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月在巴黎舉行的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COP21),會議中設定一個全球氣溫控制的目標,就是在本世紀末的全球暖化氣溫上升幅度不超過 2℃,如果能控制在1.5℃內的話更好。
然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去(2021)年10月發布報告「The Heat Is On」,從報告名稱就可以知道,溫度仍持續高升,若維持人們目前的行為,到本世紀末全球反而上升2.7℃。如果要達到巴黎協定所設定的目標,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必須在2030年前減少45%,並且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零,也就是所排放的溫室氣體能夠完全被海洋、森林所吸收,而溫室氣體的主要構成,又以二氧化碳對全球氣溫的影響最甚。
於是,全球投資人積極倡議、大型企業要求供應鏈成員達到減碳,或甚至碳中和的目標。部分國家已將淨零排放的目標,納入該國法律之中,同時為避免高碳排的產業外移再進口產品,設置碳關稅以避免碳洩漏,歐盟即設置「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並預期從 2026年實施。
隨著氣候變遷的影響加劇,我國也宣示以2050 淨零轉型為目標,為此,今年3月國家發展委員會發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排放之軌跡,與各部門行動路徑。我國環保署於1997年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之草案,經過十年審議,2015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現在,溫管法即將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今(2022)年3月通過行政院會送交立法院審議,除了將2050淨零轉型納入法律規定之外,確立部會權責,由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與整合,並將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
企業因應來自氣候變遷的挑戰、政府監管法令規定,以及供應鏈對碳排的要求,落實碳排管理並尋求減碳的可行方式,已是無法避免的課題。因此,會計研究月刊本期封面專題從法規的面向剖析企業的挑戰與機會,因此舉辦「溫室氣體盤查與揭露」座談會,邀請相關部會長官說明相關政策方向,其中以此次擬定溫管法修正草案之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辦公室黃偉鳴副處長說明氣候變遷因應法的重點,由經濟部工業局呂正華局長說明工業局正在推行的輔導方案。
【完整內容請見《target="_blank">會計研究月刊》2022.5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