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不少事業單位開始實施居家辦公等分流措施,降低員工染疫風險,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雇主仍應核實記載在家辦公勞工之出勤紀錄,且不得單方片面調降薪資。 陳信瑜表示,居家辦公勞工雖未直接到公司工作,在家工作還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雇主仍有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記錄勞工工作時間。如果勞工有延長供作時間之事實,老闆也要依法給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