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虹】
流民問題在各個歷史時期、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過。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別在於產生的背景、性質、特點、嚴重程度和影響各不相同。在英國,從十六世紀開始的一個多世紀裡流民問題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這個時期流民人數增多。學者們研究了有關人口調查等各種檔案資料和當時人的書信及著作後,得出了基本一致的意見,就是:英國城鎮中至少有1/4至1/3的人生活在貧困之中,多數是靠微薄的工資收入生活的雇工。尤其是在農村,十六世紀期間,農民不斷被剝奪,無地、少地者人數明顯增多。一旦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幸事件,人數還會增加,其中一些人便完全失去生計,以至於英國十六世紀流民的人數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空前絕後。
第二,關於濟貧和懲治流浪者的法令增多。在公元673∼1180年的5個世紀裡,有關流民的法令僅12件;1284∼1447年期間的163年,有關處理流民的法令為23件;1495∼1628年間的133年裡,發布的有關流民法令為53件。
第三,這時期出現了大量的流民文學作品。文學作品一般反映現實社會問題。在英國文學史上,這時期最優秀的文人當數莎士比亞,他本人就曾是個流浪藝人,在他的部分作品中也涉及流民問題。同時英國還出現了大量的反映流民生活的小冊子和各類文學作品,足見流民問題在當時社會影響之廣泛。
為什麼流民問題成為都鐸和斯圖亞特前期政府面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這個時期的英國流民有哪些特點?流民的生存狀況怎樣?他們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哪些問題?這樣,英國都鐸和斯圖亞特前期的流民問題便成為現代西方學者們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研究課題。
都鐸時代以前的流民
有關流民的記載最早可追溯到羅馬統治時代,在阿米阿努斯•馬爾切利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的《羅馬史》中第一次提到流民大約是在公元368年。書中提到有一些人到處流浪搶劫。這一時期關於流民的記載很少,沒有針對流民制定的法令,當時的流民主要來自社會的兩種基本成員:即奴隸和自由人。奴隸有兩種:世代相傳的奴隸和因犯罪或戰爭中被俘淪落的奴隸。由於他們不堪忍受貴族的暴戾,企圖通過逃亡來改變命運,成為流浪之人。此時逃亡奴隸占流民的多數。這時期流民的另一個來源是貧窮的自由人,由於債務等原因,他們很容易失去自由,逃亡、流浪成為躲債避賦的最佳途徑。
在盎格魯─薩克遜人統治時期,有關英國社會史的資料非常少,有關流民的情況我們只能從有關的法律中了解。這時的流民問題仍以逃亡奴隸和逃債的貧窮自由人為主。窮人的自由權利在這一時期逐漸喪失。他們沒有選擇主人的權利,也沒有離開主人的自由,一旦離開即成為流民。英國最早的流民法是在赫洛特里(Hlothare)統治肯特期間(673∼685年)頒布的。這時流民的人數沒有資料可考,從法令的內容和數量來看,逃亡流浪者人數不多。這時流民的生活來源主要是靠沿途的教堂施捨,因為教堂間的距離較遠,多數情況下流民要走一天才能到達下一個教堂,所以也靠百姓施捨。處在貧困線上的人對貧民更富有同情心,這也許是因為他們本身就在貧困線上掙扎更容易理解飢餓的緣故吧!但這些人本身並不富裕,根本無法滿足流民的需要。同時統治者也意識到逃亡者能夠生存和救濟有關,因此,頒布法令禁止流浪乞食。所以人們不敢隨意施捨,流浪者只好到處躲藏或搶劫,沒有食品只能偷或搶,流民和流寇沒有什麼區別。盎格魯─薩克遜時期流民的特點是成幫結夥活動,屬流寇型,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無所不為。諾曼征服後流民的成分主要是逃亡的農奴(維蘭),有關流民法令的特點也主要是針對搶劫、殺人、放火等,後來主要是對付逃亡農奴和奴隸,這是1300年以前的情況。
黑死病以後(1348年),政府法令的矛頭開始針對流動的雇工。因為黑死病使人口大量減少,勞動力相對缺乏,出現了勞動力異地尋求高工資的現象。政府為了維護有產者的利益,頒布勞工法,規定雇工的最高工資額,禁止主人雇用陌生人,禁止雇工隨意出走,禁止乞食行為。嚴酷的法令和強制稅收導致1381年瓦特•泰勒起義,起義雖然失敗了,但對政府政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1388年理查德二世頒布的法令被認為是英國濟貧法的開端,因為政府對需要救濟者和失業者的關注是從這時開始的。這個時期已具有前工業社會的某些特點,貧困普遍存在,人力和畜力是主要的動力來源。生產力低下,人們夜以繼日地勞作仍不得溫飽;遇上惡劣天氣和疫病流行,人畜大量死亡,生產受到極大的制約。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造成兒童在人口中所占比例較大,這就意味著成人勞動力較少,非勞動力的兒童比例增加,這必然加重貧困
。加上財富分配不均,占人口少數的地主、商人擁有最大份額的財富。所以政府開始考慮濟貧問題,不過濟貧工作的全面開展始於十六世紀。
從上面的考察可以看出,都鐸王朝建立以前,流民以逃亡奴隸和農奴為主。人數少,沒有形成規模,基本上未引起當局的重視。流民生存的方式主要是靠教堂施捨、沿途乞討和搶劫,偽裝的傷殘乞丐已經出現。政府關於貧民流民的法令不多,法令規定雖然十分嚴厲,但執行的不好。流民沒有大量出現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農民附著在土地上,雖然人身不自由,生活艱苦,但擁有小塊份地,與土地緊密結合,仍能勉強維生。只有那些不堪忍受封建地主殘暴虐待或繁重賦稅壓榨者而逃亡流浪。2.都鐸王朝以前,土地基本能夠滿足人口的需要。雖然十二世紀以後人口增加,十三世紀出現人口增長之高峰,但十四世紀歐洲黑死病流行,英國也不例外,人口損失嚴重,出現了勞動力短缺現象,工資上漲,基本滿足就業者的需要,同時戰爭也消耗了部分多餘勞動力。3.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基本適應。沒有出現大規模集約化經營,莊園內自給自足的個體生產占主導地位。商品經濟有所發展,貨幣地租逐漸代替勞役地租,但它是個漸進的過程,農民的分化緩慢、資本主義只是在局部地區萌芽,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用工制度、分配制度都沒有發生突發性的變化。對封建生產關係的嚴重衝擊發生在十五世紀中葉以後。因此,流浪現象雖長期存在,但並未對封建統治秩序構成嚴重的威脅。∼未完,詳見下一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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