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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第554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深入報導 歐盟崛起  以綠色多樣設施拓展競爭力
歐洲資料策略之另一大工程:共同資料空間
   
智財管理 從申請、維護到維權,你必須了解的印尼專利二三事
全球電子電機製造商在馬來西亞展開戰略性擴張 智財佈局不可或缺
   
 
歐盟崛起  以綠色多樣設施拓展競爭力
林昱均╱科技業分析師

歐盟近期在全球爭霸中相當活躍,大有不讓美、中處於主導之態勢,透過多邊的科技、綠色、經濟合作,歐盟正在努力擺脫美國影響,並與中國維持安全距離。

開展多邊合作計畫,協助開發中國家轉型

2023年10月,歐盟執委會更新戰略能源技術(Strategic Energy Technology,SET)計劃,確保與《歐洲綠色協議》(European Green Deal)、《REPowerEU 計劃》和《綠色新政產業計畫》(Green Deal Industrial Plan),特別是《淨零產業法》(Net-Zero Industry Act),採取一致的方法來實現歐洲的脫碳目標,支持戰略性淨零技術,並建立永續和具韌性的能源未來和產業競爭力。

事實上,歐盟執委會早在2007年啟動戰略能源技術計劃,作為制定歐洲能源技術政策的第一步,成為成員國和相關國家能源研究和創新的重要政策工具。該計畫的總體目標是在加速開發和部署高效且具有成本競爭力的清淨技術方面提供共同願景、目標和協調,並增強歐盟的地緣政治韌性和能源供應安全。戰略能源技術計劃曾於2015年進行更新,根據能源聯盟的研究創新和競爭力支柱確定六個優先事項。

另外,納米比亞和歐盟於2022年11月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建立永續原料價值鏈和可再生氫的戰略夥伴關係,近期啟動2023-2025年的營運路線圖,聚焦於歐盟和納米比亞金融和私人利益攸關方合作推進其目標的具體行動,包含為軟硬體基礎設施籌集資金,針對選定的採礦、煉油和礦物綠色加工計畫(水、鐵路、再生能源)以及主要交通走廊(港口、鐵路、公路)的升級。事實上,在歐盟的支持下,安特衛普-布魯日港(Port of Antwerp and Bruges International)將制定一項總體規劃,涵蓋沃爾維斯灣港的多式聯運基礎設施、空間規劃和市場組織,以實現這一轉型,並成為綠氫及其衍生性商品的區域物流和產業中心。

鞏固加拿大合作關係,穩固北美地區合作

● 數位領域合作

2023年11月,在第十九屆「歐盟-加拿大高峰會」上,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和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啟動歐盟-加拿大數位夥伴關係,該關係反映在數位轉型加速和地緣政治不確定性的背景下,數位經濟和社會為人民服務的共同願景。兩國將在安全的國際連接、數位身分、人工智慧、線上平台、半導體、量子技術等關鍵領域展開合作,同時,歐盟也與其他G7成員推動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在歐洲、北美和亞洲之間發展安全合作,例如北極或北大西洋的潛在航線,並分享有關在國際和第三國發展安全和可信賴的聯通基礎設施的各自方法、優先計畫和合作機會的資訊,同時致力促進雙方在海底電信電纜的有效安裝、維護與維修。

數位領域是歐盟與加拿大的共同語言之一,雙方合作方式主要以加拿大和歐盟各自的框架為基礎,透過開發聯合案例和試點計畫來達到數位身分、數位憑證和信任服務的合作,並為數位身分、數位憑證和信任服務技術建立共享知識儲備庫、合作開發以人為本的數位身分,和數位憑證以及信任服務標準和認證。另外,在人工智慧合作部分,比較兩國各自的監管方法,以平衡的方式解決與人工智慧系統相關的潛在風險,並探索在實施方面可能的合作。以及尋求全球人工智慧夥伴關係(GPAI)實際舉措中的合作,並探索主導計畫的機會,為各自的人工智慧方法提供資訊,為未來行動提供共同基礎;並就人工智慧國際標準進行合作,努力協調在國際標準制定組織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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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資料策略之另一大工程:共同資料空間
許慈真/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在邁向數位轉型之路上,歐盟不僅制定《歐洲互通法》強化公部門資料共享,更針對策略性部門建立歐洲共同資料空間,大幅擴充可用資料的數量與範圍,同時維持資料主體的控制權。

政策緣起

作為歐盟數位單一市場策略(Digital Single Market Strategy)基石之一的歐洲資料策略(European data strategy)指出,為了確保歐盟在全球資料經濟中的競爭力與領導地位,使經濟、社會及研究受惠於龐大資料效益,建立「歐洲單一資料市場」與「歐洲共同資料空間(Common European Data Spaces,CEDS)」缺一不可,也因此制定了《資料治理法》(DGA)與《資料法》(DA)以及《公開資料指令》(Open Data Directive)下之高價值相關施行規定[1]。CEDS同時亦是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通訊(Communication)「2030數位羅盤」計畫中關鍵措施之一,加速實現數位轉型目標。

概念內涵

CEDS旨在策略性部門建立具互通性的共同資料空間,因而必須結合相關資料基礎設施與治理架構,以排除資料共享的法律及技術障礙,並且解決信任問題。簡言之,CEDS具備以下幾項特徵[2]:

● 技術安全可信

用以匯集、存取、處理及共享資料的基礎設施必須安全且保護隱私,同時結合節能且值得信賴的雲端能力與相關服務。

● 良好資料治理

必須建立符合歐盟立法且明確、值得信賴的資料治理機制。

● 取用公允透明

以透明且公平的方式決定資料存取權及其處理,同時建立清晰可行的機制,確保資料取用公平、透明、合乎比例且無任何歧視。

● 高品質資料

無論在特定領域或跨部門,皆應盡可能提高資料的可用性、品質與互通性。

● 以歐盟規範及價值為尊

恪遵歐盟相關法令與價值,尤其是在個人資料保護、消費者保護、競爭法等方面。

● 以自願提供為主

除歐盟或成員國的法定共享義務外,資料持有者係自願向CEDS提供其所控制之個人或非個人資料,且可決定在有償(包括補償金)或免費之情況下授權他人存取或重複利用。

鑑於CEDS各有不同需求及領域特性,實際上並無一體適用的架構;然在前述特徵中,仍有兩者是各CEDS所共通且必要的,亦即「資料基礎設施」與「治理架構」。

設計原則

執委會在工作文件(SWD)中建議[3],CEDS建構與設計應符合下列幾項原則(部分亦是前述CEDS特徵之具體說明),以確保其健全發展並發揮預期效益:

● 資料控制

CEDS可順應不同部門的需求,在發展共同開放標準以及遵循「FAIR原則」(意指允許查找、存取、互通及重複利用)之前提下,推動資料匯集、存取、使用及共享等工具開發。資料持有者可透過這些工具,簡化上傳流程、授予或撤銷授權、變更存取權限、甚至指定存取及重複利用資料的新條件。

● 治理架構

CEDS必須建立治理架構,確保公平、透明、合乎比例且非歧視地存取、共享及使用資料,同時遵循其他水平性規範(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非個人資料自由流動規則,FFDR、電子隱私指令ePrivacy Directive、平台對商家規則,Platform to Business Regulation)等,以及歐盟產業相關資料立法(例如支付服務指令,Payment Services Directive、電力規則,Electricity Regulation、智慧運輸系統指令,ITS Directiv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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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請、維護到維權,你必須了解的印尼專利二三事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印尼於2022年在東協10國專利申請中排名第3,商標申請排名第1,年申請數分別達到1,607件及113,162類。申請人超過90%為印尼本地居民,在外國申請人部分,專利以美國居多,商標則是中國領先。雖然印尼並不是台灣廠商進軍海外市場的首選,但在地緣政治及供應鏈重組的影響下,其重要性與日俱增;有意投入印尼市場的廠商,應該對當地的專利申請及佈局考量有基本的了解及認知。

印尼智慧局部門主管Faisal Syamsuddin (左) 及Tilleke & Gibbins印尼所合夥人暨負責人 Wongrat Ratanaprayul

攝影: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2024新南向智財權研討會》的印尼場次由印尼智慧局部門主管 (專利、積體電路佈局、營業秘密法規專責小組)Faisal Syamsuddin及Tilleke & Gibbins印尼所合夥人暨負責人 Wongrat Ratanaprayul分別就印尼專利法現況及專利申請及保護實務考量作出簡報。由於國外廠商申請當地專利時一般都是透過在地律所代理人或以PCT方式進入,因此太細詳的法規部分本文就不細述,而是把重心放在申請時的策略考量。

台商印尼投資概況

就國家競爭力而言,印尼目前人口數約2億8千萬,為世界排行第4的人口大國;而且人口結構相當年輕,年齡中位數約29歲;GDP年成長率約5%。另一方面,印尼今年(2024)舉行總統選舉,結果由普拉伯沃·蘇比安托(Prabowo Subianto)當選。早在競選之初前,普拉伯沃競選團隊的發言人艾迪·蘇帕諾(Eddy Soeparno)曾向媒體表示,若普拉伯沃當選,印尼對台灣的政策將會與過去相同,持續保持友好關係。雖然台印沒有外交關係,但台灣和印尼互設有經濟辦事處,且在投資、經濟、教育和旅遊領域等,雙方的關係相當良好。

印尼台商數量眾多,但因包含許多小廠不易盤點清查,據印尼台商團體初步評估,當地目前約有2,000 家台商企業,台籍幹部及家屬約2萬人,保守估計至少聘用超過50萬當地員工。圖1是1990年至2023年印尼台商的主要投資地區分布,據了解,已撤資的廠商不會於此圖上被移除。

圖1. 印尼台商主要投資分布圖 (1990-2023年)

圖片來源:《台灣在印尼投資概況報告》;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 / 2024年2月4日更新

如以產業來分,目前台商在印尼的投資產業包括紡織、鞋業、汽機車零配件、家具、金屬製品業、輪胎業、金融服務業及農漁業等。在印尼已設立據點 (工廠、銷售據點或代表人辦事處) 之知名台商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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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電子電機製造商在馬來西亞展開戰略性擴張 智財佈局不可或缺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相對於東協十國其他國家,馬來西亞可以說是電子製造業的重鎮,電子電機E&E產業同時也是馬國製造業之基石,於2023年度投資總額達186億美元,占馬國製造業總投資額之56.2%;與2022年相比增長近3倍,證明在產業供應鏈重組的大趨勢下,全球電子電機製造商已在馬國展開戰略性的擴張。市場分析師指出因全球技術週期的復甦預測,預計2024年全球半導體銷售額將增長11.8%;料將提振馬國出口,尤其是電子電機產品;進一步肯定馬國在全球技術供應鏈中之關鍵作用。另一方面,在全球節能減碳及2050淨零排放的願景帶動下,電動車產業水漲船高,馬國政府也祭出許多優惠條件吸引電動車廠商到當地投資,使馬國成為具規模的東南亞電動車生產基地之一。除了商業配套,馬國在智財權保護上也是不遺餘力。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協會(MIPA) 理事長Boo Seng ONG表示:「企業的競爭優勢越來越依賴現代化、創新和理念,因此一個國家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實力對於吸引外國直接投資至關重要。」

馬來西亞智慧局MyIPO部門主管Mohd Sukri bin Mohd Nor (左),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協會MIPA理事長Boo Seng ONG

攝影: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2024新南向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的馬來西亞場次由馬來西亞智慧局MyIPO部門主管Mohd Sukri bin Mohd Nor及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協會MIPA理事長Boo Seng ONG分別就馬來西亞專利法現況及智財權申請與保護實務考量作出簡報。由於國外廠商申請當地專利商標時一般都是透過在地律所代理或以PCT方式進入,因此太細詳的法規部分本文就不細述,而是把重心放在申請時的策略考量。

馬來西亞智財權現況

圖1為馬來西亞於2013至2022年之專利申請趨勢,與同刊期另一篇文章介紹的印尼最大不同是本地居民與外國申請人之比例,馬國專利申請人中外國申請人的比例超過50%,其中,美國居首,占43.3%,其他依順序為中國 (9%)、印尼 (8.5%)、泰國 (5.6%)、新加坡 (4.2%)。由於馬來西亞與美國USPTO及中國CNIPA均有PPH專利高速公路行動計畫,筆者認為這是此2國在馬國外國專利申請人中比例占高的原因之一。

圖1. 馬來西亞專利申請趨勢 (2013-2022)

資料來源:「Intellectual property statistical country profile 2022 – Malaysia; WIPO」.

WIPO statistics database; last updated: 12/2023

至於在商標申請的部分,2022年馬國達到27,650類,外國申請人約占1/3,其中前5大外國申請人依序為中國、新加坡、印尼、菲律賓及泰國。

馬國產業發展及台商投資現況

據我國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的資料顯示,2023年台商在馬國投資項目計22件,投資金額為28.9億馬幣(約6.3億美元),位居馬國外人投資第11位。依照產業別區分,電子與電機產品為最大投資項目,投資額為6.12億美元;其他依序為食品製造(784萬美元)、機械與設備(329萬美元)、塑膠製品(287萬美元)、傢俱(218萬美元)及金屬鑄造產品(144萬美元);依照州別區分則為在柔佛州投資金額最高,達3.77億美元;其他依序為檳城州(1.71億美元)、霹靂州(6,827萬美元)、森美蘭州(695萬美元)、雪蘭莪州(460萬美元)及吉打州(283萬美元)。

就整體而言,馬來西亞2023年吸引投資金額達717.86億美元,較2022年增加23%。根據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MIDA)公布之統計數據顯示,馬國2023年共核准5,101項製造業、服務業及第一級產業(Primary Sector)投資計畫案,總投資金額為3,295億馬幣(約717.86億美元),較2022年增加23%,創下歷年來新高紀錄;其中外人直接投資金額為410.61億美元,占總投資額之57.2%,增加15.3%;國內投資金額為307.25億美元,占總投資額之42.8%,成長35.1%;共創造12萬7,332個就業機會。前五大外資來源國為新加坡(95.21億美元)、荷蘭(77.34億美元)、美國(46.84億美元)、開曼群島(38.13億美元)及中國大陸(31.59億美元),貢獻外資總投資額40.27%。

前面提到馬國政府祭出許多優惠條件吸引電動車廠商到當地投資,資料顯示,馬國2023年核准的製造業投資計畫包括:(1) INV新材料科技(馬)有限公司將在第一階段投資6.97億美元,在檳城科技園區興建電池隔膜工廠。該計畫將提升馬國作為電動車供應鏈之區域中心,進一步鞏固該國電動車產業生態系;(2) EVE Energy Co., Ltd. 是一家中國鋰電池生產公司,透過其子公司 EVE Energy Malaysia Sdn. Bhd.計劃在馬國興建圓柱電池(cylindrical battery)生產基地,投資額達4.19億美元。該計畫將在3年分階段完成建設,將增強其在全球電動兩輪車和電動工具市場的整體競爭力;(3) Benchmark電子(馬)有限公司將投資1.75億美元擴張計畫,生產高科技前端半導體機械與設備,特別是光刻系統和等離子蝕刻系統(lithography systems and plasma etcher system)等領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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