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結語
數據與作業不公開透明、資訊不對稱,是詐欺的溫床,再多人工管控,仍將徒勞無功,故多年來車險理賠詐欺問題仍然存在。數位時代,百工百業都在
積極數位轉型,車險理賠還要停留在人工作業,數十年不變嗎?
試想若無事先協議的維修工時與零件價格供核對參考,請問理賠員如何確保估價單與工單金額的正確性與合理性?
不論是詐欺行為人或其相關共犯及幫助犯等,均有違反民法,需負民事賠償責任,及觸犯刑法,如普通詐欺罪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另政府為展現打詐決心,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三章溯源打詐執法第43條,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罪,詐欺獲取之財
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五百萬元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者,處五年
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億元以下罰金;第45條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詐欺犯罪者,除
處罰行為人外,並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各該條之罰金。不要以為是市場慣例,就依樣畫葫蘆、以身試法,千萬不要輕忽詐欺嚴重性,後悔莫及!
陳素敏顧問簡介
(歡迎有興趣的保險公司洽詢陳素敏顧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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