醒賴總統絕對不要想採行「非常時期」手段。韓國人說不,台灣人也勢必拒絕。
其次,國會不是「敵人」,而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通過的決議是行政部門應該「服從」的。總統該用正常民主方式溝通妥協,而非用大罷免這種舉世無雙的全盤否定方式來對抗。
最後,我們的司法是否能夠挺住政治壓力,成為對抗權力的最後一道防線?韓國憲法法院一致通過彈劾,我們的大法官當年也一致通過釋字六二七號解釋,認定總統僅在任期內享有刑事豁免權。十二位大法官均為陳水扁總統任命,但仍作出對陳水扁總統不利的解釋。可見法官守護的對象,是憲法而非總統。
在民主考卷上,韓國這次先丟了臉,後來贏回面子。台灣呢?就看賴總統與台灣人民的智慧了。(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