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通知我,法院判決離婚了,並恭喜我獲得重生。心中百感交集,廿幾年的婚姻打官司才收場,是當初完全想不到的。訴請離婚的理由不是生活習慣不合、價值觀差異太大,或常見的外遇,而是前夫的債務不曾間斷。愚昧的我對於他的需索無度,竟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願意清醒,朋友笑我「停損點」設得太晚了。
前夫退伍後從事保險行銷,母親認為這不是正職,因而堅決反對這門婚事。但當年涉世未深的我被愛蒙蔽雙眼,深信他「未來有大好前程」的許諾,堅持成婚。最令家人和外人詫異的,是在婚前他即以姊姊急需用錢為理由開始向我借錢,我卻不曾心生警覺或動搖。
結婚廿幾年來,除了辛苦工作負擔家計、育兒和婆家逢年過節的花費外,前夫持續以各種理由跟我要錢。我解定存、賣股票,把金飾讓他拿去典當變現,還幫他還信用卡卡債和地下錢莊的借貸。他很快放棄拉保險,每天在家看盤玩期貨,妄想發大財。當我要他還錢時,他不是下跪發誓不會再犯,要不就是暴怒或鬧自殺……因為心軟,也念在他是兒子的父親,我一再容忍。
更甚者,在我坐月子期間,他直接把我的薪水戶頭領到一毛不剩,驚覺多年積蓄幾乎全被他敗光,我才開始不再任他予取予求。不料,他又擅自將我的汽車過戶,向地下錢莊借貸,直到車子被錢莊拖走我才得知;甚至連我名下尚在繳貸款的房屋所有權狀也被他偷走拿去抵債,為此,我一直收到催債電話與威脅簡訊。
兩年前,前夫多次與就讀國中的兒子發生嚴重衝突,兒子央求我帶著他逃跑,我終於決定搬離婆家分居。之後,公婆留下的房產被前夫和大姑拿去抵押借貸,最後繳不出錢被趕了出來。去年四月,得知兒子在他的威脅下把存了多年的壓歲錢交了出去,我總算清醒,不再被所謂「完整家庭」的框架給綑綁,找律師打官司訴請離婚,並向娘家吐露實情。
等待判決的日子裡,我不斷問自己,是什麼理由要如此隱忍?是心太軟,是太笨,還是怕被貼上「離婚」的標籤?或許都是。但現在,我終於離婚了,無須再擔心房產可能會被抵押,能讓兒子擁有應有的平靜生活。已然丟到無底洞的辛苦錢和青春歲月,就當作是人生的學費吧,是這段荒謬的經歷,最終讓我學會不再為了不值得的人心盲眼盲,勇敢地重新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