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最近收到勞檢處通知,說要來進行檢查,請問要事先準備什麼文件嗎?」一位中小企業負責人緊張地問我。
為提供勞工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及基本勞動權益,主管機關乃依勞動檢查法等法律,訂定相關規範,要求雇主遵法守法,履行法定義務,保障勞工權益。而其中最重要的行政作為就是雇主聞之色變的「勞動檢查」!
我國現行勞動檢查業務分工,除部分直轄市外,以中央專責安全衛生、地方政府專責勞動條件為原則,其中「安全衛生檢查」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等,主要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工業安全管理及醫學等相關背景之檢查員執行;另「勞動條件檢查」則由嫻熟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等專業知能之檢查員執行,以順應實際需求,並發揮檢查實效。
勞檢分兩種,中央地方各自分工
有關我國勞動檢查專業分工體制,可大概區分如下:
1.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依勞動檢查法之規定,由中央設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三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或授權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及直轄市成立之勞動檢查機構,負責檢查轄內事業單位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之相關規定,並依轄內事業單位分布情形、產業特性及安全衛生現況,以「宣導、檢查、輔導」併進策略,強化督導管理成效,另針對高違規、高風險及高職災發生率之事業單位,列為優先檢查對象。
2.勞動條件檢查: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條件相關法令,檢查重點對象包含常態性違規企業、違反勞動條件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及僱用弱勢族群(如青少年、派遣工等)較多之相關事業單位。
一般的公司行號,面對勞動條件之檢查之機會較多。
勞動條件檢查重點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今年7月8日公告之114年勞動檢查方針,關女於勞動條件之檢查重點如下:
1.勞工名卡之置備及保存。
2.勞工出勤紀錄。
3.勞工工資清冊。
4.正常工時(包括彈性工時)、延長工時(包括休息日)、例假及休假(包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工資之給付規定。
5.正常工時(包括彈性工時)及延長工時(包括休息日)之規定。
6.例假及休假(包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之相關規定。
7.工資定期、全額直接給付、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及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之規定。
8.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提繳(撥)。
9.退休金及資遣費之給付。
10.童工、青少年、女性勞工及技術生保護規定。
11.職業災害補償之規定。
12.工作規則之報備。
13.勞資會議之舉辦。
14.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之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等事項。
15.職工福利金之提撥等事項。
16.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之投保及投保薪資等事項。
17.就業服務之就業歧視、資遣通報,及非法僱用、非法工作等外國人查察事項。
面對勞動條件勞檢之準備
當雇主面對勞檢時,必須備齊下列文件,以利有效率地進行勞檢:
1.勞工人數統計表。
2.事業單位代表人(董事長)身分證影本、法人登記證書,稅捐單位核發?一編號。
3.勞工名卡(姓名、到職日期、身分證字號等人事資料)。
4.勞保投保狀況網路列印資料。
5.特別休假紀錄(包括折算工資部分)。
6.工資清冊(包括工資計算式)。
7.最近一期勞保繳款單收據,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繳費單、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每位勞工退休金月提繳金額名冊。
8.最近一期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繳費收據。
9.工作規則(人事管理規定)及勞動局核備文號函(如為員工30人以上公司)。
10.最近二次勞資會議紀錄(延長工時、變形工時決議等),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備查函。
11.工福利機構登認證,職工福利收支表冊、主管機關備查公文或網路申報查核資料影本。
12.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13.提供托兒措施(與托兒所簽約優惠員工、發給托兒津貼等)。
14.其他促進職場性平措施:產假、產檢假、安胎休養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實施情況。
15.與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勞工簽訂之約定書及主管機關核備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