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摩娑著垂掛頸間的黑寶石,溫潤、發亮的圓石外表,包裹著內人的骨灰,一條銀鎖鏈穿過中間,除了游泳、洗澡,我每天把它掛在頸上,想到她,就摩娑一下。很難想到,她生命的灰燼最後是以這種方式留在世間,留在她愛怨糾纏的丈夫身上。
結婚後的七、八年,是我們最甜蜜的時光,鸞鳳和鳴、如膠如漆等成語都不足以形容我們的恩愛。一天,她忽然提出,當生命終結,我們該如何永不分離?她提了一個點子。「就把我們的骨灰混入瓷土,飾以圖形,做成漂亮的杯盤。」
她鄭重向我介紹十九世紀的英國骨瓷,當時的英國匠人把獸類骨灰混入瓷土,做出精美的器皿。「用我們的骨灰做成骨瓷,我們就永遠在一起了。還可以把漂亮的骨瓷留給孩子。」她俏皮地說:「如果他們討厭我們,就把骨瓷打破。」我聽了入神,想到中國商周銅器上的紀念銘文,最後刻上「子子孫孫永寶用」。
後來,我們雙胞胎的女兒終於誕生了。
生活也從浪漫歸於實際。她忙於報社的撰稿、出刊,我忙於教書、寫研究論文;買車、買房、投資、理財、出國、旅行、帶孩子……都起了爭執。事業的野心開始駕凌夫妻關係的維繫,恩愛退燒了,現實的計算主宰了生活。口角之後,她會懟我,「我死了也不要和你在一起。」退休後的她,身體機能退化了,蝸居在家打電玩。最後她被宣布得了膽管癌末期。
我陪著她抗癌,我們不吵了。每周她緊握著我的手去醫院,看似勇敢,但我從她的眼中看到一片虛無。我不要她走,她也不想走。我們避談死亡。
「把我燒了,然後樹葬。」有一天,她開了口。我半晌沒反應。
「還想不想做骨瓷?」我小心翼翼地問。她靜靜的,沒有反應。
當禮儀社告訴我,我可以用她的骨灰做成項鍊,戴在頸上紀念。我問他們,是否可以用她的骨灰做缽碗?我說:「我願意額外付費。」老闆回應:「從來沒人這樣做,我也不知道台灣的陶瓷廠會不會做這樣的骨瓷。」喪氣的我最終接受了項鍊的選項,訂製三條,一條給我,兩條給孩子。
我撫摸著項鍊,心裡想著,當我離世時,她一定不會和我在一起。我和她曾夢想孩子會用我們的骨灰做成缽碗,然後寫上「民國某年某月某日,女大毛、小毛,以皇考皇妣靈骨,作缽碗等,用追孝,子子孫孫永寶用。」這夢想如同三代的傳說,早就埋在現代現實生活的餘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