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伯和】
彰化銀行創設之初,習慣於農業經濟生活的台灣民眾,對於現代公司組織型態上較難接受,但在克服重重困難後,到明治38年(民前7年,1935年)4月籌募完成,共得贊助者1,057人;因受日本商法不平等待遇之約束,除非有日人參加為股東,否則無法取得合法地位,故不得不邀請台灣銀行經理奧山章次郎一人參加,並接受推薦由台銀淡水出張所(辦事處)主任?本素魯哉任支配人(經理),協助經營;將所集公債27萬5千日圓以面額八折作押向台銀貸款22萬日圓為資本(作押公債於次年即悉數賣給台銀以清償貸款),共分1萬1千股,每股面額20日圓,於同年6月5日由發起人吳汝祥等1,058人分別認足股份,完成創立手續,彰化銀行於焉誕生。當時地方官權力相當大,廳長有決定經營人的權力,於是彰化廳長圈選彰化的吳汝祥、吳德功、楊吉臣、李雅歆、鹿港的施範其五人為取締役(董事),鹿港的陳質芬、辜顯榮、彰化的楊宗堯、北斗的陳紹年四人為監查役(監察人),並選出吳汝祥任專務取締役,相當於現今的常務董事兼總經理,從開始至1914年以前,雖未設董事長,事實上他就是董事長。
彰化銀行成立後,行址理所當然設在彰化。開始並未有自己的行舍,而是借用彰化廳廳舍的一部分房屋充作營業場所。其實彰化銀行成立既與政府政策大有關係,彰化廳長更是促成者,借用廳舍自可了解;所以一方面開始營業,一方面著手設計建造新行舍。1907年5月26日行舍落成,由現存幾張照片,可知這在當時是一件大事。這棟美輪美奐的彰化總行,原址在今彰化市和平路57號,使用至1948年拆除改建,1993年二度改建,即今之彰化分行。
實際上彰化銀行於1905年10月1日開始營業時,業務人員上自支配人下至工友一共只有7人,比較今天的將近6000員工,一百年間的變化可想而知。
以上說明了彰化銀行成立與彰化地區密不可分的關係,實際上今天它的總行卻是設籍在台中市。長久以來,許多人也對彰化銀行的台中總行仿古希臘式建築印象深刻,原來這又牽涉一段中部經濟發展史。
成立後的彰化銀行營運相當順利,於是計畫向外發展;1909年8月1日在台中設置「台中出張所」,「出張所」即「辦事處」。就在這一年的
10月25日,台灣總督府公布修改地方官制,彰化廳被合併於台中廳,彰化由原與台中平起平坐的大單位的「廳」淪為小單位的「支廳」;其主要原因是新興都市台中以地理上的重要性,發展甚為迅速,除握有台中平原外,東有霧峰、草屯、南投,北有豐原、東勢等有名米產地。且當時海岸線鐵路尚未開通,大甲、清水甚至通霄、苑裡之米穀亦集中於台中,其經濟力之雄厚,已非彰化所能望其項背;除米穀會社先後成立,又有帝國製糖會社崛起。台中街漸具規模,商業景氣節節上升,大有一日千里之勢。台中既成為中部地方最重要的工商經濟舞台,為因應各種情勢,拓展業務,於是翌1910年把總行遷到台中來。原來的彰化總行反而成為彰化出張所。台中總行最初是以收購的台中共立學校校舍修繕充用。
根據初期彰化銀行日、台人別股東與股數分析,創立那一年,台人827人,日人僅1人,股數台人10,993股,日人7股,至1918年,台人242人股數8,549股,已較創立當初逐年減少,日人雖僅9人,但股數有2,451股。此事反映日人對於現代化的銀行接受程度實較台人為高。注意隔年的1919年增資結果,台人雖增加到574人股數88,826股,但日人更飛躍一跳到221人股數31,174股,然後兩者消長情況立現。到了1926年,日人373人雖少於台人的554人,但股數首次大逆轉,即日人48,548股,台人為47,452股。此後一直到台灣光復,日人人數雖都少於台人,但股數則逐年高於台人。至1945年的數字是:台人453人股數38,223股,日人366人,股數高居57,777股,也就是吳汝祥1935年辭去董事長之職時,日人股數早已超過台人矣!∼未完,詳文請見下一期電子報∼
.彰化銀行100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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