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熱錢、疫情等眾多因素交互影響下, 美國資本市場掀起史無前例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 上市熱潮。除了去(2021) 年9 月Gogoro 宣布採SPAC的方式前進美國那斯達克(NASDAQ), 近來國內也有科技公司、生技公司紛紛打算走同樣上市路線,SPAC被外界認為是走捷徑, 亞洲版SPAC也陸續出台,包括新加坡、香港資本市場也在近期開放SPAC制度。究竟SPAC上市模式為何?有哪些優勢?與傳統首次公開發行(IPO)有何不同?而在SPAC監理力道加強後,後勢是否可期?
另類美國上市選項- SPAC
上市SPAC係於1993 年由GNK證券公司引進美國資本市場,至2003 年合法化,為美國資本市場一種獨特的上市形式。SPAC公司本身只有現金沒有營運業務(即純殼公司),上市時係以「投資單位(Unit)」形式向公眾募集資金,「1 投資單位(Unit)」一般包含「1 股普通股」及未來用於轉換SPAC併購(De-spac)後新股的「認股權證(warrant)」,夾帶發行認股權證是SPAC制度的特殊機制,目的是用來作為SPAC原始股東在殼公司尋找標的期間,忍受資金無償被凍結的報償,通常每單位(Unit)定價10 美元,IPO之後,股權和權證會變得可拆分,投資人可以分別將之於市場上交易。
為了確保投資人的資金安全,SPAC於IPO所募集的資金將存放於第三方的信託帳戶,並進行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SPAC公司並需於設定之時間內(一般為24 個月)尋找合適標的完成反向併購,被併購的標的公司於合併後即變身為一家上市公司, 同時獲得SPAC的資金。SPAC在IPO時往往不需要解釋業務, 也沒有財務報表可看, 只需要提供願景跟介紹管理團隊,俗稱「PPT 路演(Road Show)」。如果IPO完成後24 個月內沒有完成併購,SPAC公司將進入清算,並將募集到的資金再返還給投資人。較為直白地解釋,SPAC的全部任務就是「當好一個殼」,上市的使命就是在兩年時間內把自己「借」出去。
如果找到合適的標的公司,在進行一系列盡職調查之後,SPAC將透過股東會決議通過此合併案,該標的企業將獲得SPAC投資者存於第三方信託帳戶中的資金,如先前所述,而SPAC的原始股東也將透過認股權證的轉換,無償獲得合併後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作為回報。
SPAC公司與標的公司之反向併購交易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申請, 一旦獲准,會併同進行標的公司私有股權公開發行(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因此,對於標的公司而言,是上市、IPO及增資一次完成。由於SPAC在合併前已經是上市公司,所以合併後新公司無需再進行其他行動,即取代原來的SPAC公司成為上市公司,新公司也將比照以傳統IPO上市的企業,受美國SEC與資訊公開等相關規定監管。
SPAC發起人制度
SPAC的投資人有兩類,一是發起人(Sponsor), 另一則是一般投資大眾, 由上述說明,讀者可以理解SPAC主要是透過對標的公司的De-spac 完成併購任務, 而發起人就是執行任務的管理團隊,過程中除了財務專業,尚必須運用人脈影響力和商業眼光,方能成就;根據規定,發起人一般至少須為5 人,為了保障SPAC併購成功及增強投資人的信心,發起人中至少有3 人需要為某一行業的專家。此外,發起人團隊專長的領域,就會是該SPAC日後收購的大方向。
SPAC的發起人(即管理團隊)最低只需要提出發起資金的5%,其餘95%可向公眾投資者募集,未來完成併購後可轉換新公司20%的股權,亦即成功併購後一定有至少四倍的獲利,如果併購後獲得市場肯定,股價將相當亮眼,對於SPAC發起人來說,可謂名利雙收。因此2020 年SPAC市場吸引諸多一流承銷商的注意,如高盛、瑞士信貸和德意志銀行,以及許多退休或者半退休高階經理人也出面組建SPAC,即使尋求標的期間幾乎沒有收入,仍吸引不少人投入。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22.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