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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應用可能有不同影響效果
「公開一致」的常見零配件價格與維修工時工資之資料揭露,是否涉及公平交易法之議題,仍需視實際運作情形及相關配套措施而定。首
先要先定位「資料庫目的」,蒐集資料不是「聯合行為」,如何應用才是關鍵,建議為參考依據、透明化、不具共同決定性因素,目的是輔助參考,疑慮就會降低。
因此,若是資料庫定位為輔助參考依據,不是決定性因素(具強制性),並符合內稽內控,若有不同,需有人介入變更或修改,較能降低聯合行為的疑慮。若是產險
公司間共同約定,對維修廠有垂直性價格限制,可能就會有聯合行為的疑慮。
茲就以下二種營運模式比較分析:
(一) 參考價格
建立常見(非全部)工時工資與零配件資料庫,俾便系統自動估價,估價結果是「參考價格標準」 (Baseline),供理賠員核價參考,惟實際交易價格,還是尊重市場機制,低於標準則採用維修廠報價,超過參考標準再磨合議價。
(二) 強制價格
產險公司間或產險公會,與車商或車商保代,事先商議並確認價格,有異動或新增時再通知更新,屆時個案自動核價結果雙方皆認可,不需要再磨合。
第一種模式,較無「聯合行為」的疑慮;第二種模式,恐較有「聯合行為」之疑慮。
陳素敏顧問簡介
(歡迎有興趣的保險公司洽詢陳素敏顧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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