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國外經驗與本國經營限制,以下是建議事項:
(一) 從「規則性」到「原則性」監理
目前不論是實體銷售或網路保險,是保險公司主導,以「產品為中心」,採個別產品線各自銷售模式進行,例如保戶要買車險、旅平險等多險種,則要分開投保,造成服務體驗不佳與不便性;未來數位保險是由客戶主導,以「客戶為中心」,除了在對的時間提供對的產品外,當客戶同時有多種保險需求時,可整合車險、住火險、意外險等跨個人性不同險種於一張保單,滿足客戶一站式購足需求,可節省重複填寫要保資料與KYC等行政工作。考量個人性險種保費低,人工作業多,綜合保單銷售才能增效降本。
(二) 控制數位通路佣金上限
大型銀行,汽車製造商,零售商,專業協會,旅行社,電信商,網路平台…等,長期以來一直是保險公司的銷售合作夥伴,數位保險則有可能推向更高依賴性,為避免業務被獨佔,或者造成「大者恆大」的壟斷局面,建議嚴控通路佣金收取上限,以免數位成果所節省的費用,大部分被通路商所侵蝕,無法回饋消費者。
(三) 開放資料與開放API
「資料」(Data)是數位時代新能源,對於數位保險經營更是根本,政府可加速開放去識別化的官方資料,鼓勵、甚至要求民間企業基於「公共利益」,亦能開放其資料與Open API串接,以期有助於開發更多實用的保險新商品。
陳素敏顧問簡介
(歡迎有興趣的保險公司洽詢陳素敏顧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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