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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年輕人幫我做企畫書,我不太滿意,但給客戶的期限已經來不及修改,只好硬著頭皮送上去,但我交代日後還是得再做修改;事後這位年輕人竟然告訴我:「我弄的東西,客戶看了又沒有不滿意,所以不必再修改了吧?」你錯了!客戶沒有表示不滿意,但他沒有稱讚啊。
【你都是閉著眼睛在做事的?】
這位年輕人還是要爭,繼續說:「我們不必他稱讚,至少他沒有退件,那就算過關了啊!」你又錯了!我的標準不是他沒退件就算及格,而是他有沒有誇讚說:「哇!我沒看過這麼棒的企畫案!我真的佩服你們!」要這樣才算及格,知道嗎?
我要很感嘆的說一件事情,當我把文章(或企畫案)交給美工編輯處理,十之八九的美工編輯都沒有先看我的文章就編排了,有看過文章的編輯會抓到我的錯字,會
編排的很棒很棒,讓我的文章、文案閱讀起來「生色不少」,但這種編輯美工少之又少,後來我發現能做到讓我滿意的美工編輯絕對都不是小角色。
十之八九的編輯美工為何都不先看文章?這就是他們的慧根不夠,不懂得如何讓自己更上一層樓,也是啦!難怪公司內的員工永遠只有一成能夠格擢升。
【總經理三個字可以拆開嗎?】
一流的設計師會跟客戶說:「我聽完你的觀念,看過你家裡的擺設,就可以設計出你要的做品。」三流的設計師會常常跟客戶說:「你要是沒說清楚,就不要怪我做錯了。」
我給的文案要配上哪些圖案,三流設計師居然要我先自己配好,否則就不要怪他們沒配對圖文。我真的很奇怪,你自己瞎了眼睛?還是你故意裝笨?自己不會看圖文不合?我真的覺得這種年輕人不夠敬業。
如果是美工,基本條件是「具備美感」,一張紙上的幾行字「該怎麼放」?如果連這個都不懂,我真的不認為他是及格的美工人員。
我再說一個美學常識及邏輯原理,「總經理」三個字在編排上可以拆開分兩行嗎?如果這個常識也不懂,你是哪個美術設計老師教出來的?
【沒有創意的設計只是畫一張圖】
我不是唸美術設計系的,但我還懂一些美學的平衡感原理,為何有些圖案給人看起來不夠舒服,肯定是設計上不夠好,如果設計圖看了無法產生「哇哇哇」的驚嘆感,就表示不及格,誰來畫都可以,那麼人家為何要找你?
我自己寫的企畫案也不自認為是天下唯一,我只能賣「吳建宏」三個字的價值感,而這三個字的背景也就造成了「指名度」,同樣的一份企畫案,看起來跟別人也差不多,客戶會買帳的原因是在「作者是誰」。
作者是誰?是傳說而已?還是真的厲害?就是看驗收了!我賣的東西若是客戶看了沒有喊出「哇哇哇」三聲,我就不收費,這樣說,夠大氣了吧?你敢嗎?
設計做品若只是畫一張圖出來,這不叫做設計,這是畫圖。要當設計師的人一定要懂這句話的真諦,你才能逼著自己成為人家尊敬的設計師,不然你可能只配當小美工,一輩子跟「師」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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