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租賃全面資本化的歷程,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張振山指出,早在10年前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前主席David Tweedie 公開演講中就曾提及,其生前心願之一,就是希望能在航空業的資產負債表上,看到航空公司租賃營業使用的飛機。
如同IASB前主席所舉航空公司的例子,一家航空公司若以舉債方式購買飛機,財務報表上會呈現出相關鉅額的資產和負債;但另一家航空公司若以營業租賃方式取得營運所需飛機,其財務報表上只須揭露承租飛機之資訊,認列各期租金費用,而不需以資產及負債形式,將其反映於資產負債表上。同為航空公司、使用相同的資產,在財務報表上卻呈現出極大的差異,也減低了可比性。
強化管理並提升財報透明度
為了忠實表達企業真實財務狀況,增加財務報表之透明度及可比較性,新租賃模式應運而生。IFRS 16「租賃」上路後,與現行IAS 17最大差異處在於,承租人將改採用單一租賃模式,無須對其租賃合約進行分類,除短期租賃(租賃於開始日,其租賃期間不超過12個月者)或低價值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全新時之價值不高於5,000美元)外,承租人針對標的資產於租賃期間內取得使用該資產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具有主導該標的資產之使用權利,及支付予提供該資產使用權之出租人之義務,應於財務報表內認列資產(使用權資產)及負債(租賃負債),因此,以往分類為營業租賃而屬資產負債表外的項目,在採行IFRS 16後,多數都要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
對財報之影響,應充分了解
新租賃準則將改變企業資產、負債及費用認列的方式。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主任委員劉啟群分析,租賃初期折舊費用加利息費用會高於原認列之租金費用,使得資產及負債同時增加,負債比率呈增加趨勢,總資產周轉率則呈現下降趨勢;因使用權資產通常按直線法提列折舊費用;而租賃負債則是按有效利息法攤銷,每期所給付之租金,將分攤到利息費用及租賃負債之償還,隨著本金的攤還,利息費用也逐期遞減,所以在綜合損益表之利息費用,會產生前高後低的現象;倘若屬單一資產租賃,使用權資產餘額通常較租賃負債為低,租賃初期公司淨資產金額減少,可能影響每股淨值表現,每股盈餘(EPS)亦會下降,不過若是企業有多項不同到期日之租賃,影響相對將較為和緩,這是對財報數影響應有之認知。
而IFRS 16對財務報表造成之影響,企業應事先與各個利害關係人做充分的溝通,尤其是往來銀行及投資人,也可透過更詳細的附註揭露,讓資產及負債內含的意義能夠有比較完整且透明的呈現,張振山也表示,關於負債比率增加可能影響銀行對企業之融資,已加強宣導並函請銀行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說明IFRS 16之適用為表達租賃交易經濟實質,請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時,仍應依授信5P原則綜合評估。
評估影響並調整策略 降低對企業營運面影響
企業應預先評估並辨認現行租賃合約受IFRS16 影響的層面及程度,綜合企業的營運目標,考量是否改變租賃交易模式或修改租約條款,例如:分年短租或長租、服務提供合約或租約、或是以買代替租等營運決策,減低新租賃時代對管理營運層面帶來的衝擊。
除了合約設計與條款之調整,企業亦須重新檢視資訊系統,確保其涵蓋所有的租賃合約的重要資訊,並且經適當的調整,協助決定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之金額及新增揭露項目之資訊。新準則導入後,承租方的資產、負債以及費用都會發生變化,這些也都需要在制定預算時一併考慮,以避免影響預算達成率的績效分析。若企業的績效考核指標參考財務指標或比率,可能也需重新做調整。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8.1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